中央政府门户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协 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ENGLISH
  4 全文检索  
 
    
  4  政策规划
· 我省给中小学考试上“笼套” 每学期小学一次、中学两次不得超限
· 江阴市启动文化产业“830行动计划”
· 全省高考报名已达30多万人 截止日为4日24时
· 我省启动“农村学校硕师计划”
· 我省加大“文化惠民”力度
· 盐城市成为首批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布局城市
我省要求中小学严控非教学岗位
 
 发布日期:2009-12-16  来源:

选择字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制定的《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中等及以下学校岗位设置要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

  该《意见》明确,中等及以下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都分为11个等级,最高等级是正高级三级岗位;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分为9个等级,最高等级是副高级五级岗位。管理岗位包括具有行政、党群等管理工作职责的岗位,一般设置6个职员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意见》提出,中等及以下学校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学工作的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85%以上,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超过15%;小学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90%以上,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超过10%;幼儿园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不低于70%,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超过30%。寄宿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可适当增加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相关文章链接:
版权所有:江苏省人民政府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备案序号:苏ICP备05009012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