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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出台
 
 发布日期:2010-01-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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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近日出台。

  今年我省普通高考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3门统考科目中,艺术类考生的数学科目100%计入总分。艺术类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科目测试;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除参加必修科目测试外,还须参加两门选修科目测试。考生填报艺术类院校志愿的最低要求为七门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能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我省2010年对音乐类和美术类专业实行全省统一专业考试(“省统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由有关招生高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校考”)。省统考采取全省统一命题、设点集中考试、统一阅卷(面试)评分的形式,考试科目为音乐类、美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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