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生活

江苏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目标,坚持以民为本、富民优先的方针,积极营造鼓励民众创业的环境,突出抓好创业富民、就业惠民、社保安民,多渠道增加工资收入、经营收入、财产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全省城乡居民收入连续三年保持两位数增长,200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14.3%,达14084元,在全国的排位由第7位上升到第6位;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2%,达5813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42:1,城乡收入差距在全国各省区中保持最小;城镇居民高低收入组收入比为10.1:1。城镇人均消费性支出9628.59元,增长11.7%;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135元,增长15.9%。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面积为29.68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40.8平方米。坚持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努力促进就业再就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10.8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3万人,新增就业连续两年突破百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四年下降,2006年控制在3.4%以内,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