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5-00009 分          类: 政府文件 城市规划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5-02-02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 主   题   词: 保护 规划
文          号: 苏政复〔2005〕6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05〕6号

 

  省政府关于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

  保护规划的批复

 

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常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4-2020的请示〉》(常政发〔2004〕14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4-2020年)》所提出的保护原则、目标以及保护性质。

  二、同意你市历史城区的保护范围为东起舣舟亭公园,南临大运河常州市区段,西至锁桥河,北至关河,面积为5.51平方公里。划定的三个历史文化街区为前后北岸历史文化街区、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和天宁寺─舣舟亭历史文化街区。

  三、按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要求,严格控制保护区内的各类建设项目,从整体上保护传统风貌和格局,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四、进一步做好保护规划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抓紧编制三个历史文化街区的详细规划,切实保护好街区内的历史文化遗存。

  五、按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有关政策措施,依法加强对名城保护区的管理,保证保护规划的实施。

 

二○○五年二月二日

 

文件下载: 苏政复〔2005〕6号.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新闻发布会
媒体解读
视频解读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