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机局关于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0-24 10:31 字体:[ ]

各市、县农机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若干意见》精神以及江苏实现“两个率先”的目标要求,结合江苏农机化发展实际,省农机局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作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关于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
  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若干意见》精神以及江苏实现“两个率先”的目标要求,为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作用,加快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江苏农机化发展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业机械化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农业机械化是运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装备农业,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不断提高农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农业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过程。农业机械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基础,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农业机械装备水平的高低,决定着现代农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一)农业机械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农业机械是改造传统农业最主要的手段,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可以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农产品商品率,提升粮食生产效益,从而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农业机械化是现代高效农业规模化的重要载体。建设现代高效农业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必须用先进的机械装备农业,用先进的技术改造农业,才能提高农业生产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能有效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促进平衡增产和农业节本增效,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广大农民通过购买经营农机,发展农机服务业,既可以吸纳劳动力就业,又可以增加农民收入,同时,能有效提高农民自身的素质,培育新一代农民。农业机械化还可以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村容村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提供装备条件。
  (二)充分发挥农机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农机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对新形势下农机化工作的领导,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明确近期重点工作任务,认真抓好落实。要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政策,争取当地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多渠道增加投入。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拓宽思路,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农机化又快又好地发展。
  二、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三)全面提高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加快水稻机插秧技术的示范推广,进一步完善水稻机插秧高产栽培技术体系;在沿江和苏南地区继续示范推广水稻机直播技术;积极研制开发普通乘座式插秧机,提高机插秧技术经济性、适用性;进一步熟化杂交水稻插秧机技术,扩大试验示范。大力推广高性能联合收割机,逐步推进联合收割机结构调整。到2010年,全省发展高性能插秧机48000台、直播机10000台,全省机械化种植、收获水平分别达40%和90%以上。积极推广低温烘干及精米加工成套设备,推进水稻生产向全程机械化、标准化、产业化方向发展,提高水稻综合生产能力。
  (四)努力突破油菜、玉米机械化种植、收获技术。积极开发油菜精少量直播机、裸苗及钵苗移栽机,研究配套农艺及高产栽培技术。引进试验、研究开发玉米精少量播种机、少免耕施肥、播种复式作业机械以及联合收割机,积极探索适合江苏的玉米生产机械化技术路子。到“十一五”末,玉米机械化种植、收获水平分别达到10%、15%;油菜机械化种植、收获水平均达到20%。
  三、积极发展特色农机,促进现代高效农业发展
  (五)加强示范基地建设。围绕高效农业规模化,以建立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机械化示范基地为切入点,积极拓展农机化服务内涵,拓宽服务领域。省农机局在全省不同区域建设21个省级农业机械化示范县和科技示范园,推进高效农业发展。各市要结合实际,采取以点带面、以点促面的办法,认真抓好农机示范基地和示范点的建设。力争到“十一五”末,全省建成一批高效农业机械化生产、加工示范基地或示范点。
  (六)加快特色农机技术、装备的研发与示范推广步伐。重点发展以微耕、节水为重点的设施农业管理机械;以修剪、移栽为重点的林木、园艺机械;以高效鱼塘增氧、饲料加工和投喂为重点的渔业机械,以及块茎、块根类作物机械化收获技术和蔬菜、花卉播种、移栽机械。大力推广果蔬等鲜食农产品保鲜技术、粮食及特种农产品的低温烘干技术、茶叶微波杀青与成型技术、豆类和干果类农产品机械化剥壳技术等;积极拓展农用航空技术的应用领域,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四、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逐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七)积极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与综合利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环保大会精神,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确保实效。积极开展秸秆还田机械的选型、配套与开发,发展新型适用秸秆还田机械,研究建立适用于水田、旱田及不同地区的秸秆还田机械化技术模式,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手段,探索该项技术快速推广的生产组织方式。开展油菜、玉米等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与综合利用技术的研究与试验示范,促进玉米、大豆等秸秆青贮饲料机械化的示范推广。加快引进试验和示范推广秸秆捡拾打捆机及配套的草捆装运机等,为秸秆后续利用提供服务,拓宽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途径。到“十一五”末,推广应用秸秆还田机、捡拾打捆机及秸秆粉碎机30000台套,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50%以上。
  (八)大力推广节肥、节药、节水、节能技术及机具。加快更新和发展新型植保机械,围绕稻麦棉油、果蔬等作物病虫害防治,试验示范新型高效、安全施药技术及设备,药液的有效利用率提高20%左右。研制开发高效低耗节能环保型动力机械,推广农业机械节油技术及设备、机具技术状态实时诊断设备、新型排放检测设备及相关作业规程。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老旧农机具。在淮北及丘陵地区,加快推广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及设备,促进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在徐州、连云港、宿迁地区开展机械化旱作农业的试验示范,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
  五、努力构建农机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增强农机化技术创新能力
  (九)明确我省农机科技创新的重点。“十一五”期间,我省科技创新的重点是主攻四大重点技术,发展九个方面农机装备。四大重点技术是农作物产前、产后装备技术、现代高效农业装备技术、油菜生产机械化技术、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技术。九个方面装备是水稻种植机械、高效植保机械、特色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农产品加工储藏机械、水产养殖机械、园艺生产机械、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机械、耕作机械、收获机械。
  (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推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对农机生产制造业的规划和引导,推动农机工业健康有序发展。通过政策、资金、项目等方式,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建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支持企业加大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推动企业成为研发主体、技术创新主体、科技成果应用的主体。充分发挥我省农机科研院所比较集中、学科专业比较齐全、科技力量比较雄厚的优势,对重点技术、重大装备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不断完善列名企业联系制度,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逐渐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为支撑、农机主管部门推动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推广应用体系建设,促进农机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十一)以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主渠道,带动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有选择、高起点地加大重点农作物生产亟需的成套技术和装备的引进步伐。在引进的基础上,把消化吸收再创新作为技术引进的主要目标,加大对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投入比例,确保在引进的基础上实现改进、集成和提升。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带动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摆脱在核心技术上过于依赖进口的状况。
  六、建立完善新型农机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农机助农增收水平
  (十二)积极发展各类农机化专业服务组织。积极发挥省级农机服务协会作用,鼓励和扶持发展各类农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互助协作、优势互补”的原则,引导农民通过机具、技术、资金等要素的合作,建立农机专业协会、农机合作社、农机服务公司(队)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十一五”期间,积极扶持10个以上省级农机综合服务组织基地,培育100个农机服务组织示范典型,引导发展1000个以上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壮大10000个农机大户。
  (十三)不断创新农机服务模式和服务机制。积极引导“四有”农机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引导有一定规模的农机服务组织建立和完善适合农机服务产业化发展的章程和制度;改善和规范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的组织化程度,不断拓展跨区作业的服务内容,做强以机收为重点的跨区作业,做优以机插秧为重点的本地作业,做活以高效农业为重点的延伸作业;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工程的实施,充分发挥农机大户和服务组织的作用,积极探索农业生产全程作业承包服务,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中介服务组织,培育壮大经纪人队伍,规范农机中介服务市场。
  七、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建设高素质农机化人才队伍
  (十四)加强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江苏省新农村建设农机“111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要求,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省级农机人才培养基地,按照“德才兼备、精干高效”的原则,加大对中青年农机科技骨干、专家的培养力度;充分利用省市培训基地,扎实开展基层农机管理领导干部、服务组织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逐步打造一支通晓业务、擅长管理、具有战略眼光的创新型管理人才队伍;结合“农业部农村百万中专生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基层农机从业人员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十一五”期间,培养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德才兼备的农机化优秀管理人才100名;培养具有较强专业知识、较高学历层次及外语水平、富有创新能力的科技人才1000名;培养懂技术、会操作、善经营的农机技能人才10000名。
  八、提高农机法治化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十五)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认真宣传贯彻《农机化促进法》,进一步加强配套法规及地方法规建设,开展修订《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调研工作,制订《江苏省农机维修管理办法》、《江苏省农机报废更新管理办法》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及相应的规范性文件。
  (十六)切实加强农机安全工作。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与公安、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经常性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提高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素质,加大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的投入,努力提高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以“农机安全乡镇”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认真落实安全宣传“六个一”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农机牌证管理率,确保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到2008年,全省每个省辖市建设一个“平安农机”示范县,30%以上的乡镇建成“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建设千个“平安农机”示范村和万个“平安农机”示范户。
  (十七)加大农机质量监管和打假工作力度。制定和完善农机装备生产企业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建立健全农机质量投诉和质量调查工作机制,坚持打假和扶优并举,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农机生产企业和广大农民的合法利益。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依法加强农机维修网点管理工作,制定农机维修岗位规范,实行农机修理工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积极扶持区域性高性能农机维修中心建设,提高高性能机具的维修质量。
  (十八)加强农机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省级农机产品试验鉴定基地建设,开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和质量认证工作,不断提高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农业机械化标准项目建设,制定和完善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维修质量、作业质量、报废更新和安全环保等标准体系,努力推进农机作业的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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