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脱贫奔小康工程“五方挂钩”帮扶力度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2-05-04 09:58 字体:[ ]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
加大脱贫奔小康工程“五方挂钩”帮扶力度的意见
苏办发〔2012〕26号  2012年5月4日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纲要》(苏发〔2012〕7号)和全省苏北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脱贫奔小康工程“五方挂钩”帮扶力度,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五方挂钩”帮扶工作的意义
  实施“五方挂钩”帮扶,是具有鲜明江苏特色的扶贫开发机制,是加大对苏北经济薄弱地区脱贫奔小康工程扶持力度的重要举措,也是挂钩帮扶单位贴近基层、了解民情、培养干部、转变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对于确保完成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任务,顺利实现苏北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1992年开始至今,“五方挂钩”帮扶工作已历时20年,现有252个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和苏南县(市、区)定点帮扶苏北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区)。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五方挂钩”帮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顺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行动和脱贫奔小康工程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扶贫标准提高到年人均纯收入4000元,要求到2015年,低收入人口全部达到这一标准,经济薄弱村全部达到新“八有”目标。完成这一艰巨任务,“五方挂钩”帮扶单位承担着十分重大的责任。全省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要深刻认识“五方挂钩”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从政策、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多方面全力支持经济薄弱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低收入农户增收,合力推动脱贫奔小康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加大“五方挂钩”帮扶工作力度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
  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围绕帮助苏北经济薄弱地区实现全面小康,以增加低收入农户收入为中心任务,以增强经济薄弱村和农村低收入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为根本要求,突出帮助发展特色产业和增收项目,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村级“四有一责”建设,推进苏北经济薄弱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
  具体任务是:第一,要根据自身职能和实际,研究采取推进农村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引导优势资源要素向经济薄弱地区流动,安排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项目向经济薄弱地区和集中连片地区倾斜,帮扶投入逐年有所增加。第二,在做好面上帮扶工作的同时,要具体联系到经济薄弱村,确保苏北最需要帮扶的经济薄弱村帮扶单位全覆盖。省派队员的经济薄弱村两年内基本达到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和新“八有”目标。队长单位帮扶的经济薄弱村要努力成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第三,各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要把所帮扶经济薄弱村作为下基层“三解三促”的重点,确定帮扶计划和项目,扎扎实实为基层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第四,要将帮扶任务落实到职能处室和责任人员,全力支持帮扶工作队开展工作。担任省派工作队队长单位的12个省级机关部门,同时作为“五方挂钩”协调小组的组长单位,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作为协调小组组长,牵头召开该县(区)“五方挂钩”帮扶工作会议,协调后方单位加大帮扶力度,确定帮扶项目和资金,指导驻县(区)工作队开展工作,真正起到“后方队长”的作用。未派省帮扶工作队的新沂市等7个县(市、区),由担任帮扶牵头单位的省级机关部门组织召开“五方挂钩”帮扶工作会议,协调各联系成员单位共同做好挂钩帮扶工作。
  三、健全完善“五方挂钩”帮扶工作机制
  根据新一轮扶贫开发的目标任务,要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确保帮扶工作切实有效、长期发挥作用。第一,完善“五个一”帮扶机制。努力做到每个经济薄弱村有一个帮扶单位、一名驻村帮扶队员、一名科技特派员、一个经济发达镇村、一个工商企业与之挂钩帮扶。第二,完善党员干部与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机制。努力做到每个建档立卡农户有一名党员干部与之结对,采取“一户一策”,找到一条增收致富的有效办法,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新的贫困现象。第三,完善扶贫资金和政策到户机制。采取多种方式,使扶贫对象得到直接有效扶持,凡是用于产业发展的财政帮扶资金、“五方挂钩”单位帮扶资金所形成的项目和资产,要采取股份量化等形式,将受益权明确到低收入农户,建立健全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第四,完善“五方挂钩”帮扶工作考核机制。对帮扶单位落实领导责任和帮扶成效进行考核,对帮扶协调资金、直接投入资金每年进行通报,对帮扶力度大的后方单位和优秀帮扶工作队进行表彰。
  各地各帮扶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既要做好“规定动作”,又要做好“自选动作”。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在坚持扶贫到村到户的同时,着力解决区域性的瓶颈制约问题,切实抓好经济薄弱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劳动力素质提高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各社会团体、民主党派、工商联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动员和组织相关方面加大帮扶力度。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要充分发挥科技、信息、人才等优势,积极帮助谋划被帮扶单位的资源开发、技术引进、产品创新、人才培养等工作,并提供合作与支持。国有及民营企业和苏南市、县、镇、村要依托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经济薄弱地区特色产业、优势资源的开发,帮助引进技术、培养专业人才,多为经济薄弱地区的发展做出贡献。省里组织实施“百强村帮扶经济薄弱村”行动,由全省10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先进村帮扶100个苏北经济薄弱村。
  四、提高“五方挂钩”帮扶工作组织领导水平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五方挂钩”帮扶工作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重要举措,强化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领导抓具体落实,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全力推进帮扶工作扎实开展。
  “五方挂钩”帮扶单位要把帮扶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工作日程,领导班子每年都要专门研究一次帮扶工作,明确帮扶内容,分解落实责任。选派驻县(区)帮扶工作队员的单位,要把开展帮扶工作与培养锻炼干部结合起来,选派德才兼备、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干部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要加强对帮扶工作队员的指导和管理,切实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苏北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五方挂钩”帮扶工作,要按照本意见精神,制定符合本地发展要求的“五方挂钩”帮扶工作方案,加强与“五方挂钩”帮扶单位的联系,共同做好本地区的“五方挂钩”帮扶工作。
  “五方挂钩”单位帮扶工作在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各“五方挂钩”帮扶单位每年的帮扶计划(方案)及年度实施情况,要及时报送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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