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2-07-15 09:52 字体:[ ]

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苏政发〔2012〕94号  2012年7月15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贯彻“六个注重”,深入实施“六大战略”,全力推进“八项工程”,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迫切需要更好地发挥气象事业在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保障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福祉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现就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面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期盼,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按照建设“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加快推进综合气象观测体系、气象预报预测体系、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气象科技创新体系、气象人才体系、气象科学管理体系和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气象预测预报能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和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全面提升气象科技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江苏特点的气象事业现代化道路。
  (二)目标任务。到2015年,基本建成结构完善、布局科学、功能先进,满足江苏地方需求和国家气象事业发展要求的气象事业现代化体系,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应对气候变化保障支撑能力显著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明显提高,气象服务领域更加广泛,气象事业整体实力居全国领先水平。再经过两年左右的努力,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
  (三)基本原则。立足江苏省情实际和气象工作基础,坚持集约发展,统筹规划实施,充分发挥江苏气象教育科研、装备制造资源丰富的优势。坚持协调发展,积极发挥苏南地区示范引领作用,促进苏中地区跟进与苏北地区跨越。坚持特色发展,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符合科学规律、体现时代特征和江苏特点的气象现代化建设道路。
  二、加快建设综合气象观测体系
  (四)优化调整气象观测系统布局。按照现代气象业务发展要求,结合地方气象服务实际需求,科学调整气象观测系统,优化观测站点功能布局,提高陆地、海洋及垂直观测时空分辨率和观测精度。改革调整气象台站基本观测业务,实现观测内容、观测流程科学化。统筹建设农业、海洋、城市、能源、水利、交通、通信、“青奥”气象服务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到2015年,综合气象观测站点布局满足气象预报服务需求,突发气象灾害监测率超过90%。
  (五)提高气象观测自动化水平。在国家级台站建设双套地面气象要素自动观测系统,基本实现气象台站地面观测自动化。开展国产卫星定位高空气象探测系统业务和探空自动放球系统试点,逐步实现高空观测自动化。改造升级区域气象观测站,建设风廓线、能见度、霾、辐射、温室气体等自动观测站网,构建适应自动气象观测的业务平台。到2015年,气象观测基本实现自动化。
  (六)增强气象信息传输与处理能力。升级改造全省气象主干通信网络,优化局域网,建设高性能计算系统,实现观测资料实时收集传输。建设先进的气象信息存储与共享系统,实现实时气象数据在线存档处理。提高气象信息通信速率,实现气象部门内部以及气象与环保、水利、农业、海洋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和应急会商。提高气象资料融合处理能力,推进气象信息分级分类安全管理。
  (七)加强气象装备保障能力建设。探索建立气象装备保障分类分级和社会化保障机制,加强省级气象装备保障与计量检定系统建设,建立气象技术装备运行远程监控和故障诊断网络,建设具有响应迅速、多级测试、全网监控、技术支持、维修养护、物资供应功能的省、市、县(市)三级气象装备保障体系。到2015年,气象装备一般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八)强化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健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加大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力度,切实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对探测环境已经遭受严重破坏和无法原址改善的气象观测站进行迁建,对已经遭受部分影响或可能遭受影响的气象观测站进行保护性改善。到2015年,全省气象观测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三、加强气象预报预测体系建设
  (九)建立现代气象预报业务流程。调整气象预报业务布局,建立健全集约化预报业务流程。增强不同时效预报的协调性,促进气象预报有效衔接。完善气象预报会商交流制度,提高预报准确率和预报结论的一致性。加强农业、水利、环保、海洋、能源、气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相关信息统一接入省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
  (十)提升气象预测预报水平。建立等级降水预报与定量降水预报、灾害性天气诊断分析和中尺度天气分析业务。建立乡镇及重点区域的气象精细化预报业务。加强高分辨率的灾害性天气预报业务。强化短时临近天气预报业务,发展延伸期天气预报,加强预报产品质量的评估检验。
  (十一)加强现代气象预报系统建设。加快天气、气候预测预报系统研发,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及强对流天气短时临近天气预报系统建设。建立气象信息共享和天气预报预警业务平台。发展高分辨率的区域气象数值预报系统和数值天气预报产品应用平台。建立各类预报产品检验评估系统。
  (十二)提高预测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度。开展城市、乡镇及重点区域精细化天气预报,完善灾害性天气预报技术,研究开发精细化预报产品。到2015年,晴雨预报平均准确率达到88%,最高、最低气温预报平均误差小于1.5℃,灾害性天气预警时效提高到20分钟以上,30天内天气过程预测准确率达到70%。
  四、健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
  (十三)健全气象灾害防御体制机制。加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推进向农村延伸覆盖。完善省、市、县(市)三级气象灾害防御预案,健全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编制省、市、县(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气象灾害风险区划。贯彻实施气象灾害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建设省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中心。推进气象灾害防御志愿者和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
  (十四)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及传播网络。建立江苏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做好中国气象频道落地播出工作,使之成为全省防灾减灾信息发布、宣传的重要载体。到2015年,全省气象预警信息覆盖面超过90%。
  (十五)提高公众气象服务能力。完善公共气象服务信息采集处理、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服务产品快速制作发布、效益评估等基础业务系统,改善服务手段,增加服务产品,提高公共气象信息覆盖面和服务满意度。加强气象科普基地建设,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气象知识普及率。到2015年,社会公众对全省气象服务满意度达到85%。
  (十六)推进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气象为农服务工程,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和影响评估水平,建立农村气象信息发布网络,推进农气象信息服务站和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气象为农服务整体能力位居全国前列。
  (十七)加强专业专项气象服务。实施沿海发展战略气象保障工程,开展海洋渔业生产、海上搜救等气象服务保障。建成覆盖全省高速公路、内河重点航道、港口的交通气象监测预警服务网络。加强城市气象服务和高影响天气精细化监测预报预警,构建城市气象服务联动体系。推进风电场风电功率、光伏电站太阳能发电的预测预报。完善火箭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系统,建设人工增雨作业基地。做好2014年南京青奥会等重大活动气象服务。到2015年,全省气象高影响行业的服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十八)发挥应对气候变化基础性作用。实施应对气候变化气象科技支撑工程,建立气候变化基础数据库,完善气候变化业务系统,开展气候变化监测、影响评估、应对研究及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分析,开展精细化气候资源区划,开展气候变化对农业、水资源、能源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评估,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决策咨询水平。
  五、推进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十九)加强气象科学应用关键技术研究。面向气象科技发展前沿和气象现代化建设需要,选择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整合气象院校、科研院所、气象装备制造企业等资源,加强科技攻关和技术研发。重点开展气象灾害预报、气象灾害影响评估、气象自动观测、观测资料融合应用、精细化天气预报、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候变化影响评价与应对等方面的攻关研究。
  (二十)强化气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省部共建气象灾害重点实验室等气象科技创新平台作用,建设不同特点的气象科研与实验基地。加强雷达气象与强对流天气重点实验室、数值预报释用重点实验室和江淮梅雨预测预报联合研究中心建设,支持建设国家级气象科研试验基地,建立气象资源共享平台,增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
  (二十一)创新气象科技机制。建立健全气象科技项目立项、成果管理、经费投入、创新激励、人才交流等机制,增强气象现代化建设的科技支撑能力。大力推进气象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开发利用国内外智力资源,加快引进先进适用技术。积极推进气象部门与相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之间的科研合作。加强气象科技成果的业务试验,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到2015年,全省气象科技创新对业务服务贡献率提高到65%以上。
  六、加强气象人才体系建设
  (二十二)创新现代气象人才工作机制。深化以岗位管理为重点的气象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科学设置各级各类岗位,完善岗位和绩效工资制度。强化气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健全气象人才引进、聘用、交流、培养工作机制,依照岗位需求选拔使用人才,健全考核奖惩制度,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十三)强化气象人才教育培训。充分发挥江苏气象教育资源优势,加强联合协作,构建项目培养、实践培训、合作交流平台,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完善以专业技术教育、继续教育、在职培训相结合的气象人才培训体系,健全业务和科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支持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境内外工作交流和学习进修,全面提高气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二十四)推进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层次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着力打造气象科技人才高地。健全完善气象领军人才的选拔、培养、激励和服务机制,强化领军人才对气象事业发展的促进带动作用。将气象业务科研带头人队伍建设纳入全省“333”人才培养计划,在全省确立300名气象科技创新骨干,重点培育20名左右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气象科技带头人,建立合理的人才梯队结构。
  七、完善气象科学管理体系
  (二十五)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地方性气象法规规章建设,努力实现气象活动法律制度全覆盖。建立省、市、县(市)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的气象行政执法体系,加强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发布与传播、防雷减灾和施放气球等社会管理,提高气象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强化气象标准化、气象依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推进易燃易爆等重点行业防雷装置安全检测,重点行业防雷设施检测率达到100%。
  (二十六)加强气象事业科学管理。完善与气象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体系,优化机构配置,明晰职能职责,改进工作流程,推进决策民主化、政务透明化、流程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健全决策执行跟踪反馈及评估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提高执行能力,实现高效管理。充分应用现代科学管理和信息技术,构建气象科学管理信息支撑系统,提高气象科学管理水平。
  八、夯实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体系
  (二十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功能适用、规模适度、建设集约的要求,实施“一流台站”基础建设工程。加大对艰苦、偏远台站的支持力度,全面改善业务、工作及生活条件。到2015年,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全部达到规定要求。
  九、提高气象现代化建设支持保障水平
  (二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气象现代化建设推进机制,组织实施“十二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气象现代化建设有力有序推进。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同配合,将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农业现代化工程,将气象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党政人才能力提升计划,将气象科技创新纳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行动计划,形成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由省统计局、气象局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江苏省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认真做好监测评估工作,加强检查考核,确保气象现代化建设取得实效。
  (二十九)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将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增强气象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所需的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对重大气象工程、气象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为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积极推进气象现代化重点项目建设,“十二五”时期,重点建设“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中心”等6项工程,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审批、经费安排、实施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
  (三十)推进先进气象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三创三先”的新时期江苏精神,注重用先进气象文化凝聚气象队伍,体现工作责任,发扬奉献精神。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创新气象文化载体。加强宣传教育,激发气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为气象现代化建设尽责出力的积极性,增强归属感和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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