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2012年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上半年进展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6 09:29 字体:[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
2012年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
上半年进展情况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2〕134号  2012年7月16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省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将全年目标任务分解为“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并明确由省政府领导成员牵头协调、责任部门负责落实。半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科学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在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最近,省政府组织对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将《省政府2012年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上半年进展情况》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对照目标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下更大气力抓工作进度、抓薄弱环节、抓关键措施,全力以赴、一着不让地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省政府2012年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上半年进展情况

  最近,省政府组织对2012年“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上半年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检查情况看,省政府107项考核指标总体进展顺利。102项指标达到年初确定的序时进度要求,占总数的95.3%(其中3项指标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另9项指标中有12个小指标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5项指标低于年初确定的序时进度要求,占4.7%(其中2项指标低于序时进度要求,另3项指标中分别有1个小指标低于序时进度要求)。现将各项指标上半年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预计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
  2.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0%。(主办部门:省财政厅)
  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9%。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预计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4%。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主办部门:省商务厅)
  预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7%,低于17%的预期增长目标。
  5.组织实施200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4450亿元。(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预计200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2000亿元。
  6.建成宁杭铁路、扬州泰州机场、泰州大桥以及开工建设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一期等工程。(主办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宁杭铁路、泰州大桥分别完成投资15.8亿元、8.25亿元。扬州泰州机场已经正式通航。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一期工程可研报告已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7.建成南水北调运河线、太湖治理走马塘以及开工建设治太新沟河等工程。(主办部门:省水利厅)
  南水北调运河线、太湖治理走马塘工程已经建成,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治太新沟河工程具备国家批复条件。
  8.新投产电力装机500万千瓦。(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新投产电力装机300万千瓦。
  9.全省本外币各项贷款增幅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2—3个百分点,力争社会融资规模增长15%左右。(主办部门:人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省金融办)
  预计全省本外币各项贷款增幅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3个百分点。社会融资规模增长15.4%。
  10.力争百亿级企业超过150家,其中,百亿级工业企业超过120家、服务业企业超过20家、建筑业企业超过15家。(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
  下达各市工业大企业(集团)培育目标,制订《江苏省鼓励工业企业(集团)做大做强办法》并报省人民政府。分解落实服务业发展年度目标任务,建立完善服务业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全省建筑业企业进行摸底调研,组织14家特级建筑业企业和有发展潜力的一级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11.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主办部门:省物价局)
  预计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1%左右。
  二、加快经济转型升级
  12.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3%。(主办部门:省科技厅、财政厅)
  预计全社会研发投入达到640亿元。
  13.新建企业研发机构2000家、“校企联盟”总数达7000个,推进120个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主办部门: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
  新建企业研发机构1273家、“校企联盟”总数达6714个。172个项目进入重大科技成果产业专项立项程序。
  14.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56%。(主办部门:省科技厅)
  科技进步贡献率需到年底统计。
  15.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25%、授权量增长30%。(主办部门: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
  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25%、授权量增长40%。
  16.新增国内注册商标3.02万件、国际注册商标260件、省著名商标200件、驰名商标25件。(主办部门:省工商局)
  新增国内注册商标3.1万件、驰名商标48件,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国际注册商标和省著名商标数需到年底统计。
  17.建设15个省级科技金融合作创新示范区,新增科技小额贷款公司30家。(主办部门:省金融办、科技厅)
  省级科技金融合作创新示范区建设已经启动。新增科技小额贷款公司6家。
  18.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销售收入超过3万亿元(按原口径统计)。(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预计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销售收入超过1.5万亿元。
  19.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标准专项50项,项目企业销售额增加15%。(主办部门:省质监局)
  50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标准专项已经下达,各项目承担单位正在抓紧组织实施。
  2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36.5%。(主办部门:省科技厅)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36.4%。
  21.确保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生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40%。(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一季度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40.2%,高于2011年同期2.9个百分点。
  22.旅游业增加值增长16%以上。(主办部门:省旅游局)
  预计旅游业增加值1423亿元,增长16%。
  23.建成10个省级两化融合示范区。(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修订并发布两化融合示范区认定办法及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区域两化融合水平评估试点。
  24.力争技改投资增长17%以上。(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1—5月,技改投资增长20.1%。
  25.新增高技能人才15万人。(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新增高技能人才7万人。
  三、增强城乡区域发展的协调性
  26.粮食总产稳定在660亿斤以上。(主办部门:省农委)
  全省夏粮总产229.7亿斤。
  27.新增高效设施农业面积80万亩、高效设施渔业面积20万亩。(主办部门:省农委、海洋渔业局)
  新增高效设施农业面积55.3万亩、高效设施渔业面积14.3万亩。
  28.新增适度规模经营面积300万亩。(主办部门:省农委)
  新增适度规模经营面积210万亩。
  29.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6%,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30%。(主办部门:省农机局、质监局)
  小麦机械化收获水平超过96%,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超过65%,纯作玉米种植机械化水平达到60%。下达农业地方标准制定计划200项。
  30.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比例达到48%、提高5个百分点。(主办部门:省农委)
  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比例超过56.9%、提高13.9个百分点,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1.完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70万亩。(主办部门:省国土资源厅)
  完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30万亩。
  3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占用下降率达8%左右。(主办部门:省国土资源厅)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占用下降率考核指标任务已分解下达到各市、县。
  33.新改建农村公路1500公里、农村小型桥梁6250座。(主办部门:省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新改建农村公路260公里、农村小型桥梁3200座。
  34.实施69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以及17个专项工程。(主办部门:省水利厅)
  69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完成投资22.4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86%。
  35.建设高标准农田100万亩、旱涝保收农田100万亩。(主办部门:省农业资源开发局、水利厅)
  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进度达41.8%。建设旱涝保收农田103万亩,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6.改造沿海滩涂已围垦区10万亩,开发治理丘陵山区等农业区域资源55万亩。(主办部门:省农业资源开发局)
  正在对各地编报的农业区域资源开发项目计划和初步设计组织审核。
  37.新增农村小额贷款公司100家。(主办部门:省金融办)
  新增农村小额贷款公司53家。
  38.完成苏南地区50%、苏中、苏北地区各20%的村庄环境整治任务。(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2万个村庄环境整治任务。
  39.县级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覆盖45%的行政村。(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县级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覆盖35%的行政村。
  40.编制《苏南地区现代化建设示范区总体规划》。(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苏南地区现代化建设示范区总体规划》初稿已经形成。
  41.完成对口支援新疆、西藏、青海年度目标任务。(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分别完成投资8.32亿元、1.07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49.3%、31.6%。对口支援青海的项目安排计划,因国务院文件要求重新调整,未能达到年初确定的100%开工的序时进度要求。
  四、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
  4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8%。(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预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
  43.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指标。(主办部门:省环保厅)
  经初步测算,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削减2.57%、0.76%、3.04%。
  44.节能改造实现节能200万吨标准煤。(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向国家推荐上报一批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和企业能源中心建设示范项目。组织开展省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45.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较上年均有下降,确保太湖地区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主办部门:省太湖办)
  1—5月,太湖流域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分别下降6.5%、11.6%、22.7%。国家考核的太湖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自来水厂出水水质全部满足或优于国家标准,未发生湖泛现象。
  46.南水北调工程沿线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主办部门:省环保厅、水利厅)
  南水北调工程沿线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47.完成800个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主办部门:省环保厅)
  完成451个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48.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80万立方米/日。(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30万立方米/日。
  49.完成270万立方米太湖生态清淤任务。(主办部门:省水利厅)
  完成100万立方米太湖生态清淤任务,低于年初确定的200万立方米的序时进度要求。
  50.完成700万平方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任务。(主办部门:省国土资源厅)
  完成314万平方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任务。
  51. 13个省辖市全部形成PM2.5监测能力。(主办部门:省环保厅)
  13个省辖市68个国控点空气自动监测站中,已有28个站点具备PM2.5监测能力,17个站点向社会实时发布PM2.5监测数据。
  52.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主办部门:省农委、农机局)
  夏季秸秆综合利用率达39%。
  53.新增造林面积80万亩、抚育森林150万亩。(主办部门:省林业局)
  新增造林面积86万亩,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新增抚育森林98万亩。
  54.新增10个市、县(区)达到国家生态市、县(区)考核标准。(主办部门:省环保厅)
  新增4个市、县达到国家生态市、县(区)考核标准。
  55.完成南京、苏州、南通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试点年度工作目标。(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交通运输厅)
  南京、苏州、南通市已启动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线建设。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案已上报国家相关部委。我省有2家企业新能源汽车产品进入国家公告目录。
  五、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56.推进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和20个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主办部门:省编办)
  制订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对接文件和推进方案,做好试点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相关市、县(区)正在抓紧制定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并组织实施。
  57.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主办部门:省编办)
  基本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
  58.省属企业完成清理整合下属子企业33户、退出低效参股投资25个。(主办部门:省国资委)
  省属企业完成清理整合下属子企业9户、退出低效参股投资6个。
  59.在通榆河流域全面推广区域环境资源补偿机制。(主办部门:省环保厅)
  开展通榆河水环境质量区域补偿工作,明确补偿断面和责任主体。定期监测通报通榆河补偿断面水质,加快推进水质自动监控系统建设。
  60.选择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开展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主办部门:省环保厅、物价局)
  制订《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并上报省人民政府。对全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电子平台进行功能升级与完善。
  六、巩固和发展开放型经济优势
  61.货物贸易进出口增长8%左右,服务贸易进出口增长20%以上。(主办部门:省商务厅)
  预计货物贸易进出口增长0.6%,低于8%的预期增长目标。1—5月,服务贸易进出口增长55.1%。
  62.利用外资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主办部门:省商务厅)
  实际利用外资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63.离岸外包执行额增长30%以上。(主办部门:省商务厅)
  1—5月,离岸外包执行额增长47.1%。
  64.境外中方协议投资额增长20%左右。(主办部门:省商务厅)
  预计境外中方协议投资额增长50%以上。
  65.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超过60亿美元。(主办部门:省商务厅)
  1—5月,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23.8亿美元。
  七、加快文化强省建设
  66.创建1-2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主办部门:省文化厅)
  根据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申报条件,经专家评审确定推荐3家企业申报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67.新建文化共享工程社区基层服务点1000个。(主办部门:省文化厅)
  文化共享工程社区基层服务点建设任务和建设经费已经下达。
  68.对5000家农家书屋出版物进行更新,建设1000家数字农家书屋。(主办部门:省新闻出版局)
  对2500家农家书屋出版物进行更新。完成数字农家书屋选点摸查工作。
  69.新增农村有线电视用户50万户,有线电视入户率达84%。(主办部门:省广电局)
  1—5月,新增农村有线电视用户30.28万户,有线电视入户率达83.5%。
  70.实现县级数字影院全覆盖。(主办部门:省广电局)
  1—5月,13个影院空白县(市、区)中已有4个县(市、区)建成数字影院,其他9个县(市、区)正在建设中。
  八、强化社会管理和创新
  71.城市和农村社区“一委一居一站一办”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50%。(主办部门:省民政厅)
  城市和农村社区“一委一居一站一办”覆盖率分别达到75%和45%。
  72.村(居)、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覆盖率达到100%。(主办部门:省司法厅)
  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覆盖率达99.99%。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覆盖率达100%,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73.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主办部门:省信访局)
  全省没有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
  74.打击犯罪总绩效继续保持全国领先,现行命案破案率达90%以上。(主办部门:省公安厅)
  打击犯罪总绩效继续保持全国领先,现行命案破案率达96%。
  75.开工建设省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南京戒毒所,搬迁南京港边防检查站。(主办部门:省公安厅、司法厅)
  省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正在办理立项手续。南京戒毒所项目已提请省人民政府审批确定选址。南京港边防检查站搬迁前期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76.省级应急平台综合应用系统实现在线运行。(主办部门:省应急办)
  完成省级应急平台综合应用系统项目前期分析、需求调研和招投标等工作。
  77.完成国家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双下降”。(主办部门:省安监局)
  全省发生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1%、13.9%,均在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
  78.药品流通企业远程监管覆盖率达90%,中标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100%实现电子监管赋码。(主办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药品流通企业远程监管覆盖率超过90%,中标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100%实现电子监管赋码,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79.培育500个省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先进示范企业、行业和单位。(主办部门:省工商局)
  已经筛选确定780家企业、行业和单位作为省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先进示范培育对象。
  九、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8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10%左右。(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农委)
  预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分别实际增长14%、15%以上。
  81.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增幅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6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二、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分别达到15.%、18.3%和18.8%,均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
  82.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主办部门:省扶贫办)
  组织实施“百强村挂钩帮扶经济薄弱村”行动。全面完成农村低收入人口建档立卡工作。研究起草片区帮扶规划以及财政奖补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开发工作综合考核办法。
  83.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年增长率不低于15%。(主办部门:省民政厅)
  残疾军人和“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15%,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提高20%,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15%。
  84.城镇登记失业率4%以内。(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城镇登记失业率3.28%。
  85.确保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预计城镇新增就业61万人。
  86.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5万人以上。(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预计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3万人。
  87.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不低于70%、年末总体就业率90%以上。(主办部门: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65%。
  88.社会保险主要险种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厅)
  社会保险主要险种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
  89.力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到95%以上。(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覆盖面超过95%。
  90.确保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达到18%。(主办部门:省财政厅、教育厅)
  初步统计,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达到17.3%。
  91.创建5—10个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主办部门:省教育厅)
  制订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启动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
  92.建设10个标准化社区学院和500个标准化居民学校。(主办部门:省教育厅)
  正在对各地申报的标准化社区学院和标准化居民学校组织初核。
  93.全面完成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办部门:省卫生厅)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年度工作量的50%。
  94.每千人拥有医生数达到1.7人。(主办部门:省卫生厅)
  每千人拥有医生数达到1.71人,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95.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81万座。(主办部门:省卫生厅)
  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44.5万座。
  96.人口自然增长率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覆盖率达8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率达90%以上。(主办部门:省人口计生委)
  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4‰左右。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覆盖率达10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率达92%,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97.完成苏北2800个行政村农民健身工程提档升级。(主办部门:省体育局)
  完成2800套苏北地区农村健身工程设备政府采购工作。
  十、办好保障和改善民生10件实事
  98.帮助困难群众就业。继续开发5000个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1.6万个就业见习岗位。帮助1万名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6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万人。(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启动5000个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购岗招聘工作。开发8462个就业见习岗位。帮助6000名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2.4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9.5万人,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99.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培训6万名农村中小学教师。加固改造、重建新建农村校舍776万平方米。新建120片农村中小学塑胶化运动场地。(主办部门:省教育厅)
  培训2.5万名农村中小学教师。加固改造、重建新建农村校舍307万平方米。开展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化建设试点并进行项目招标。
  100.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240元,城镇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0%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新增应急救护培训100万人。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主办部门: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厅、红十字会)
  9个省辖市提高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到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240元。9个省辖市城镇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超过7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3.5%。新增应急救护培训8.6万人,低于年初确定的25万人的序时进度要求。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省补助政策并报省人民政府。
  101.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36万套(户),其中,新开工保障性住房31.5万套(户)、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5万户,竣工保障性住房13万套(户)。(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28.5万套(户)。其中,新开工保障性住房23万套(户);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5万户,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竣工保障性住房8.2万套(户)。
  102.推进文化惠民。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全部免费开放。为经济薄弱地区乡镇送书刊80万册、送戏2800场、送电影12.5万场,为经济薄弱地区县(市、区)送专题展览40个、文艺演出40场。(主办部门:省文化厅、广电局)
  全省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已全部免费开放。为经济薄弱地区乡镇送戏1400场、送电影7.2万场,80万册书刊已完成集中采购。为经济薄弱地区县(市、区)送专题展览20个、文艺演出15场。
  103.加强养老服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10%以上。新建25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经济薄弱地区40%的乡镇敬老院配置生活设备。(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增幅达11.9%。基本完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省财政下拨专项补助资金3000万元,资助经济薄弱地区乡镇敬老院配置生活设备。
  104.关爱留守流动妇女儿童。全面提升“妇女儿童之家”建设水平,重点建设1000个省级示范点。(主办部门:省妇儿委办)
  开展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加强对“妇女儿童之家”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考核。
  105.加大助残力度。向5万户残疾人家庭提供辅助器具和进行无障碍改造,为2万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主办部门:省残联)
  向2.7万户残疾人家庭提供辅助器具和进行无障碍改造,为1.8万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106.便利城乡居民出行。城市居民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20%左右,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98%,镇村公交覆盖率达26%。(主办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城市居民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需到年底统计。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97.1%。镇村公交覆盖率达29.2%,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07.提高饮用水安全和空气环境改善的保障能力。新增60个区域供水通水乡镇。新解决221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新建23个县级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站,改造68个国控点空气自动监测站。(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环保厅)
  新增18个区域供水通水乡镇。完成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指导各地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站的选址和仪器选型等工作。基本完成68个国控点空气自动监测站的改造方案以及仪器选型和招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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