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9 10:11 字体:[ ]
苏政办发〔2016〕3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2016年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15日

2016年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要点
  为加快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更好地支撑引领全省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升级,根据《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意见》(苏发〔2015〕5号),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明确总体目标任务,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江苏工作的明确要求,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一中心”“一基地”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紧紧围绕示范区“三区一高地”战略定位,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推进区域协同创新,进一步提高创新资源配置效率、释放创新创业活力、增强产业国际竞争力,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经济发展高地。到2016年底,苏南地区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81%,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2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7500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2%。(牵头单位:苏南五市,省科技厅)
  二、加强创新型园区建设,提升高新区创新发展水平
  实施高水平创新型园区建设行动,把高新区作为示范区建设的主阵地,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更大力度集聚创新资源,着力增强核心载体功能,强力推进高新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争先进位。
  (一)加大高新区建设推进力度。启动实施创新型园区建设行动计划,加快建设江宁高新园、独墅湖科教创新区、苏州科技城、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常州科教城、镇江知识城等创新核心区。围绕“一区一战略产业”,上半年重点实施30项省地联合招标项目,建设纳米、智能装备、医疗器械、激光与光电、通信与网络、环保装备等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大力推进国家创新型园区、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加强对新建省级高新区的指导,编制完善相关发展规划。(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苏南五市)
  (二)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组建4-6家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争创2-3家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支持高新区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局,苏南五市)
  (三)保障重大创新项目用地需求。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支持高新区重大创新项目建设,优先做好示范区重大创新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苏南五市)
  (四)进一步强化以创新绩效为主的考核导向。结合国家的考核要求,进一步突出创新绩效,修订完善我省高新区综合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并建立定期发布和动态管理机制。组织各高新区全面对标找差、努力争先进位,强化各市推进高新区建设的主体责任。上半年,开展国家级高新区2015年创新绩效考核评价,对抓得实、成效好的给予奖励补助。(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
  (五)推动高新区绿色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高新区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加快推进南京、宜兴等环保服务业集聚区试点建设。(牵头单位:省环保厅,苏南五市)
  三、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创新型企业集群
  实施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培育行动,发挥企业创新主导作用,建立覆盖初创、成长、发展等不同阶段的支持体系,率先培育形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集群。
  (一)加强创新型企业培育。启动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重点支持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引导其开放配置全球创新资源,牵头组织核心技术研发,提升行业国际影响力。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小升高”计划和“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00家、“小巨人”企业50家。实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百千万”工程。(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苏南五市)
  (二)高水平建设研发机构。实施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百千万”行动计划,率先推进“百企示范、千企试点、万企行动”,争创7家左右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新建150家以上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大中型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90%左右。(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三)加快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启动实施产学研协同创新行动计划和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深化企业与重点科教单位的新一轮合作。组织开展协同创新和产学研前瞻性联合研究,推进校企联盟、技术转移联盟建设,支持高校院所、地方政府、科技园区共建重大创新载体,新建5家左右新型研发机构,支持50个左右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牵头单位:省科技厅、教育厅,中科院南京分院)
  四、强化产业技术创新,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
  实施高附加值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行动,坚持高端引领,完善创新体系,推动产业结构加快向中高端攀升。
  (一)加强前瞻性产业技术突破。启动实施前瞻性产业技术创新专项,瞄准国际前沿和未来发展需求,围绕云计算、大数据、3D打印、激光制造、战略新材料等进行超前部署。上半年组织实施200项产业前瞻性技术攻关项目,加快重点产业领域重大技术突破。(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二)推进共性关键技术创新。启动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集成推进创新水平高、产业带动性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上半年组织实施100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培育纳米材料、未来网络、机器人等10个创新型产业集群。(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苏南五市)
  (三)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强做大。重点围绕下一代电子信息、战略性基础材料、先进智能制造等领域,组织实施3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建设一批重大应用示范工程。(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四)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推动传统优势企业智能化改造,创建一批示范智能车间。实施工业强基行动,加强重大项目源开发和项目储备,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工业基础能力。实施“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计划,推进互联网应用创新发展。(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五)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落实《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推进科技服务示范区建设,打造一批科技服务特色基地,力争1-2家进入国家科技服务业区域、行业试点。科技服务业总收入达到4100亿元。(牵头单位: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
  五、推进开放创新,加快创新国际化步伐
  实施开放创新行动,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加快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在更高起点上推进自主创新,率先打造国际化开放创新高地。
  (一)加快推进创新国际化。启动实施产业创新国际化行动计划,深化与以色列、芬兰、英国、加拿大安大略省等国家和地区产业研发合作,加强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德国弗劳恩霍夫应用研究促进协会科技交流,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和地区创新合作机制。加快“引进来”和“走出去”步伐,大力吸引外资研发机构和国际知名技术转移机构,支持企业建设海外研发中心。(牵头单位:省科技厅、商务厅)
  (二)支持高新区开展开放创新合作。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推进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充分发挥其在开放创新、综合改革方面的试验示范和引领作用,培育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新优势。支持中国以色列常州创新园等建设,加快集聚国际高端创新资源。(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科技厅)
  (三)深化人才国际合作。组织实施国家“外专千人计划”和省“外专百人计划”,加大国际知名专家引进力度。优先授权苏南地区市外国专家局签发外国专家短期访问交流邀请函件,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办理永久居留证等便利化服务,积极争取国家批准无锡、常州航空口岸开展外国人口岸签证业务。(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安厅)
  六、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实施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建设行动,有效整合资源,加强政策集成,拓展服务模式,最大限度激发创新创业潜能。
  (一)深入推进“创业中国”苏南创新创业示范工程。实施“创业江苏”行动计划,高起点建设新型创业载体,发展众创、众包、众筹、众扶等支撑平台,提升大学科技园、科技创业园、留学生创业园等建设水平,纳入省级备案的众创空间达到160家,重点打造1-2家全国有影响力的众创集聚区,建设10个科技创业孵化链条试点。(牵头单位: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二)提升科技金融发展水平。扩大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和备选企业库覆盖面,设立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优化完善“苏科贷”工作机制,创新天使投资引导资金运作方式,探索科技保险风险补偿机制,构建覆盖创新创业全过程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发放“苏科贷”贷款累计超过150亿元,创业投资管理资金规模达1750亿元。探索开展投贷联动试点,加快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和苏南科技金融路演中心建设。(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金融办,江苏银监局)
  七、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持续创新能力
  实施持续创新能力提升行动,优化科研基地布局,建设重大创新基础和服务平台,加快形成重要战略创新力量。
  (一)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实施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加快建设国家超级计算(无锡)中心、未来网络试验装置等重大设施,积极支持大科学装置和国家实验室预研究,进一步提升产业创新基础,形成先发引领优势。(牵头单位: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二)加快重大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推进苏州自主创新广场二期、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常州科教城等科技服务集聚区,以及常州、南京、无锡等国家级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在电子信息和大数据、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布局建设3家左右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
  (三)提高原始创新能力。着力做强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和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加强应用基础研究,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原始创新成果。实施省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项。推进名城名校融合发展,加快研究型大学建设,深入推进协同创新。(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科技厅)
  八、全面落实各项创新政策,积极开展先行先试
  落实推广中关村政策,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创新政策试点落户苏南,加快构建有利于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完善创新政策落实工作体系。示范区创新政策落实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统筹协调,税务、财政等部门配合。省有关部门、苏南五市、各国家高新区加强政策落实会商,省和苏南各高新区建设促进服务中心抓紧做好前期排查摸底、政策培训解读、统计分析评估等工作,形成政策落实工作合力。(牵头单位:省科技厅、地税局、国税局,苏南五市)
  (二)争取和落实国家部委支持政策。积极落实部际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若干政策及支持事项。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习近平总书记江苏考察回访调研报告》要求,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出台支持示范区先行先试政策,积极探索区域创新一体化的新机制和新模式。(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三)率先落实中关村“6+4”政策。根据国家相关部委推广中关村政策部署要求,税务部门抓紧明确苏南地区政策落实渠道并简化手续,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做到应减则减、应免尽免。(牵头单位:省地税局、国税局、科技厅,苏南五市)
  (四)全面落实普惠性财税政策。深入实施“千人万企”行动,全面推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重点政策落实。2016年示范区科技税收减免超过210亿元。(牵头单位:省科技厅、地税局、国税局,苏南五市)
  (五)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苏南各高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要求,加快推进科技成果处置办法改革,完善股权激励机制,探索科技人员股权和分红激励措施,建立完善鼓励创新创业的利益导向机制。(牵头单位:省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国资委,苏南五市)
  (六)加快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继续深化四项改革,重点在智能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引进、共建5-6家专业研究所,筹建2-3家海外产业技术研发机构,设立江苏产业技术研发投资基金,启动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条例制订及总院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改革“试验田”和产业技术创新核心平台作用,探索发展新型产业技术研发组织。(牵头单位: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苏南五市)
  (七)大力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制定进一步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人才政策创新的意见。突出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软件与互联网等10大领域,加强重点产业人才开发和新型技能人才培养。深入推进“双创计划”、“333工程”、科技镇长团等品牌人才工程,实施百千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产业人才高峰行动计划、“众创人才”扶持计划等,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着力集聚“高精尖缺”人才,加快构建与创新发展相适应的人才供给体系。(牵头单位:省人才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苏南五市)
  九、坚持统筹推进,优化区域创新一体化布局
  统筹区域创新发展,完善区域空间布局,推动创新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组合,提升苏南创新创业整体效能。
  (一)编制示范区空间布局规划。按照《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要求,研究编制示范区空间布局规划,统筹区域创新载体、产业发展和空间结构布局。上半年完成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下半年,省有关部门向对口国家部委汇报沟通,积极争取支持。(牵头单位:省科技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南五市)
  (二)加快创新型城市、县(市、区)和乡镇建设。推进南京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和苏南五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实施基层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推进常熟科技创新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创新型试点县(市、区)和创新型试点乡镇建设。(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苏南五市)
  (三)加强产业技术创新协同联动。根据“一区一主导战略产业”的要求,加强高新区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面向苏南和全省广泛集聚创新资源,构建区域性产业技术创新合作联动平台。(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苏南五市)
  (四)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落实《关于重大科研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实施大型仪器等科研设施开放共享公示制度,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平均利用率达85%以上,工程文献信息、专利信息等新增资源量和开放服务量增长10%以上。发布新购大型科学仪器预警目录,完善虚拟实验室一站式服务站。(牵头单位:省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
  (五)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市场。筹建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搭建示范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和技术转移转化。(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局,苏南五市)
  (六)加强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提升区域创新整体效能,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筹推进信息、铁路、公路、航空、水运、能源、水利、生态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同城化、一体化交通运输网络体系,实现苏南城市地区全光覆盖和4G网络深度覆盖。(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通信管理局)
  十、健全工作机制,为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加大示范区建设支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确保示范区建设有力有序推进。
  (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出台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高新区创新发展、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科技金融发展等支持力度。(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科技厅)
  (二)共同推进重大科技创新建设项目。以苏南国家高新区为重点,省与苏南五市共同组织实施20项创新水平高、产业带动性强的重大科技创新建设项目,加快搭建一批重大创新平台,突破一批重大核心技术。(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苏南五市)
  (三)完善示范区建设工作机制。苏南五市抓紧落实各市示范区建设规划纲要实施方案,苏南各县(市、区)和省级高新区尽快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服务机构,各省级高新区建立“一站式服务中心”,确保示范区建设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牵头单位:苏南五市)
  (四)启动《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编制工作。组织开展《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研究起草工作,完成2016年省人大立法调研计划,强化示范区建设法制保障。(牵头单位:省科技厅、法制办)
  (五)加强绩效评估和工作督查。建立健全示范区建设统计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统计监测。实施绩效评估和社会评价,引导示范区建设科学有序推进。开展示范区建设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科技厅、统计局)
  (六)强化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对示范区先行先试创新政策、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创新创业人才、创新型企业、研发创新载体和知识产权等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舆论氛围。(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苏南五市)

  附件:1﹒2016年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主要目标各市任务分解表
  2﹒2016年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省市共同推进重大科技创新建设项目表

苏政办发35附件.zip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