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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010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建议的提案)
《关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就业是民生之本,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全面落实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更加注重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将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两个率先”的重要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民生幸福工程等全局性工作来谋划,扎实推进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带动就业等“七大行动计划”;更加注重加在政策扶持力度,先后制定了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支持大众创新创业、鼓励农民工等返乡创业、援企稳岗等一系列文件,形成了具有江苏特点的就业政策体系;更加注重发挥创业倍增效应,实施全民创业工程,广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培训,发展大学生创业园、众创空间等各类创业载体,深入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以创新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更加注重夯实基层基础,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等专项行动计划,在全国创新开发“江苏就业E图”,率先建成“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网”,不断增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促进就业的实效。就业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保持了全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各项就业指标位居全国前列。一是就业规模持续扩大。连续5年城镇新增就业超百万人,累计城镇新增就业681.6万人;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比重提高到71.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以内。二是就业结构持续优化。2015年末三次产业就业人员比为18.4∶43∶38.6,与“十一五”期末相比,二三产就业比重分别上升1个和2.9个百分点。开展各类补贴培训1449万人次,新增587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劳动者、高技能人才规模不断扩大。三是就业质量持续提升。劳动者就业稳定性不断增强,职工工资水平逐步提高,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支持66.2万名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带动就业303.2万人。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关键阶段,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时期。5月6日,李克强总理在人社部调研并主持召开就业工作座谈会,强调积极的就业政策取向不能改变,落实好积极的就业政策首先要依靠市场的力量,同时政府在引导市场创造就业岗位方面也要尽可能创造条件,使就业创业者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发展新理念,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更加注重就业机会的创造、就业结构的优化、就业能力的提升、就业环境的改善,着力推动以传统产业就业为主向服务业就业为主转型,以就业为主向就业与创业相结合转型,以体力型劳动就业为主向智力和技能型劳动就业为主转型,确保就业大局稳定。具体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抓住根本,以经济发展稳定就业。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发展。千方百计稳定经济增长,大力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落实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等政策,促进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积极调整经济结构,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养老、文体娱乐、休闲旅游等行业加快发展,积极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加快成长,创造更多适合高素质年轻群体的就业岗位。加快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等制度,优先安排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形成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效应,形成产业升级和就业扩大的良性互动。
二、深化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状况作为调整学科专业设置的“晴雨表”,引导部分普通本科高校逐步向应用型高校转变,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专业结构与就业创业人才需求有效适应,从根本上化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创新创业教育的课程体系,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从入学到毕业整个大学期间,构建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训体系。落实鼓励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转换、弹性学制管理、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等政策措施,探索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增强人才和社会需要的契合度。深入推进大学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两大计划”,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苏北计划”、“特岗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健全基层就业保障机制,引导他们更多地到中小城市、城乡基层、小微企业就业创业。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各类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
三、拓展空间,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创新创业是就业之源。深入实施全民创业工程,分类推进大学生创业引领、农村创业富民、城镇失业人员创业促进和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四大计划”。针对不同创业群体、不同创业阶段,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创业模拟等培训课程,推行创业培训+电子商务、创业培训+技能培训等“1+X”培训模式,实现创业培训扩量提质。进一步完善支持创业的政策体系,加大创业扶持引导资金投入,落实好支持重点群体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每年遴选资助500个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实施创业载体培育计划,发挥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引导作用,促进创业载体创新发展。运用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成果机制,推动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向基层和高校延伸,支持社会机构为城乡创业者提供精细化、专业化服务。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向园区、街镇、村居延伸,定期举办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等活动,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业、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四、提升能力,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加强职业培训是促进就业的基础工作和根本举措。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学习工作全过程、适应劳动者需求的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着力提升劳动者职业综合素质。组织实施新型技能大军培育工程,分类推进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失业人员转业转岗、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等专项计划,落实贫困家庭子女等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政策,逐步消除劳动者无技能从业现象。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方式路径,鼓励各类企业和培训机构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形成以企业为主体、技职院校和培训机构为基础,社会多方参与的大培训格局,动员各类优质资源向职业培训聚集。推广“互联网+职业培训”,推行“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技工培养模式,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充分运用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引导培训更适应产业升级和企业岗位需要。
五、优化流程,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实效。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是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通过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人力资源供求有效对接。推进服务标准化,积极探索制定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地方标准,明确各层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平台的职责定位、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全面规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流程。推进服务规范化,细分服务对象,根据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需要安置职工、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不同群体的诉求,以及各类企业招聘用工的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和政策咨询。推进服务信息化,加快建设“互联网+就业创业”平台,实现岗位信息发布、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政策实施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全流程信息化。更大力度推进就业信息共享与对接,启动全省统一的就业信息系统建设,推进重点业务的省级集中管理,实现全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互联互通,全面提升就业管理和服务能力。
感谢您对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对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采纳,进一步做好我省就业工作。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