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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042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医养结合模式促进社会养老的建议的提案)
九三学社江苏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医养结合模式促进社会养老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认为该建议十分重要,对于进一步推动我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保障广大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具有现实意义。
一、关于“政府加大医养融合养老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随着我省老龄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如何满足日益增加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护理需求,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民生问题。《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民办护理型床位给予不低于1万元、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南通市已经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个人、医保基金、政府按相应比例筹集保险资金,提升老年人养老护理支付能力。省级层面还成立了首期规模20亿元的养老产业投资基金,采取股权、债权、并购、等多种方式重点投资于医养融合领域。大力推动养老类项目债券发行,用于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下一步,省民政厅将积极联合卫生计生、人社、财政等部门,强化民间资本进入医养融合领域的政策创制力度和政策监督落实,在提高养老护理保险覆盖面,推动医养融合PPP项目落地,解决医养融合行业入门审批瓶颈等方面出实招、求实效,真正让民间资本成为医养融合事业的发展主体。
二、关于“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对接医养融合的养老服务”的建议。在解决老年人医疗和养老服务叠加需求的过程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始终应作为老年人首诊医疗和康复护理的最优选择。我们将进一步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各类健康管理和基本医疗服务,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等。支持医疗机构拓展养老服务功能,凡是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且符合规定的,一律享受养老机构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
三、关于“打通绿色医疗渠道”的建议。做好医养融合工作,需要实现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无缝对接”。在建立双向转诊机制方面,我们将进一步推动各地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制度,养老机构老人患病后可及时转诊到医院诊疗;医院的长期病患者在治疗到一定程度后,可转介到养老机构进一步接受康复治疗,做到养老、医疗不出院的“双向切换”。南京、无锡等养老服务业发达地区探索建立“医养联合体”,形成“养老、医疗、康复、护理”的一体化发展模式。下一步,省民政厅将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优化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的沟通协作机制,互利互惠,进一步提升医养融合水平。
四、关于“做好养老院建设区域规划”的建议。今年3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中规定,“民政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本地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养老服务设施,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全省各地正积极落实《条例》规定,南京、南通、苏州等地已完成本地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下一步,省民政厅将督促各地,抓紧编写出台本地区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完善地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顶层设计,促进养老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五、关于“推进构建志愿者服务机制”的建议。真正持续的、广泛的养老志愿服务机制,破解我国日益沉重的养老难题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积极落实相关要求,进一步鼓励、支持发展相关养老服务志愿组织,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储蓄等激励机制,推动养老服务志愿者或者其直系亲属进入老龄后根据其志愿服务时间储蓄优先、优惠享受养老服务。鼓励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录用、聘用有志愿服务经历者。
感谢贵单位对养老服务业的宝贵建议,希望继续得到你们的关心、关注,共同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江苏省民政厅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