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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48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推进我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
施振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立由省委主要领导任第一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意见》,率先颁布《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扎实推进生态空间保护、经济绿色转型、环境质量改善、生态制度创新等“七大行动”。去年,省委、省政府部署实施“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省有关部门和全省各地根据统一部署,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加大投入,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着力优化农村生产业态,逐步提升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农村环保法制建设
围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省人大、省政府不断加强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立法,先后制定出台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水资源管理条例、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耕地质量管理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从不同侧面不断明确细化农村自然资源权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约束与激励机制。例如,《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明确了领导责任制和处罚措施,各地严格落实法规要求,基本消除露天焚烧秸秆现象,提升了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再如,《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专列多个条款,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公厕、生活垃圾收集和中转等卫生基础设施的用地布局和建设要求,明确了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职责。通过针对性地方立法,为推进农村环境保护,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强化环保执法监管
一方面,着力解决农村环境监管力量不足问题。根据国务院要求,结合江苏省情,大力推动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全省共划分四级以上网格1.7万多个,初步建立8000多人的巡查队伍。常熟、张家港市建立了巡查人员考核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把网格监管真正落到实处。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全面展开,对现有环境管理力量形成了有力的补充和延伸。同时,根据《关于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方案,对环境执法、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系统优化调整,强化、充实一线工作力量。另一方面,不断强化环保执法监管。按照“三个一批”要求,清理整顿12.9万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开展化工、钢铁行业等10个专项执法行动,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移动执法装备实现全省环境监察机构全覆盖,组织507家重点风险企业开展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在现有生态环境监控信息平台基础上,建立“一企一档”的污染源监管信息平台。2016年,全省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801件、处罚总额6.8亿元,同比上升26%和67%;配合公安机关立案侦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45件、刑事拘留514人,同比增加18%和21%,均创历史之最。
三、不断加大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投入力度
省级财政不断强化涉农资金整合和投入力度,逐步提升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一是支持秸秆综合利用。2016、2017年,省财政各安排资金9.6亿元,推进秸秆利用工作。二是设立“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专项。2014—2016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5亿元,用于支持全省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果蔬残次品、食用菌菌渣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进行能源化、肥料化以及其他循环利用。此外,每年向中央财政争取资金2000万元,专门用于支持畜禽粪污处理试点,抑制农村面源污染。三是设立耕地质量建设专项。2016年,省级财政继续安排耕地质量建设经费1.08亿元,用于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建设,对300个省级耕地质量点开展动态监测。2017年,省财政将耕地质量建设和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两个专项合并为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安排资金3.88亿元,比2016年同口径增加1亿元,专门用于支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四是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2016年,省财政下达村庄环境改善提升省补资金6.3亿元,支持16个国家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县、50个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和77个康居村庄建设。五是支持全省覆盖拉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根据2016年度实施方案,累计下达省以上补助资金9.6亿元。六是支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2016年,下达土地整治专项资金19亿元,整理基本农田面积3.5万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693公顷。同时,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将各地具有重要生态功能作用、提供重要生态产品的15类生态红线区域纳入生态补偿范围,省对市县给予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规模从最初的9.88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5亿元。每年根据各地生态红线保护任务及年度考核结果测算,已累计下达生态补偿资金55亿。充分发挥生态补偿与监管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
四、不断完善生态文明考核评估体系
一是强化落实目标责任。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明确50多个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厅;省编办批准省环保厅设立了独立的生态文明建设处。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把目标任务书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将重点工程与任务书一起下达、一起考核,联合省委、省政府督查室一起督查、合力推进,形成了“党委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牵头、地区部门联动、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格局。国家生态市、县(市、区)以及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数量均居全国前列。2017年初,对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评估,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群众平均满意率达到89.8%。二是创新开展绿色评估。引入专业第三方机构,研究制定适合江苏省情的绿色评估指标体系,每年组织开展绿色评估,评估结果直接送各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有力推动了各地绿色转型发展。三是推进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根据省“263”专项行动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以推进绿色发展为主线,推进生态禀赋优越、经济发展活跃的地区,在生态空间格局、生态环境保护、绿色转型发展、城乡人居环境等方面积极探索,推进保护与发展关系的再平衡。近期,关于推进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首批引领区试点建设已启动。
五、强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
一是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2016年,省发改委会同省农委、省林业局联合印发了《江苏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行动计划》,以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目标,以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接循环化、废弃物处理资源化为重点,通过科技创新驱动、龙头企业带动、示范试点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联动,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增强我省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发展以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为原料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建设,改进工艺,促进农业循环发展。2016年以来,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9亿元,在大丰、海安等地建设规模化大型沼气(生物天然气试点)6处,建设厌氧发酵系统、预处理设施、沼气提纯压缩制BNG(生物天然气)系统、沼肥利用设施等,年处理玉米、水稻等秸秆19.9万吨、畜禽粪便94万吨。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已超90%。二是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治理。2015-2017年共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2亿元,组织太仓、丹徒、武进等地开展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建设,重点实施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养殖业污染减排工程、地表径流污水净化利用工程、技术集成示范及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等。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有序推进禁养区内养殖企业关停搬迁工作。推进畜禽养殖场治理改造,引导规模养殖场配备相应的雨污分离、干湿分离和畜禽粪便综合利用设施,加强小散养殖场户环境整治。围绕“总量控减、质量提升”的总体要求,组织各地制定畜牧业生产区域布局调整优化方案。推进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增效。逐步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的品种和面积,大力推进商品有机肥和种植绿肥;加强病虫监测预警,推进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系统防治相融合。积极开展用肥用药社会化服务,推广水肥一体化等绿色先进生产技术。2016年,全省23个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创建,补贴商品有机肥15万吨以上;化肥农药使用量较2015年下降1.4个百分点,生物农药使用比例达22.3%,累计建设绿色防控示范区166个。三是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系统开展全省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近18万个自然村环境面貌得到改善。2010年,江苏被确定为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份。2010—2012年,全省支持21个县(市、区)、217个建制镇、3200多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整治成效得到财政部、环保部充分肯定,两部委在江苏南京专门召开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现场会,推广江苏经验做法。2013年,江苏省被确定为首批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省份,争取中央财政资金20亿元,省级财政配套20亿元,计划在6000个村庄开展整治试点工作。积极引导农民通过投工投劳方式参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订立村规民约,自觉树立生态环保理念。截止目前,已启动实施5000个村庄,完成4000个村庄整治工作。
虽然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一定进展,但由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广量大、基础薄弱,仍然面临一系列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各地政府重视程度不平衡。长期以来,各地各部门对城镇环境治理、工业污染防治等工作十分重视,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资金投入、工程手段等相对滞后。一些地方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因素重视不够,导致一些河流支流、支浜淤塞、断流,局地生态系统自净能力丧失。二是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虽然住建、环保等部门积极支持各地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运设施仍未全面覆盖。三是长效管理缺乏稳定的支撑。在资金投入方面,各地财政尚未统一建立农村环保基础设施长效运行专项渠道,一些已建设施运行质量参差不齐;机构人员方面,镇村两级普遍没有专职环保管理人员,针对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运行也缺乏统一管理,职能较为分散。四是农村居民环境意识有待提升。垃圾乱丢乱放现象在一些地方还比较普遍,全民参与、共治共享还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引导过程。畜禽养殖等污染较重同时又兼有民生保障属性的生产活动,在整治节奏与力度方面还需要统筹考虑、动态优化。
提案指出的问题十分中肯,有关建议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有关部门,重点推进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打牢基础。协同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逐步扩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面,提升运行管理水平;继续完善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在坚持“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有效机制基础上,探索推进城乡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目前,住建部门正在牵头编制全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行动计划。
二是强化治污。加强农业面源治理,把可持续发展贯彻到农业现代化建设全过程,继续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以及“大中型规模畜禽养殖粪便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率”分别纳入全省农业基本现代化进程监测评价和全省发展现代高效农业重点工作考核体系。重点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不断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在做好禁养区养殖企业关停搬迁的同时,推进各地养殖布局优化调整,做到有管有放,不断完善适养区域养殖企业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设施,提升畜禽养殖行业污染防治水平。
三是综合推进。在资金政策方面,继续向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倾斜;在产业升级方面,引导农村地区发挥生态本底优势,推进向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业态转变;在生态创建方面,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创建指标体系,突出农村生态建设特色,并在创建过程中,引导广大农村居民不断提升环境意识,通过广泛宣传、村规民约等手段,逐步建立和巩固农村居民的环境自觉,形成生态共治的良好局面。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恳请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