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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33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若干建议)
蒋益军、蒋东良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若干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水环境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是城市公共服务空间的重要元素,也是城市生态景观中既富有活力又非常脆弱的资源。随着生态文明理念的不断强化,城镇化步伐的日益加快,城市水环境状况越来越受到关注。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水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积极创新治理机制,城市水生态环境状况逐步改善。
一、坚持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实施治理规划。一是根据全省流域区域水环境特点和目标要求,在全省划分为101个国家控制单元和226个省级控制单元,初步构建以控制单元为基础的精细化管理模式。二是编制出台“十三五”全省水污染防治规划和长江流域、淮河流域、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以及73个国省考断面水体达标方案,将各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三是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作为重点任务,落实国家《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积极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订全省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治黑臭实施方案,分年度明确黑臭水体清单,督促各设区市制订实施“一河一策”整治方案,配套出台省级黑臭治理考核办法。截至2017年3月底,全省13个设区市共排查确认黑臭水体152个,其中,完成整治工程的60个,开工整治的32个,累计完成整治河道长度超过120公里。
二、坚持系统推进,全面开展污染源治理。对所有城市涉水污染源实行严格的环境监管和治理。工业源方面,2016年,全省依法取缔“十小”企业1254家,淘汰生产线1328条,一批位于城区的工业企业实施关停并转迁,从根本上为城市环境减负。生活源方面,到2016年底,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提升至1620万立方米每日,累计建成污水收集管网4.9万公里。农业源方面,全面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禁养区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28.9%,累计关闭搬迁禁养区内养殖场4284家,一大批位于城乡结合部的畜禽养殖场被取缔清理。船舶港口方面,实施船舶污染防治集中整治行动,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监管执法方面,2016年,围绕重点水体、重点断面、重点行业,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全省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801件、处罚总额6.8亿元,配合公安机关立案侦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45件、刑事拘留514人,均创历史之最。
三、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解决突出问题。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的突出问题和生态环境突出短板,2016年,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了“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以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和减少落后化工产能为重点,大力推动经济结构绿色调整;抓住太湖、垃圾、黑臭、畜禽、VOCS、隐患这六个当前最突出、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实施“加强版”的治污行动;提升生态保护水平、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环境监管执法水平,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保障。省委、省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实体运作的“263”办公室,分管副省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从13个省级部门抽调24名同志集中办公。在江苏卫视开设“263在行动”专栏,每周播出4次,曝光污染问题和整改情况。各地各部门及时动员部署,组建工作机构,编制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工程项目,总体开局良好。
四、坚持底线思维,切实保障城市水源安全。牢牢守住饮用水源安全底线,加强水源监测,按月开展水源地水质例行监测,每年开展一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指标分析,基本实现全省县级以上地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开展水源地评估,每年对全省地级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分别开展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协同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进县级以上集中式水源地达标建设。整治风险隐患,组织排查水源地保护区存在的违法违规项目等环境风险隐患,督促地方抓紧整改。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全省54个县以上城市中,已有52个城市建成了第二水源、应急备用水源或实现水源互备。
五、坚持目标管理,有效落实环境责任。建立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断面长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104个国考断面全部由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领导担任“断面长”。2016年,针对断面水质下降或不达标等情况,集中约谈了20个断面的县级“断面长”,对7个不达标地区实行环评限批。“断面长”名单和约谈、限批情况都通过媒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水环境区域补偿,在全省推行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体现环境价格理念,落实地方政府环境经济责任。2016年,结合国家和省水质目标要求,将补偿断面总数大幅增至112个,同时提高补偿标准,进一步强化上下游“双向”补偿机制,调动地方的治污积极性主动性。
尽管城市水环境治理,尤其是黑臭水体整治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正如您们在提案中指出的,还存在统筹规划不足、生态系统整体考虑不够等问题,城市水环境水生态与广大市民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您们提出的“整体规划、区域治理”“恢复水体自净能力、发挥净化功能”“管养科学化、生态资源化”等建议很有针对性,对城市水环境治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下一步,我厅将深入推进实施国家“水十条”,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把城市水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保好水、治差水”力度,推动城市水环境持续改善,水生态持续恢复,着力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更大力度开展城市水环境治理。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实施“一河一策”治理方案,督促相关市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现象。制订水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一批城市重点减排工程,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一级A提标改造,2017年底前全省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督促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推进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尤其针对城市水体,逐条明确地方党政领导担任河长,统筹规划水体治理和保护目标任务。督促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严厉打击污染水体的环境违法行为。公开河长联系方式和城市水体质量和治理信息,定期在主流媒体曝光城市水环境违法行为,鼓励市民群众参与和监督,形成舆论声势。
二是加快推进城市水生态修复。把生态理念融入城市水环境保护全过程,在强调水质达标的同时,重点关注生态系统功能的重建与恢复,指导地方从生态系统的角度制订实施水体治理保护规划,既要扎扎实实建设截污、清淤等治污工程,管住入河排口和内源释放,也要逐步开展城市河湖生态修复。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加大对苏州、宜兴等省级试点城市的支持力度,指导城市开发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低影响措施,建设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有效控制地表径流污染。推动城市“活水”体系建设,打通“断头河”,畅通城市水系,提高水体流动性,增强自净能力。
三是加强水质与生态监测评估。加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开展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年底前完成地级以上城市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加强城市水体水质监测,对骨干河道开展例行监测,对黑臭河道开展跟踪监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或安装水质自动监测设备。落实《太湖流域水生态健康评估技术规程(试行)》,在太湖流域探索开展水生生物物种监测,从水质和水生态两方面评估水体状况,逐步构建水生态健康监测评估体系。
非常感谢您们对我省城市水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关注,为建设“环境美”的新江苏积极献言献策。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