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32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关注0-3岁托幼问题 完善全面二孩配套措施的建议)
时间:2017-06-12 11:02 来源:江苏省民政厅网站 字体:[ ]

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32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关注0-3岁托幼问题 完善全面二孩配套措施的建议)

 

缪志红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0-3岁托幼问题 完善全面二孩配套措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省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以“四点半课堂”为基础,面向未成年人义务提供面对面心理咨询、四点半放学后家长还在上班的“真空期”作业辅导、个人及团体心理健康辅导、学习方法指导等服务,面向成年人开展子女教育、婚姻家庭解析、生活及工作压力释放等方面的心理专业指导,面向社会开展公益心理辅导讲座、举办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配置了一定数量的亲子活动设施设备,面向辖区内 0-3岁婴幼儿及其看护人,有组织、有计划地定期开展亲子教育活动。同时,还邀请专业社会组织,定期开展科学育儿免费培训、婴幼儿喂养与保健、家庭环境创设、亲子活动开展、早期教育指导等公益讲座等等,为社区居民提供了必要的帮助。

2016年,我省出台了《关于深化“三社联动”创新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苏民基〔2016〕10号),提出了“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整体优势,扩大社会参与和协同机制,推动形成政府行政功能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下一步,我们将认真采纳提案中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同时结合自身业务职能进一步强化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按照服务活动场所最大化的原则合理布局,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依托社区开展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搭建联动为民服务综合平台,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二是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通过社区社会组织与社区联动模式,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以志愿者为骨干,探索形成政府主导、社区参与、社会组织实施、幼儿受益的服务格局,通过“三社联动”,切实提升社区“为幼”服务水平。三是积极探索社会专业组织和机构参与托幼工作,充分利用社区平台,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保障。

 

江苏省民政厅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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