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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55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支持宿迁“一挂三化”改革、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建议)
徐勤忠、卜启芳、王军、田先春、朱发生、任杰、刘海红、许翠红、陆启兵、封其兵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宿迁“一挂三化”改革、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苏北振兴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大对宿迁市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各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措施,有力推动了宿迁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一、支持宿迁市开展农村土地整治。一是支持宿迁市申报省级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省级投资(耕地开垦费类)土地整治项目。2016年,省安排宿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7.5万亩、总投资1.13亿元;2014年-2016年,省安排宿迁市省级投资(耕地开垦费类)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总计38.76万亩,下达资金9.0亿。二是加大耕地保护激励资金支持。2016年,我省开展了首次省级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宿迁市受激励单位数量和奖励资金数量均位列全省各设区市前列。三是支持宿迁市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省国土厅积极向国土资源部争取宿迁市增减挂钩结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的政策,经过努力,国土资源部批复同意宿迁市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在省域范围内流转。省国土厅及时出台了指导意见。目前宿迁市在省域范围内累计成交增减挂钩节余指标7040亩,获得资金约48亿。
二、做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省国土资源厅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支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一是加大用地计划扶持。在今年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中,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单列一定比例用地计划用于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二是支持宿迁市发展现代生态高效农业。生态高效农业项目用地可按照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中相关政策执行。三是支持乡村旅游休闲用地。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乡村旅游产业,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为5年,期满后需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的,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家乐。
三、支持宿迁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省环保厅在中央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生态区域补偿、水环境区域补偿等方面,给予宿迁很大的支持。2016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宿迁大气污染2093万元、水污染防治资金2855万元;安排生态红线区域补偿资金14352万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305万元。
四、支持宿迁市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在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指标分解中,充分考虑宿迁市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重、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大等因素,对宿迁给予了倾斜支持。调减宿迁市基本农田保护任务43.04万亩,耕地保护任务21.90万亩。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9.90万亩,规划流量指标8.50万亩,既为宿迁市“十三五”期间合理用地需求提供了保障,也为宿迁市城乡用地布局结构优化提供了空间。
下一步,省国土厅将会同省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对宿迁增减挂钩工作支持力度,推进精准扶贫,推进宿迁市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
一、继续支持宿迁市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省国土厅将出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使用办法,安排宿迁市节余指标流转规模高于其他省定重点帮扶县;在下达年度增减挂钩计划时,给予宿迁市重点支持;配合宿迁市开展节余指标流转工作中期评估,不断总结经验,提升工作水平,把好政策用足用好,更好的助力扶贫开发工作。
二、继续支持宿迁开展农村土地整治。继续给予宿迁市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大力支持。2017年安排宿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9万亩、总投资1.35亿元。积极支持宿迁市申报省级投资(耕地开垦费类)土地整治项目。支持宿迁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生态高效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和创意休闲农业,创建农业特色小镇和创意主体农业园等示范载体。
三、继续做好宿迁市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保障。重点支持宿豫区作为全省10个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试点县(市、区),开展先行先试点。省有关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加强研究,进一步细化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关于扩大按农用地管理的生态高效农业项目用地范围,我们将积极向国土资源部反映你们建议,争取支持,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四、继续支持宿迁市生态经济区建设。省发改委、国土、环保等部门将认真落实苏北发展座谈会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苏北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调研,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意见,对加快宿迁生态
五、支持宿迁编制示范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规划。支持宿迁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实现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支持编制示范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规划,进一步优化各功能区用地结构和布局,提升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
衷心感谢你们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