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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民营实体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各级政府通过不断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16年,全省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4.2万亿元,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55.2%;完成民间投资3.4万亿元,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69.3%;民营经济上缴税金6921亿元,占全省税务部门直接征收总额的58.4%;全省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从业人数达到3114万人,比上年底增长11.6%。民营经济已成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我省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创新方面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放管服”改革和省委、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推进会精神,积极推广“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改革。今年初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实现行政权力的“三级四同”,即省市县三级权力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相统一,权力清单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与2014年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相比,目前因取消、法律法规修改共减少权力事项1196项,因新的法律法规颁布、承接国务院下放事项新增538项,实际净减少658项,精简了11.7%。
二、完善民营企业服务体系。加强省、市、县(区)三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网络建设。支持各级服务中心切实加强资源整合,为面广量大的民营企业提供创业、咨询、信息、技术、融资、培训、市场、法律等八大类服务。2016年全省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开展专项服务活动900多场次,带动各类社会服务资源,服务民营企业超20万家次。培育一批星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目前,全省累计培育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星级平台485家,创建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8家,整合带动3000多家服务机构面向小微企业开展各类服务,一大批骨干服务机构已成为服务我省民营企业的重要力量。
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16年2月省政府印发《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苏政发〔2016〕26号),从降低企业用工、物流成本、用能、用地成本、融资成本和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等方面明确了32条政策措施。全省人社系统创新政策举措,重抓落地落实,切实减轻企业社保缴费成本。一是全面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在2013年以来陆续降低失业、生育、工伤保险费的基础上,2016年我省再次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1个百分点、失业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全年因降费率减征各项社会保险费近百亿元。二是稳妥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为帮助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2016年,省人社厅等多部门联合发文,明确企业在提供有效缴费担保后,经批准可缓缴除基本医疗保险费外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可达6个月。三是暂缓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2016年我省决定暂缓调整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适当降低了部分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人工成本。
四、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国家为扶持民营实体经济等中小企业发展,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省国税和地税部门及时传达和贯彻国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加大宣传力度、简化办税流程。省国税局积极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发申报软件实现“自动识别小微企业身份、自动提醒提示小微优惠政策、自动计算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额,主动帮助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省地税局强化征管系统对政策支撑,实现对同一纳税人月度营业额的自动识别、符合免税条件的纳税人自动减免,确保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应享尽享”。同时规范税收执法,开展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专项督查,为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五、努力缓解企业融资难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各项政策部署,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尤其是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一是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银监局坚持将支持实体经济、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寓于日常监管中,通过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加强考核通报、开展监管会谈等举措,督促辖内银行机构切实承担社会责任,优化信贷模式,支持企业良性发展。2016年银监局组织开展了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专项检查,并在全省通报了检查结果,督促相关银行有效落实整改,问责处理超过150人。二是促进服务产品创新。强化特色产品的研发、推广与应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末,全省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累计已达2400个,其中属于辖内银行机构创新的有1006个。三是持续推广“银锐互动”产品。江苏银监局联合税务部门持续推进银税信息共享,加大对守信优质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目前全省共有29家银行机构推出银税合作专项信贷产品30余种,2016年共向超过1.6万户企业提供了授信,累计发放贷款超过160亿元。四是创新还款方式。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建立小微企业转贷基金的指导意见》,在全省推广建立小微企业转贷基金,为小微企业转贷续贷提供有效“过桥”服务,进一步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受宏观经济环境和深层次矛盾影响,实体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下行压力加大。对你提出影晌民营实体经济发展的4个外在原因,我们要高度重视,不断努力推动解决。您提出的扶持和保护民营实体经济发展的相关建议很有针对性,对帮助政府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感谢您对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和吸收采纳。下一步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高效快捷的政务商务服务环境。打造“少环节、简程序、短时间、高效能”工作流程。继续推动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使更多的证照整合在一起,以“减证”推动“简证”。
二是完善服务体系。建立与完善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星级)平台数据库,加强对省级以上示范平台的动态管理,探索建立示范平台的绩效评估机制。积极扶持全省各类创业创新公共平台、技术平台、区域平台建设。鼓励全省各类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高效支持。
三是提升融资服务能力。引导辖区内银行金融机构以支持实体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为己任,持续加大实体企业信贷有效投放,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守经营行为准则,促进民营经济健康良性发展。
四是做好降低用人成本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继续贯彻落实好降费率、缓缴费工作。认真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确保相关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跟踪监测各项已降费社会保险险种基金运行情况,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
五是继续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全省税务系统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制定的各类税收优惠,加强政策的宣传与解释,优化服务,让所有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实体经济纳税人更好、更便捷地享受到政策优惠。
六是加强调查调研。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及时了解民营经济发展现状和政策诉求,发现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共性和趋势性的问题,形成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报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有关部委,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优的发展环境。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