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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296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快递行业的推广应用、促进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的提案)
张水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快递行业的推广应用、促进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先后印发了《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指导意见》(苏政发〔2012〕26号)、《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51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4〕128号),就重点领域推广、财政补贴政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省财政厅、省经信委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际情况,按年度制定《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贴资金实施细则》,为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截止目前,省财政共安排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34.3亿元,补助了各类新能源汽车3.48万辆。
2017年省经信委将继续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特别是加大在快递行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规模,对限制物流车进入的城市禁行区域,通过发放禁区通行证的方式给新能源物流车的使用提供便利;省财政厅将继续对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财政补贴,积极鼓励快递行业使用新能源汽车;税务部门将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1号)文件要求,对快递行业使用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和车船税;省金融办将继续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信贷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化项目、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提高审批效率,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汽车金融公司,为汽车销售提供金融支持,鼓励以“融资租赁”、“以租代售”、“分期付款”、“整车长租”等模式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