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同意沪陕高速公路
枣林湾收费站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苏政复〔2018〕79号)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沪陕高速公路枣林湾收费站开征车辆通行费的请示》(苏交控营〔2018〕20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增设沪陕高速公路枣林湾收费站1个。在符合开通条件后纳入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实行封闭式联网收费,收费标准、收费期限、收费管理等按省政府批准的沪陕高速公路江都至六合段现行收费规定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