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10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强洪泽湖治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的建议)
时间:2018-05-31 19:45 来源:江苏省环保厅 字体:[ ]

殷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洪泽湖治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洪泽湖是江苏省第二大湖泊,也是淮河流域最大的抗洪蓄水湖泊型水库,具有蓄洪、灌溉、航运、水产养殖、饮用等多种功能,是江苏省苏北地区的重要水源。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推进洪泽湖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17年,洪泽湖水质为Ⅳ类,综合营养状态指数54.5,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工作中,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规划引领。根据国家《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组织淮安、宿迁两市政府编制洪泽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坚持保护优先原则,明确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有序推进洪泽湖水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大运河文化带生态长廊建设规划,将洪泽湖及淮安、宿迁两市作为重要节点,以构建高颜值的生态长廊为方向,明确水系沟通、河湖整治、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等重点任务,打造河湖生态保护示范区。

二、实施综合整治。在国家下达的COD、氨氮两项约束性指标基础上,率先将总磷、总氮纳入总量控制范围,加强针对性治理。淮安、宿迁两市累计关闭129家“十小”企业,15家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实现废水集中处理并安装在线监控。开展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非规模化畜禽污染综合利用和饮用水源地保护为主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完成191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面积5747.95平方公里,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推进船-港-城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建立联单制度和联合监管制度。

三、严格环境准入。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对洪泽湖严格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淮安市划定生态红线面积2120.74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21.06%,宿迁市一级管控区内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建设活动。依法依规对洪泽湖及周边地区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机制,实行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

四、严格执法监管。健全环保公安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按照《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关于加强全省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常态联动,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威慑。借力“263”专项行动,对涉湖污染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和公开曝光,强化舆论监督作用。

五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省级财政持续加大对淮安、宿迁两市的资金支持力度,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安排15280万元,中央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安排17034万元,支持洪泽湖上游和周边市县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促进洪泽湖水质改善。国家和省累计在淮安、宿迁两市建成运行水质自动站8个。

您提出的推进洪泽湖环境共治生态共建、开展综合性系统性保护和治理、建设入湖河流水质自动站等建议都很好,切合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势,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下一步,环保部门将全面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洪泽湖保护和治理工作,围绕改善水环境质量的核心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水环境改善。落实河湖长制、断面长制,针对不达标断面、劣Ⅴ类断面、重污染入湖河流,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水质持续改善,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水质目标。年底前全面完成县级水源保护区违法违规设施整治。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对国家督查组发现的问题,督促制订整改方案,尽快整改到位。

二是推动绿色发展。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理,充分发挥项目环评审批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对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坚决从严、不予审批。对防汛道路建设、滞洪区堤防加固、排灌泵站建设工程、淮河出海航道湖区段整治工程等,积极做好相关审批和服务工作。

三是推进污染系统治理。健全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污水收集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和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开展化工行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推进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加强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加快推进港口、船舶修造厂污染物接收处理设施建设;更大力度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加快推进两市国考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力争6月底前完成,逐步推进洪泽湖入湖河流自动站建设。

四是不断完善管理机制。落实水环境区域补偿以及与排污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推行COD、氨氮、总磷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切实发挥环境经济政策的调控和倒逼作用。定期在主流媒体曝光涉水环境违法行为,形成舆论声势。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补助,省级环保引导资金、生态红线区域转移支付等继续加大对淮安宿迁两市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洪泽湖保护与治理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洪泽湖保护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关注,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继续献言献策。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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