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858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促进美丽江苏和高质量经济体系建设的建议)
时间:2018-05-31 19:46 来源:江苏省环保厅 字体:[ ]

张炳委员:

您提出的“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促进美丽江苏和高质量经济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环保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全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但在环境监管方面还有薄弱环节,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监管体系仍需完善、监管力量仍需加强等。对照您提案中的具体内容,我厅开展的工作主要有:

一、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垂直管理改革。为加快解决现行以块为主的地方环保管理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17年7月,我省制定《江苏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省级环保部门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质量监测,市县环保部门主要负责环境执法;省级建立新的环境监察体系,市级环境监测机构上收到省,县级环保部门整体上收到市;强调要完善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本地区环境保护重大问题,强化综合决策,形成环境治理和监管合力。截至目前,我厅已设立了4个区域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含13个驻设区市环境监察室)和环境行政执法监督局,全省环境监察体系初步建立。

二、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牢固树立全面从严理念,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第一,推动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全省共划分四级以上网格1.5万多个,建立8000多人的巡查队伍。第二,出台《江苏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建立省级环保督察机制,已分两批完成徐州、南通、扬州和南京、无锡、苏州6市的督察工作。第三,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扎实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五年来,累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2万件、罚款金额25.1亿元;立案侦办环境违法犯罪案件1152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551人。第四,会同公检法等部门建立健全环境执法联动机制,联合出台办理保护环境案件相关意见,切实加大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力度。

三、关于建立环保大数据平台。为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2016年8月以来,按照“数据资源化、资源标准化、服务共享化、报表智能化”要求,建设了江苏环保大数据资源中心,打通硬件、应用、数据的连接渠道,实现硬件资源统一分配管理、应用系统统一注册管理、数据资源统一接入与监控,初步形成数据共享服务的能力。同时,编制了污染源编码、公共属性、基础元数据、资源目录管理等4个标准规范并配套建设相应平台,进一步规范数据资源中心建设。目前,数据资源中心已整合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环境、政务信息、互联网数据、其他部门数据等15个业务系统数据,构建了基于有效性、完整性、及时性的数据质量监控体系,初步形成全省环境信息数据资源整合共享的能力。

四、关于企业环保信用评价。近年来,我厅组织实施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从优到劣分绿、蓝、黄、红、黑五个等级),联合各部门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奖惩。一是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联合省信用办、省银监局出台建立环保信用信息共享机制,13个市也相继建立共享机制,帮助银行等了解企业环保信用,为信贷审查等商业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二是实施差别化水电价政策。在全国率先建立对环保失信企业的惩罚性电价水价政策,凡年度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为“红色”、“黑色”等级的企业,分别加收电价0.05元/度、0.1元/度,加收污水处理费不低于0.6元/立方米、1.0元/立方米。三是制定合作备忘录。联合29个部门发布《关于开展江苏省环境保护领域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依法依规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您提出的“结合环保垂管改革完善环境监管机制、完善与美丽江苏建设相匹配的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立以排污许可监管为核心的固定源生态环境监管平台、加大生态环境违法处罚力度”等建议都很好,切合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势,针对性、指导性强。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充分吸纳您的宝贵建议,继续从严实施生态环境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水平。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第一,提请省委、省政府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加快推进环保垂直管理改革,确保按照既定方案尽快落地见效,推动形成条块结合、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环保监管新体制。提请省委、省政府重新修订《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进一步明晰和细化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环保职责,压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第二,进一步加强监管设备配备,年内全省环保系统实现移动执法全覆盖,实现网上全程留痕。组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轮训,通过参与生态环境部培训、省内培训班学习等方式,推动实现全省环境执法人员轮训全覆盖,切实提升执法能力水平。提请省委、省政府充分考虑我省环境监管工作实际,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和环保垂直管理改革,在编制、人员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破解环保人员力量与任务严重不匹配的难题。

第三,对于已建的环保大数据资源中心,在现有基础上作进一步完善,努力把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方面环境信息和数据整合进来,集成环保大数据,为环境监管提供服务和保障。

第四,与省公安厅联合建立重大环境案件“2+N”联合调查处理机制,实现重大案件由省里直接查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规范重大环境违法问题线索处置管理机制,对重大环境违法问题线索,基层要首先向省厅报告,否则予以追究。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关注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5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