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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老年人养老质量,促进老龄化社会发展,保证社会主义发展的建设需要”的提案收悉,经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会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老龄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江苏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省份,截至2017年底,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56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2.5%,居全国各省区之首。据预测,未来二十年,我省将迎来老年人口第二次增长的高峰期,到2030年全省老龄化率预计达到33%。面对庞大的老年人群体,作为政策的制定者、资源的协调者,政府责无旁贷,也义不容辞。正如您所言,为广大老年人安度晚年创造更好条件,省、市、县(市、区)政府需加大扶持力度。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收您的建议,并充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一、关于“积极发展老龄产业,开拓老年消费市场,人口老龄化呼唤老龄产业”的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老龄产业发展顶层设计。一是将老龄健康业、文化业、宜居业、金融业等老龄重点产业纳入我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整体推进,指导各地政府结合实际开发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用品和服务产品。二是充分利用生态、气候、旅游等资源优势,鼓励养老服务业连锁化经营、集团化发展,实施品牌战略,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规范、服务标准的龙头企业;支持养老服务业与健康、养生、旅游、健身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老年人需要的衣、食、住、行、医、文化娱乐等产品开发;鼓励金融、地产、互联网等企业进入养老服务业,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三是立足消费市场需求,引导和支持相关企业开发老年人适用的健康、康复护理、住宅家居、休闲娱乐、金融理财等产品,支持老年用品制造业创新发展,促进产品升级换代,丰富老龄产品的供给;引导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开辟老年用品专区专柜。五是积极拓展老年产品消费渠道,办好江苏省老龄产业博览会。2016年,举办首届长三角养老产业峰会,着力促进养老服务、养老用品、养老医疗、养老娱乐、养老金融等全产业聚集、协同发展。2017年,举办“康养+”产业推介会,集中推介了养老服务产业链上300类、3000多件康复和护理器具。同年,又举办了“江苏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暨高峰论坛”,设养老服务区、康复辅具区、境外展区、养老服务人才交流区、健康产品区和公益展区六大展区,吸引了境内外210家机构和企业参展,累计到会观众约30000人次。
(二)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产业发展顶层设计。围绕强化民生经济的理念,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按照集中、集聚、集约发展的要求,合理规划布局养老服务业集聚区和特色产业基地,着力打造一批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链条完整、服务功能完善的养老服务业园区。加快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信息化应用水平高、品牌辐射示范效应大的创新型养老服务企业,开展省级养老服务创新示范企业评选认定。截至2015年底,建成省级健康养老服务业集聚区1个,在证交所挂牌养老服务企业5家,投资建成20亿元以上的养老服务项目5个。“十三五”期间,全省培育10个省级健康养老服务业集聚区、20个省级养老服务业综合发展示范基地以及30家省级养老服务创新示范企业(机构),养老服务提供的就业岗位达80万个以上。
(三)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养老机构扶持,解决养老产业供给不足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等部委《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民发〔2017〕25号),转变运营补贴发放方式,逐步实现由“补砖头”“补床头”向“补人头”转变,依据实际服务老年人数量发放补贴。二是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好养老机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各地向符合条件的各类养老机构购买服务,切实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三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要求设区市至少重点扶持1-2家优质培训机构,建立1个市级养老护理实训实习点,继续开展养老护理员、管理人员免费培训,做好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引进工作,持续推动养老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管理,全面提高我省养老服务整体水平。
二、关于“加快老年大学等教育机构的发展”的建议
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精神,结合江苏实际,建设以老年大学协会等老年社会组织为纽带,以老年大学为骨干,以开放大学和社区教育机构为依托,以各种老年学习共同体为基础的老年教育体系,开展养生保健、文化艺术、信息技术等丰富多样的老年社区教育培训活动,每年都吸引了数百万老年人的参与,极大地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空中老年大学通过学习频道每天播出老年远程教育电视课程,每年播出200小时以上,共2100多名老年人参与学习。全省依托各级开放大学开办的老年开放大学、老年教育学院已达36所。启动建设养教联动基地、老年教育体验区等项目,先后建立了武进开放大学—金东方颐养中心养教联动基地和吴中开放大学—瑞颐·椿熹里精品养生社区养教联动基地,参与基地教育的老年学员达到2300多人。2017年,老年学历教育累计招收学员44人,其中,本科23人,专科21人。截止目前,我省共有各类老年大学(学校)9000余所,其中全国示范老年大学10所,省级示范老年大学84所。
下一步,我省将重点推进老年教育服务网络建设、老年教育资源建设、队伍建设、老年教育与产业融合发展、老年教育发展环境建设等五大行动计划,以一系列具体的措施来引导和推动江苏老年教育的发展。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广泛、形式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江苏老年教育新格局,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不断丰富,全社会关注支持老年教育、参与举办老年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老年教育基础服务能力和各类老年教育机构服务能力有较大幅度提升,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
三、关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上加强老年化适用程度”的建议
一是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2016年3月起实施的《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明确:新建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二十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新建住宅区的养老服务用房等设施,应当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去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无障碍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通知》(苏建科〔2017〕527号),也强调:新建住宅小区要将“按每百户20至30平方米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要求纳入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要加强设计、施工、验收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严把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验收备案关,对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行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二是严格养老设施规划和建设管理。要求各地规划主管部门积极配合或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要求,结合本地老年常住人口构成、规模以及养老服务需求,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类型、布局和规模,实现养老服务设施的均衡配置。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均已全面开展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各地在城市、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查过程中,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应严格按照人均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不低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城乡规划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用地性质。
三是推进宜居示范居住区建设(适老住区建设)。夯实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的基础配套设施和环境,按照“居住宜老、设施为老、活动便老、服务助老、和谐敬老”的要求,推进适宜养老住区建设和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试点示范。2017年,我省确定了29个省级适老住区示范项目。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将“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城市‘双修’,开展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建成100个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列入2018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4月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 推进宜居示范居住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不同历史时期建设的居住区实际状况,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宜居示范居住区建设,特别是把住区无障碍化设计改造、加装电梯、增设养老服务用房等老年人急需的住区短板作为宜居住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的建设。一是继续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督促各地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指标落实和项目建设管理,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切实落地和项目质量,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设施保障。二是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推进力度。进一步突出盲道、路缘石等设施的系统规划设计,提高设施衔接匹配度;研究编制无障碍设计审图要点,突出市政道路无障碍、公共建筑内设置低位服务窗口、信息指示标识等要求,强化无障碍设计。三是推进宜居示范居住区建设(适老住区建设)工作。分层次对2000年前、2000年后建设的既有居住区的提升改造,按照居住舒适安全、设施配套完善、环境优美宜人、服务优质便捷以及睦邻共建共治的目标,针对居住区薄弱环节和实际情况,推动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着力提升适老化设施和场地的建设。对新建的居住区,按照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现代化融合发展的要求,围绕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量建设和高标准管理推动我省居住区高质量发展,实现“更舒适的居住条件”和“更优美的环境”。
江苏省民政厅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