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18-00213 | 分 类: | 政府文件 文物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18-06-19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同意大树根闸—金川河生态补水部分工程建设下穿南京城墙解放门至神策门段的批复 | 主 题 词: | |
文 号: | 苏政复〔2018〕43号 | ||
内 容 概 述: | 省政府关于同意大树根闸—金川河生态补水部分工程建设下穿南京城墙解放门至神策门段的批复 | ||
时 效: |
省政府关于同意大树根闸—金川河生态
补水部分工程建设下穿南京城墙
解放门至神策门段的批复
(苏政复〔2018〕43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大树根闸—金川河生态补水部分工程建设下穿南京城墙解放门至神策门段的请示》(宁政发〔2018〕7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大树根闸—金川河生态补水部分工程建设下穿南京城墙解放门至神策门段。
二、工程施工前,要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国家文物局有关文件要求对建设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完善后的方案报省文物局批准实施。
三、切实加强协调和监管,落实各方责任,确保文物安全。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