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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江苏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博物馆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现有备案博物馆296家,总数位居全国第四(国家文物局公布2016年全国博物馆数据)。按性质划分,全省国有文物部门所属博物馆121家,国有行业性博物馆102家,非国有博物馆73家。其中免费开放的有259家。按质量划分,全省央地共建馆一家,国家一级博物馆7家,国家二级博物馆9家,国家三级博物馆19家。根据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结果,全省国有收藏单位可移动文物总数约280万件,居全国前列。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数据,2016年全省博物馆共接待观众8512万人次,高出第二名2500万人次。2017年获得省以上财政免费开放补助经费3.0254亿元,较2016年增加854万元。
二、“十二五”以来,我省年均完成10个博物馆陈列展览改造提升项目,基本做到5年一小提10年一大提,为观众提供良好的观展环境。每年遴选资助十个项目在全省基层博物馆进行巡回展览,年均免费接待观众100余万人次。全省连续6年共7个展览获得全国博物馆陈列展览十大精品推介精品奖,1个展览荣获全国博物馆陈列展览十大精品推介国际及港澳台合作奖。获奖数量位居全国第一。南京博物院、苏州博物馆、常州博物馆先后获选全国最具创新力博物馆(此奖项从2012年开始,每年从4800多家博物馆中仅评选出2个)。
三、从2014年开始连续三年承担国家文物局完善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功能试点工作。周恩来纪念馆等5家文博单位入选教育部第一批“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南京博物院和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获全国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首批示范单位称号。2016年起在全省组织推介博物馆青少年教育优秀案例项目并编辑出版相关专集。
四、我省南京博物院等6家单位入选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国家试点。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省级试点,公布37家省级试点单位。泰州市将试点工作扩大到全市(含区县)的文化文物单位。南京博物院、苏州博物馆获“全国博物馆文化产品示范单位”。(仅2015年评选一次,全国共十家)
五、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和《博物馆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博物馆体系和博物馆管理体制,促进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的提升,进一步推动公众和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的各项决策和建设,强化博物馆的公共性、增加管理的公开透明度,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我省确定无锡博物院、苏州博物馆、淮安市博物馆、镇江博物馆为博物馆理事会试点单位,并积极开展试点工作,确保博物馆理事会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六、我省各设区市已相继出台或正在调研、制定扶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政策,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2013年,苏州市出台了《苏州市民办博物馆扶持办法》,明确指出“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民办博物馆扶持的财政投入,设立博物馆专项经费”,并细化了资金补助方案。南京、扬州、常州等地也制定了相关扶持政策。从2016年始,我省开展了国有博物馆对非国有博物馆的对口帮扶工作,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健康可持续发展。目前全省共结帮扶对子31对,从建立制度,完善台账,规范藏品管理,提升藏品展陈水平,加强人员培训等方面入手,扎实开展帮扶,提升办馆品质。
七、当然,我省博物馆事业发展中也存在地区、行业、国有与非国有之间发展不均衡,文博专业人员年龄、知识结构层次不合理,馆藏文物保护现状不理想等短板。但是,全省文博工作者将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提出的“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要求为己任,凝聚智慧和力量,努力推动我省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均衡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博物馆事业的关注,真诚地希望您能够继续关注和支持我省文化文物事业建设和发展,并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江苏省文化厅(省文物局)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