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004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推进我省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议)
时间:2018-06-29 15:45 字体:[ ]

朱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食安委的统筹协调下,省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及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工作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强化依法监管,提升监管能力,加快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促进了食品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我省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

一、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更加健全

各地以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四有两责”要求,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予以重点推进和保障,综合运用联席会议、检查评估、信息通报等多种手段,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南京、南通市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列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地区;全省有73个县(市、区)参与首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其中16个县(市、区)获得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称号。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根本,大力推进食药环侦专业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全部成立了食药环侦支队,84个县级公安机关设立了食药环侦专门机构,全省食药环侦专职民警已达800余人,公安机关打击食品犯罪侦查体系已初步建立。

二、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机制更加完善

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多部门联合下发了《江苏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围绕水产品、进口食用农产品等重点品种,在准入准出、信息交流等方面加强与省农委等部门的协作,推动食用农产品监管无缝衔接;协调省工商局将食用农产品示范批发市场纳入“放心消费创建”范畴,着力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实施食品小作坊登记、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制定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强化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监管。加强追溯体系建设,建成集质量安全追溯、渔业产地环境监管、水质在线监控和病害远程诊疗“四位一体”的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全省共认定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生产企业129家。扩大追溯覆盖面,开展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全省9个试点城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覆盖4000余家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示范创建,一批供应链核心企业如苏州市南环桥批发市场、江苏新合作常客隆连锁超市等,通过将追溯系统与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系统整合,增强了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和供应链管理能力,有效提升了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推进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全省生产环节上线企业1497家,覆盖了31大类食品,基本实现白酒、乳制品、食品添加剂三类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流通环节纳入试点企业199家,餐饮环节纳入试点企业166家。积极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在全省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餐饮行业先行先试,初步形成我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三、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围绕食品安全重点、难点,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畜禽屠宰、农资打假等六大专项整治活动。全省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3.6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17.4万家次,立案查处案件1193件,涉案金额1141.8万元,有效震慑了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2015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食品犯罪案件295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005名,年均分别增长26.9%和16.5%。侦办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食品大要案件58起、省厅挂牌督办案件100起,多起案件获公安部通令嘉奖或通报表扬,全省公安机关打击食品犯罪特别是大要案件侦办工作成效名列全国前茅。2017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国家总局部署并结合省情实际,找准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了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桶装纯净水、畜禽水产品、学校食堂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查处食品药品行政违法案件3960件,罚没款7481.24万元,取缔无证经营107户,移送司法机关查办涉嫌犯罪案件172件。

四、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能力持续增强

大力推进智慧监管和大数据工程建设,按照“在建一批、方案制定完善一批、研究一批”的工作思路,出台总体方案,明确建设任务,重点推进统一集成平台和数据中心、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食品生产监管信息系统等项目建设。开发上线江苏省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信息化系统,将各级监管部门、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等日常快速检测数据信息全面接入、同步上传,实现大数据归集、管理、公示、查询、分析。截至2017年底,全省已接入快速检测设备411台,录入市场主体信息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95家、农贸市场1594家、入场经营者22378家,采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数据21万余条。加快与省政务服务“一张网”的对接,推动省局“12331”咨询投诉举报热线与省政府“12345”综合服务热线平台的对接。加快检测机构能力提升,完成省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启动二期工程“江苏省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和食品药品安全评价监测中心项目”建设,二期建设总投资3.8亿元,建设面积5.2万平方米。加快实施中央投资的26个食品检测能力项目,筹措资金为73个县级局配备食品快检车,进一步改善了技术支撑条件。

五、食品产业发展更加健康有序。省经信委出台促进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的专项资金项目指南,指导食品行业加快技术创新,8家食品企业被表彰为江苏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示范企业,55个产品获得“2016年长江三角洲名优食品”称号。建成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平台,将20余万监管对象、五级监管人员与检测机构纳入平台管理,实现了日常巡查、检验检测等工作的网上运行。省海洋与渔业局持续推进渔业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建设,累计认定无公害水产品产地900余万亩,占全省水产养殖面积的79.39%,累计获证无公害水产品2019个。大力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全省共有23.85万家餐饮服务单位已量化评级,优秀等次3.14万家,占比达13.15%,其中学校食堂优秀等次比例达53.57%;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已有3万家餐饮单位实施项目改造。

下一步,我们将抓住机构改革这一契机,围绕十九大提出的食品安全战略目标,重视、加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落实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着力发现和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善食品安全状况,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准确把握各级监测功能定位,发挥省、市、县、乡镇监测网络作用,支持生产主体开展上市前自检,把好产品质量准出关。突出风险监测的预警作用,建立农产品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专家组作用,加强监测结果交流会商和风险分析。完善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抓紧构建属地负责、行业主导、上下协同的机制,力求做到第一时间监测预警、调查核实、会商研判、正面发声、系统处置,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规范医疗机构监测结果报告和疾控机构对监测病例信息的审核、汇总、分析。通过对散发个案病例信息的采集、汇总和分析,为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提供技术支持。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每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分析辖区内的病例信息,定期对辖区内上报数据和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本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交分析报告。加强食源性疾病事件监测,通过对经流行病学调查确认的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的收集和归因分析,掌握食源性疾病事件的高危食品和危险因素,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针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召开专家研判会议,为政府监管决策提供预警和科学依据。

二是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整省创建为目标,以落实“农业质量年”行动为抓手,以不发生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底线,进一步强化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置于“三农”发展大局中考量谋划,立足农业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探索建立社会共治机制。以整省创建为目标,进一步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规模,鼓励设区市整市创建。通过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压实基层监管责任,落实党政同责、政府总责、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补齐质量追溯和诚信体系建设短板,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逐步构建以信用为核心,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信用评价的新型监管机制。树立“发现问题是政绩,查处问题是业绩”的理念,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强化专项整治,继续围绕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瘦肉精”、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生鲜乳质量安全、农资打假等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提高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装备水平和办案能力,加大法律知识和执法实务培训力度,建立健全管理、检测、执法相互衔接、紧密合作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基层监管体系建设,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再提升,确保各乡镇站正常、高效运行。加强业务培训和技术练兵,不断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切实将质量监管队伍配起来、用起来、强起来,真正把质量监管队伍打造成一支“高质量”的队伍。加大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卫生计生基层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指南》宣传贯彻力度,积极争取经费,加大投入,加强基层特别是县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和专业队伍建设;完善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认真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食品安全与营养知识宣教等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触角真正延伸到基层,彻底解决食品安全服务百姓健康“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行刑衔接,通过强化沟通协调、健全完善机制、出台意见规范,逐步解决行政执法部门案件移送难、涉案物品检测鉴定难、取证和法律适用难等重点问题。不断健全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间的信息发布前舆情评估、涉案物品无害化处理等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各级编制、财政等部门的支持,继续推动县级公安机关食药环犯罪侦查专门机构建设,调整充实执法办案力量,逐步健全完善全省食品犯罪专业化打击体系。加强新出台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利用即将摄制完成的《食用农产品监督检查规范》《基层食品日常监督检查规范》《快速检测操作规范教程》等“跟我学”视频教材,进行实地和网上同步教学,提升基层监管队伍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是提升食品安全信息化水平。着力抓好“智慧市场”建设。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现场公示经营信息和质量信息的基础上,试点信息实时推送服务,让人民群众参与和评议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管理;探索建立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分级评价机制,让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成为群众身边的“智慧市场”。共同研究制定重点环节追溯体系建设运行的技术要求。支持有条件的试点地区采取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示范创建,应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追溯体验。继续推进基于HIS系统监测报告食源性疾病。充分利用医疗机构现有信息系统资源,切实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的收集、报告和管理,提高食源性疾病的监测预警能力。2018年各设区市实现省级哨点医院全覆盖,完成与省级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化网络平台的对接。

四是着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通过食品安全协会举办讲座、培训班等形式,加强食品行业自律建设。联合媒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关注食品安全,形成合理的消费理念。充分发挥12331等咨询投诉举报热线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格局。将追溯系统建设作为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日的重点内容,开展宣传活动,传播追溯理念,为追溯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微博、微信等向大众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消除公众恐慌。保护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的作用,形成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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