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062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支持徐州采煤沉陷区综合整治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
时间:2018-06-29 09:50 来源: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字体:[ ]

刘广民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徐州采煤沉陷区综合整治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徐州市是我省重要的煤炭能源和老工业基地,自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初开矿兴业以来,徐州煤炭开采已有130多年历史,煤炭探明储量40亿吨以上,年开采量2000万吨以上。随着长期大规模、高强度的开采,徐州市累计形成采煤沉陷地38.19万亩,占全市面积的2.15%。

    2017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了徐州市贾汪区潘安湖采煤塌陷地综合整治现场,对采煤塌陷区整治工作提出了要求。这次,代表们提出支持徐州采煤沉陷区综合整治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十分必要和及时。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和省财政厅,对代表建议答复如下。

 一、加大采煤沉陷区综合整治支持力度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徐州市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6〕102号)、国土资源部等国家五部委《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坚持“宜农则农、宜水则水、宜建则建、宜生态则生态”的治理原则,积极探索“土地复垦复耕、生态环境修复、建设再利用、渔光互补”四位一体的治理模式。 同时加大投入力度,通过省级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省级地质勘查专项资金、省级环保引导资金、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等多个专项资金支持徐州市开展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据统计,2017年,共支持徐州市约7亿元。下一步,省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有力促进徐州采煤沉陷区综合整治工作。

二、协助徐州争取国家资金和政策支持

近年来,省有关部门积极协助徐州争取国家资金和政策支持。一是支持徐州市实现经济转型发展。2011-2017年,省以上财政给予徐州市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17.5亿元,主要用于解决徐州市因资源开发产生的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协助徐州市贾汪区获得全国资源枯竭型城市补助资金11.65亿元。二是支持徐州市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协助徐州市申报成功“第三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和“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共计获得补助资金15.3亿元。三是协助徐州市申请中央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相关资金。指导徐州市沛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徐州市沛县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并上报国家发改委,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1.34亿元。积极协助徐州申请中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近年来共申请资金1000万元。对列入《徐州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中的治理项目,下一步省有关部门将积极协助徐州市争取国家资金和政策支持。

 三、尽快出台政策调整提高采煤塌陷地征收补偿标准

我厅高度重视采煤塌陷地的征迁补偿工作,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采煤塌陷地的征收补偿相关工作。现行的采煤塌陷地征迁补偿标准是经省政府同意,由省国土资源厅、经信委、财政厅、国资委、物价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采煤塌陷地征迁补偿标准的意见》(苏国土资规发〔2009〕2号),部分的补偿条款还高于周边省份征收补偿标准,也是符合当时情况的。近期,我们与省有关部门正在开展调整提高采煤塌陷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工作,争取早日出台相关政策。

 最后,感谢你们对采煤塌陷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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