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239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加强监管和自律,提升中医养生堂(馆)可信度建议的提案)
时间:2018-06-29 11:07 来源: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字体:[ ]

吴胜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监管和自律,提升中医养生堂(馆)可信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健康观念的转变、经济结构的调整,中医药正逐步形成医疗、保健、教育、科研、文化、产业、对外交流全面快速发展的新格局,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成为生活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公众健康素养、提升人民健康水平、扩大服务消费、吸纳就业以及创新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转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正如您所说,也存在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遍地开花,鱼龙混杂,存在监管不到位的现象。

我委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中医药服务监管和中医药文化传播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精神,牵头起草并以省政府文件印发《江苏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6-2030年)》,明确要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加快构建中医药健康服务网络,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机构,鼓励中医医院、中医医师依法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加强行业监管,依法严格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准入,明确营业范围和标准,促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二是认真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将打击养生保健机构非法行医作为重点工作内容,建立完善非法行医哨点监测网络,定期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发现养生保健机构非法开展中医药医疗服务的,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大力普及中医药文化知识,中医药文化传播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研究制订《江苏省中医药文化建设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对全省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作出部署。全省各级中医医疗机构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报刊等形式发布中医药科普知识,同时建立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基地2家,省级中医药文化基地10家,基地向社会大众提供优质中医药文化服务,宣传中医药科普知识。此外,我们已连续7年组织开展“中医药就在你身边”健康巡讲活动,引导大家树立正确健康观,2017年全省共举办中医药健康讲座2045场次,开展中医药进校园活动197场次,直接受益群众23.82万人次。

目前,养生保健机构不属于医疗机构,其企业主体资格审核、经营行为规范等由工商部门负责,如涉及非法行医行为的,由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监管。虽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明确了养生保健机构的定义、条件、服务内容、禁用项目以及机构管理等内容,但养生保健机构的设置标准、服务规范、监管主体以及处罚情形和有关依据等较为模糊,特别是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与中医医疗服务界线区分存在困难。据了解,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正在研究制定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该规范将进一步引导和促进养生保健机构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下一步我委将加强与工商、药监、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并按照国家层面统一部署,不断规范养生保健机构的中医药服务,引导其提供安全有效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和技术,提高养生保健服务水平,促进养生保健市场健康良性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中医药事业的关心支持!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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