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028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加快医疗健康服务业改革和发展步伐促进“健康江苏”建设的提案)
时间:2018-06-29 11:09 来源: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字体:[ ]

民革江苏省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快医疗健康服务业改革和发展步伐促进“健康江苏”建设的提案收悉,结合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突出重点,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产业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癌症防治体系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肿瘤防治网络,组织力量研究制定《江苏省癌症综合防治方案》。一是开展全民防癌抗癌科普宣传。提高居民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开展早诊早治知识宣传,提升公众“早筛查、早发现、早治疗”的健康意识和全民参与癌症早期筛查项目意识。二是建立健全癌症综合防治体系。建立“省——市——县”三级癌症综合防治体系。在全省范围内建立江苏省肿瘤专科联盟。提高疾控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前列腺癌防治能力。三是推广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开展肺癌、胃癌、食管癌、结直肠癌、肝癌等我省5种重点癌症筛查试点工作,制定适用于我省统一规范的筛查与早诊早治指南,同时加强筛查后续治疗的管理。四是推进癌症诊断、治疗、康复规范化。推进并完善省级癌症远程会诊中心的建设。强化全省肿瘤专科人才的规范化培训。建立肿瘤相关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加强癌症患者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和心理支持,对晚期患者开展姑息治疗和临终关怀。

为缓解长期失能人员照护难题,我省扎实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2016年苏州、南通两市纳入国家首批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范围,2017年徐州市主动开展了省级试点。各试点地区按照国家《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围绕保障范围、参保缴费、待遇支付、待遇享受标准、协议管理等若干方面,结合各地实际进行了探索实践。去年,试点地区参保人数达827.4万,通过试点切实减轻了长期失能人员照护压力,提升了长期失能人员生活质量。

加快医疗健康服务业发展是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实现老有所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保障,我省按照国家要求,狠抓落实推进。一是进一步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二是进一步改善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改善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提升养老服务的“精准性”。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每年建设一定数量的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城市社区老年人助餐点。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到“十三五”末,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的比例达到50%以上,每个市、县(市、区)至少建有一所老年护理院或老年康复医院,全省护理院总数超过200家。以家庭医生签约为抓手,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个性化的医疗护理服务。三是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监管。完善监督机制,健全评估制度,推动行业标准化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业规范发展。以标准化建设带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体系。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

为促进健康服务产业发展,省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印发江苏省健康老龄化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关于加快健康服务业发展的事实意见》《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将制定印发《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健康服务业重点项目库,将重点项目列入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投资部署,列入省级“311”重大工程投资计划、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重大工程建设。培育载体平台,推进健康类特色小镇建设。促进健康服务业集聚发展,启动省级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工作。将健康养老纳入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每年认定一批省级健康养老服务业聚集区、省级养老服务业综合发展示范基地。

二、关于深化医药价格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医院人员积极性

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省持续推进医药价格综合改革。一是改革价格管理体制,对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分类管理。将325项医疗服务项目定价权下放至设区市,97项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二是改革医疗服务定价机制,试行按维持公立医院合理业务收入的目标价格定价,重点提高体现医疗技术和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专科项目。三是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促进医疗技术及时进入临床应用。2017年,修订《江苏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办法》,细化新增项目部门职责分工、受理审核程序等,提高工作效率。四是根据临床护理工作内涵外延不断扩大的实际,2017年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护理项目收费的通知》,对护理类项目分类、项目内涵和计费规定等进一步完善。五是注重加强医保支付与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的衔接联动,合理确定医保支付等级(甲、乙、丙等三类),以及支付标准,做好医保结算等经办服务工作。健全谈判协商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分类指导、优化结构、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继续推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一是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动态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三是研究制定远程诊疗项目价格。四是扩大单病种收费范围。

三、关于深化医疗服务体制改革,促进资源充分合理利用

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省不断完善分级诊疗政策体系,初步建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一是完善全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制定印发了《江苏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7-2020年)》《江苏省三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7-2020年)》。二是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人才下沉。深化城乡对口支援。全面实施多点执业备案制度。推进资源集约化,建立区域影像、心电、检验、病理、消毒供应五大中心,开通远程会诊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转诊预约通道,将城市大医院不低于20%的专家号源提前预留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配使用。三是推进医联体建设。2017年全省医联体建设实现全覆盖,各种模式和性质的医联体约314个。省医改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胸痛、卒中、创伤救治中心建设,建立以救治中心为龙头的纵向医联体。四是完善分级诊疗配套政策。联合发改、人社、财政、物价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相关政策的通知》。对没有按照转诊程序就医的,降低医保支付比例。实行住院起付线连续计算。将签约服务包中符合规定的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五是深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印发《江苏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库(2017版)》,帮助各地精准开展个性化签约。印发《关于加强我省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建设和务实应用的意见》,明确由家庭医生及服务团队对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进行归口管理。

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对于建立健全统一、协调、高效、有序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具有重大意义。一是制定《关于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省、设区的市、县(市及县改区)分别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省和13个设区市、59个县(市、区)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二是明确政府办医责任。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政府对公立医院承担财政投入、税费政策、事业发展、价格政策、医保政策、办医社会环境等保障责任。三是创新内部治理结构,建立以理事会、管理层和监事会为架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分离。稳步推进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去行政化建设,试行公立医院管理层年薪制。探索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四是强化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行为监管。通过互认减少医学检验检查重复人次635万,为患者节省医疗费用5.8亿元。公立医院普遍建立药品使用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系统,出台“三合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目录、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及加强临床路径、高值医用耗材管理等一系列文件。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调查研究,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高质量推动我省医联体和现代医院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能,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四、关于加强信息化、智能化研究和开发利用

2016年10月,我省被确定为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建设首批试点省。2017年以来,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围绕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试点,开展了前期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提升数据汇集质量和时效性,夯实健康医疗大数据临床应用基础。二是组建管理、临床和技术三方面的专家、研究队伍,整合健康档案、诊疗数据、组学数据等数据资源,以慢病管理、肿瘤防治和遗传疾病筛查等为重点,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研究。三是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示范中心(基地)建设,通过发挥资源集聚效应,围绕加强对个人健康的智能监控技术,高危因素、服务投入、服务方式与服务效果监控及其大数据收集和分析利用,健康服务智能机器人等领域,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辅助应用试点,支持"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发展。

五、关于加强行业管理、规范服务行为

近年来,我委围绕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在协调行业发展、监测研究,以及标准制订、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规范等作用方面积极开展工作。一是积极扶持建立健康服务业发展研究机构。2017年6月,批准成立了“江苏省安中医疗服务与健康管理研究院”,对医疗和健康领域的相关机构进行深度调研,针对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领域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等,发挥在我省健康服务业发展中的监测评价工作。二是鼓励行业学会、协会发挥技术标准制订和服务评价等作用。按照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要求,积极培育提高行业学会、协会承担卫生计生公共服务的能力。研究制订了《省卫生计生委向社会组织购买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实施方案》,将涉及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的行业资质资格和水平测试、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制定、与卫生计生相关的科研和技术推广、行业规划、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等技术性服务等事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行业学会、协会承担。将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大行业学会、协会在健康服务发展中的服务范围,不断提升现有专业性行业学会、协会在健康服务发展中的能力和作用。

六、加强投入和保障措施,增强发展动力

落实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各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健康江苏”建设。2017年全省各级财政医疗卫生支出796.96亿元,增长11.8%,高于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的增幅水平。一是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7年省财政共安排4.4亿元大力支持各级公立医院实施综合改革。安排3000万元对全省部分民办医疗机构给予奖补。二是支持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2017年,我省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各级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470元,省统筹中央补助共安排124.85亿元。三是支持医疗资源进一步下沉。2017年省财政安排8亿元,对经济薄弱地区给予补助。安排2.4亿元对经济薄弱地区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给予补助,安排2000万元支持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安排卫生人才强基工程专项资金1.86亿元。四是支持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2017年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60元,省级财政共安排11亿元对市县给予补助。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政府公共财政支出要求和对卫生事业投入的政策规定,认真落实资金,并督促各市、县财政加大对卫生的投入力度,大力推进“健康江苏”建设。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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