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863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记录留住农耕文明生产生活方式建议的提案)
时间:2018-06-08 17:38 来源:江苏省文化厅 字体:[ ]

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记录留住农耕文明生产生活方式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三条建议层次分明切中肯綮,具有针对性与指导性,令人掩卷深思。现就提案建议,答复如下:

中国自古是一个以农业立国的大国,农耕文明一直伴随中华文明的历史脚步,悠久而厚重的农耕文明是中华文化之根,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根基和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着经济与科技飞速发展,传统的农耕良性生态系统正在逐渐消失,传承千年的文化遗产也面临诸多危机,在这个时代转换和文明嬗变的关键节点上,如何留住根脉、记住乡愁、传承保护好文化遗产,是当代文化工作题中应有之义。

农耕文明是一个庞大的体系,而由此派生的非物质文化及其种种门类,是这个体系中最宝贵同时也最需要保护的核心部分。

江苏深厚的历史积淀和文化底蕴孕育出了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自2001年“昆曲”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首个中国“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以来,目前,全省共普查记录非遗资源项目28922个,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0项,入选数量居全国第一;共有国家级非遗项目146项,省级611项、市级1640项、县区级4591项。根据分级保护原则,列入各级名录的项目都分别落实了保护主体、保护计划和保护措施。省级非遗名录已覆盖绝大部分县(区),省内优秀的、具有代表性的非遗项目已纳入省级乃至国家级非遗名录体系,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和传承。建成各类国家和省级非遗项目传承基地、生产性保护基地、研究基地等各类基地60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0个,各类非遗展示馆(厅)和传习所(传承基地)583个;与代表性项目相对应,省、市、县(区)命名代表性传承人4609名,其中入选国家级传承人132名、省级400名,市级2597名,县(市、区)级2317名,经过十多年各级政府、社会各层面的共同努力,已经构建起了基础厚实、梯次合理、规模适度、传承有序的四级非遗传承保护体系。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我们一是法治化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使非遗保护成为一种制度化、常态化,保护工作形成有法可依、依法保护的态势;二是不断深化抢救性记录,组织对我省国家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进行评审验收和总结,并统一提交国家非遗中心验收、存档;三是深入推进传承人群研修研习计划,借助我省9所院校开办各类培训;四是大力开展各类展示展演等一系列海内外非遗展示活动,有效地展示了非遗传承的生命力;五是不断拓宽非遗传播渠道,积极探索 “非遗+互联网”传播模式,精心举办展示传播活动;六是不断强化展示场馆服务功能,加强非遗场馆建设并提高全省583个非遗传习场馆利用率,提升展示传承功能和服务效能。

在物质遗产保护方面,我们借助诸多有形器物作为载体留存记忆、加以表达,诸如传统农耕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娱乐器具、工匠用具、典籍资料及各种各样的器物、衣饰等,通过博物馆的诠释来讲述农耕文化,并抓住时机创建一批以重在表现农耕嬗变为主旨的专题博物馆。首先是加强宏观指导,把握正确方向,促进健康发展。条件成熟时,加强馆际沟通交流,引导和组织馆际横向联合,互相借鉴,携手共进。社会文化建设管理机构应重视发挥农耕文化博物馆、展览馆的作用,通过一定方式和措施,使之更好地融入社会文化建设工作体系之中,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其次是切实加强学术研究,深入发掘传统农耕文化的内涵。在重视整理和利用历史存留的珍贵资料基础上,把注意力更多集中在针对传统农耕时代尾部的深入研究,通过深入挖掘和整理,对传统农耕文化进行系统性地扒梳,提取精华,传承弘扬;再次是积极推动优秀传统农耕文化的开发应用和传承发展,鼓励和支持休闲旅游业开发利用农耕文化资源,通过器物展示、活态呈现、体验感受、观光采摘等手段,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从而达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我省现有登记备案博物馆296家,其中有少数博物馆展示了能够体现某种生产生活方式的实物,例如盐都区博物馆(民俗馆)等。也有一些条件成熟的地方设立了社区博物馆、乡镇记忆馆(村史馆)展示了当地民俗、民风和生产生活方式。但就全省而言,这项工作还不系统、不全面,缺乏一个系统的指导意见。

为了推动当代见证物的收藏和展示工作,博物馆处经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将调研社区博物馆、乡镇记忆馆(村史馆)建设情况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5月份已到鼓楼区进行了相关调研,接下来还将到高淳、南通、盐城等地调研。通过调研,掌握全省社区博物馆、乡镇记忆馆(村史馆)的建设情况,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年底出台《江苏省社区博物馆、乡镇记忆馆(村史馆)建设指导意见》(暂定名)。

借鉴其他省在这项工作上的成功做法,我省缺乏具体的激励措施和扶持政策。为此,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我们希望与省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形成一些具体的激励措施和扶持政策。一是将村史馆建设列入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的项目;二是将村史馆建设列入文化名村评定考核内容;三是请财政厅立专项预算扶持村史馆建设。

 

                           江苏省文化厅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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