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0594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加强江苏农村普惠金融创新的建议)
时间:2018-08-14 09:41 来源:江苏省金融办 字体:[ ]

周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江苏农村普惠金融创新的建议”收悉,经与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江苏保监局等3家会办单位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发展普惠金融,是增进社会公平和谐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将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服务“三农”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不断加大农村普惠金融创新力度,着力化解“涉农”主体融资瓶颈问题,有力推动了全省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近年来,我省先后制定出台《省政府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发展的意见》《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普惠金融发展的目标任务,建立由省金融办、财政厅、农委以及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江苏保监局等单位组成的省级普惠金融发展联席会议,推动全省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服务覆盖面、可得性和满意度不断提高,农民分享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成果的成效日益显现。

(一)农村金融服务覆盖率日益提高。至今年3月,全省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村地区乡镇支行6084家,综合服务实现乡镇全覆盖;62家农合机构全部改制为农商行,设立村镇银行74家,农商行和村镇银行实现县域全覆盖;农村小额贷款公司426家,乡镇覆盖率达60%以上;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13078家,实现无银行网点行政村全覆盖,惠及农村人口2624万余人,通过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共发生取款业务641.02万笔、金额36.1亿元。保险公司农险服务网点基本实现管理到县区、机构到乡镇、网络到村组、服务到农户,2015-2017年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97.16亿元(不含农机保险和渔船保险保费),累计为全省农户提供各类风险保障2350.5亿元。全省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基本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农村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得到显著提高。

(二)农村金融服务可得性明显改善。全面落地实施“5万以内、3年期限,按基准利率放贷、财政全额贴息”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要求,对苏北22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由原来的支农再贷款全部改为发放扶贫再贷款,2017年末全省农商行扶贫小额信贷余额合计22.6亿元,覆盖11.7万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对苏北5市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法人农商行和村镇银行累计发放扶贫再贷款24.44亿元,受益农户达12.85万人。开展健康扶贫补充保险试点,建立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重疾兜底保障机制,为贫困群众提供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之外的医疗保障服务,目前承保范围已覆盖全省28个县(市)927万人,1.61万名贫困群众从中受益。引导推动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四大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至今年3月末全省共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贷户6.39万户,贷款余额686.86亿元。建立“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协作机制,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设置风险补偿和缓释机制,至今年3月末10个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全国试点地区贷款余额17.8亿元,同比增长90.3%,3个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全国试点地区贷款余额3.7亿元。推动农村重点金融产品增量扩面,至去年末全省阳光信贷、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贷款和大学生“村官”贷款余额达3800亿元,惠及农户138万户、企业4.13万个。加大涉农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分别与上交所、深交所合作举办拟上市企业董秘培训班,目前全省涉农上市企业24家,“新三板”挂牌53家,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32家。改进和完善农业保险模式,开展农业保险省颁险种55个,基本做到主要种养殖业和高效设施农业保险全覆盖,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保费占比超过50%。推动农村小额保险,开展涉农贷款保证保险和险资直投试点,至今年5月农村小额保险服务人群711.3万。人保财险与邮储银行合作的涉农贷款保证保险已在南通、徐州等5市落地,撬动涉农贷款1.34亿元。险资直投支农融资业务为镇江、连云港5个县区的农户提供扶贫融资5543万元。

(三)农村金融服务满意度有效提升。加快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平台于今年5月8日试运行,至6月30日,平台核准接入金融机构17家,上线中小微企业超过8000家,企业提出融资需求8.22亿元,实现对接2.24亿元。近三年累计评定金融生态优秀县35家,优秀县覆盖率达到50.72%。依托农商行建立完善农户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信用档案,开展农村金融创新试点,先后在东海、东台推动成立“农户征信服务中心”,引导涉农金融机构依托农户信用信息,加大信贷支农惠农力度;在徐州沛县推动建立“沛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服务平台”,助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至今年一季度末,全省累计采集277.4万农户信用信息4515.3万条,4103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信用信息9.2万余条;评定青年信用示范户7.1万户,其中4.7万信用示范户累计获得信贷支持279亿元。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投诉受理与处理机制,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去年受理金融消费投诉862件,投诉办结率为98.96%,解答咨询4472件,总体形势保持平稳。

二、当前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省普惠金融发展取得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农村地区分支机构“下沉”不够,股份制商业银行趋利性增强,小微、涉农信贷比重明显偏低。农商行作为“主力军”,在农村金融服务中显得“独木难支”,农村新型金融组织发展步履艰难。中小微企业、“三农”、特殊人群等薄弱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存在。同时,以投资理财、资金互助为名的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已成为农村地区金融风险的重大隐患,农村地区非法金融活动形势严峻。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省政府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发展的意见》,完善工作机制,突出重点,落实措施,着力从四个方面推进我省农村普惠金融创新发展。

(一)不断增强各类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发展的能力。继续推动有条件的地方法人城商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推动金融资源更多流向“三农”、小微企业和县域经济。充分发挥农商行农村金融服务“主力军”作用。推进省联社体制改革,加强基层、社区基础金融服务网点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农商行发行“三农”、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拓宽支农资金融资渠道。在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的基础上,今年力争实现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以下普惠型农户经营性贷款和1000万元以下普惠型涉农企业贷款增速总体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大力发展各类非银金融机构,支持设立面向小微和“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规范发展新型金融组织。优化村镇银行乡镇网点布局,支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稳步发展,推动农民资金互助社有序规范运营。

(二)不断提高农村金融综合服务水平。推进金融机构和中小微企业接入省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力争今年完成全省13个设区市平台接入工作,平台中小微企业注册数超过1万家,金融机构接入超过20家,上线金融产品超过100个。加快组建主要服务于中小微企业的省级联合征信公司,推动公司征信业务覆盖农村小微企业和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农村经济主体综合信息系统,提高信用贷款支小支农惠农水平和实效。

(三)不断提升农村金融风险抵御能力。开展高风险农商行风险处置工作,通过不良贷款清收、不良资产处置、引进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等方式,着力化解农商行风险,提升抗风险能力。稳步推进农业保险经营模式改革,推动保险机构将农业保险产品创新逐步转向保产量、保价格、保市场风险,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保险,支持保险机构拓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目标价格保险、收入保险等,提升保险服务现代农业建设的能力。开展小贷公司真实性检查,组织小额贷款市场风险专项排查,净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推动农民资金互助社“转籍”,清理以农村资金合作为幌子的非法金融活动,压实地方政府行业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

(四)不断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发挥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作用,努力实现扶贫小额信贷和精准产业扶贫贷款增速总体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完善大病保险兜底保障机制,推进实施健康扶贫补充保险,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创新抵押融资业务品种,提高抵押物流转、处置效率,逐步实现“两权”抵押贷款县域全覆盖。推动金融机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额度实行单列计划,开展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资金直接投资等综合金融试点,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加强涉农重点企业上市培育工作,支持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分中心,打造“三农”专业性板块,开展涉农企业挂牌、投融资对接、企业规范运作等服务。

 

                      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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