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96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重视乡村振兴中的科学规划引领的建议)
时间:2018-09-07 10:38 来源: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字体:[ ]

李如海代表:

您提出的重视乡村振兴中的科学规划引领的建议收悉,经商省住建厅、农委、旅游局、国土资源厅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新旗帜和总抓手。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陆续制定出台了相关举措。4月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对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随后出台了省委1号文件《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以及《江苏省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 2018-2022 年)》。

省委1号文件提出了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对8个方面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繁荣发展农业农村经济;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美丽宜居环境;繁荣农村文化,营造乡村文明新风尚;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创造美好乡村生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培育乡村振兴新动能;创新体制机制,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加强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领导。

十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按照省委1号文件的部署要求,在2018-2022年五年中,组织实施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农民收入新增万元、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乡风文明提升、万村善治推进、乡镇功能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脱贫致富奔小康、农村改革创新、农村基层党建创新提质10项工程。

二、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我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开展了《江苏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编制工作,目前,《规划》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计划在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上报省委、省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一)规划的总体考虑。《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要求,贯彻落实十九大和中央、我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家规划送审稿内容,充分吸收省委今年1号文件和十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部署内容,以及您提出的重视乡村振兴中的科学规划引领的建议,重点明确了我省今后五年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细化实化了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力求与省委1号文件一起,构建起我省乡村振兴的政策框架体系,为各地各部门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提供重要依据。

(二)规划中相关建议体现情况。乡村振兴是系统性工程,您提出的重视乡村振兴中的科学规划引领的相关建议,是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在省委1号文件和十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中都作了重点安排。我委在编制《规划》过程中也认真进行了吸收和采纳。

1、科学把握乡村振兴阶段性特征,确保战略实施起好步开好局。充分认识乡村振兴任务的长期性,针对乡村发展处于大变革大调整时期的阶段性特征,在全面总结农业农村发展成就经验、深入分析当前面临主要矛盾的基础上,重点研判今后五年城乡变化趋势和农业农村发展态势,增强规划前瞻性预见性。按照分阶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合理设定阶段性目标,既明确今后五年的重点任务,又对到本世纪中叶的两个阶段作出思路性谋划。

2、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总要求,发挥好战略导向作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谋篇布局、指标设置、战略任务、政策举措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把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筹谋划、协调推进,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增强规划系统性。聚焦今后五年乡村振兴的主攻方向,细化实化重点任务和关键举措,充分吸纳我省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和其它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内容,认真研究拟定“乡村振兴指标体系”,明确保障措施,増强规划可操作性和约束性。

3、突出“两个融合”。第一个融合即着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坚持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重新认识和定位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乡村的功能价值,统筹城乡发展空间、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和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推动公共服务下乡,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着力破除阻碍要素下乡各种障碍和体制机制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第二个融合即着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围绕产业兴旺这个重点,突出培育乡村经济新动能,从江苏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出发,在国家《规划》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基础上,提出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促进乡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出构建科技与农业农村对接平台,打造农业农村转型发展新载体,体现了江苏农业农村发展新要求。

4、充分考虑各地差异和特点,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针对乡村形态格局多样性分化的趋势,注重地域特色,体现乡土风情,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设计振兴路径,分类推进乡村振兴,精准施策,增强规划指导性。合理安排乡村振兴时序重点,科学把握节奏力度,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扎实有序推进乡村振兴,久久为功,不搞一刀切。

5、结合省情实际,走有江苏特色的乡村振兴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莅临江苏、两次视察江苏,都对农业农村发展提出了明确指示,特别是2014年底要求江苏为全国“带好头、领好向”、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贯彻落实好总书记嘱托,作为东部沿海较发达省份,乡村振兴江苏有责任有条件起引领示范作用。《规划》既注重贯彻落实国家《规划》精神,也从省情实际出发,体现江苏特点,走有江苏特色的乡村振兴道路。一是体现高质量、高水平。比如,在乡村振兴指标体系设制中,拟定的指标值多数高于全国水平,像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农作物栽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多种形式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占比、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等。对国家《规划》设立的、江苏已实现的指标进行了调整,充实适宜省情的新指标,如林木覆盖率、美丽宜居乡村占比、村民自治达标率、农村社区和行政村法律顾问覆盖率、农村基层基本公共设施标准化实现度、农村区域供水通村率、行政村双车道四级公路覆盖率等。二是体现加强指导、落细落实。《规划》中细化乡村布局。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分类指导重点保留村庄、特色村庄和一般村庄建设。同时,对产城融合特色小镇、农业特色小镇、旅游风情小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济发达镇、被撤并乡镇等不同乡镇,分类推进功能提升。完善农业生产力布局,按照实施“1+3”重点功能区发展战略部署,注重发挥区域农业资源优势,优化功能区农业功能定位,推动农业差异化协同发展,对扬子江城市群、江淮生态经济区、沿海经济带、徐州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分区细化了与“1+3”功能区相配套的农业生产力布局。三是体现改革创新、增强活力。这主要反映在前述的“两个融合”上。

今后,我们将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努力完善相关政策,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江苏乡村振兴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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