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07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快建设苏州国际能源变革发展典范城市 推动江苏能源转型的建议)
时间:2018-09-07 10:48 来源: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字体:[ ]

尹积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苏州国际能源变革发展典范城市 推动江苏能源转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探索可再生能源集成技术应用、规模化发展路径和商业运营模式,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国家创新发展方式,启动了能源转型示范城市、农村能源转型示范县(区)、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区等试点建设。我省积极贯彻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部署,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的思路,以绿色能源示范县、新能源示范城市等示范点建设为契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不断扩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

一是加强规划引导。省“十三五”能源规划明确,提升系统综合效能。构建智慧能源系统,以智能电网为中枢,推进能源网和互联网深度融合、电力流与数据流实时交互,建设“源—网—荷—储”设备智能、供需分散、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能源互联网。提高电网智能水平,南京、苏州等城市高可靠性示范区达到国家先进水平。支持苏州等市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综合试点是我委应尽职责,特别是支持苏州开展国际能源变革发展典范城市建设试点是苏州“国际能源变革论坛”的具体实践,也是我委重点工作。您在建议中提出,推动白鹤滩水电接入苏州的特高压工程纳入国家电力规划。我委已积极向国家争取金沙江流域白鹤滩送电落点江苏,并协助开展特高压输电工程前期工作。

二是强化示范引领。近年来,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国家共批复我省5个绿色能源示范县、7个新能源示范城市(示范区)、4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1个高比例新能源示范城市,2016年又批复了苏州市同里镇新能源小镇,试点示范总量居全国第一方阵。

三是注重政策倾斜。在项目布局、政策制定等工作中,我委优先支持示范点建设。各示范点近年来申报的风电项目,我委全部予以支持。在下达国家光伏年度建设规模中,我委对各示范点进行了重点倾斜,明确提出优先支持各示范点光伏项目,如2016年7月单独下达了同里1万千瓦专用规模。您在建议中提出,将同里新能源小镇项目整体列入全省重大项目。今后,我委将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同里新能源小镇项目。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支持苏州国际能源变革发展典范城市,创新体制机制,特别是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动电力市场改革,促进综合能源服务。

感谢您及国网江苏公司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今后您继续关注支持全省能源领域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18年6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