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有房子但没有房产证,能否提取省住房公积金?
发布日期:2019-01-04 16:50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字体:[ ]

胡先生:名下有房子但没有房产证,能否提取省住房公积金?

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第十三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本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按下列规定提供材料。(一)购买商品房的,提供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和首付款发票(副本+不动产登记证),提取时间以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时间为准;(二)购买二手房(含转为自管产的商品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存量房买卖合同》(《商品房现售合同》、《存量房交易合同》),提取时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时间为准;提供本人名下公积金缴存银行的银行卡。(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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