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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晓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统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确保我省高标准农田项目扎实推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主导,建立农田水利项目统一规划管理机制问题
2018年省级机构改革启动后,我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迅速贯彻落实,及时调整优化农田建设管理职能,将原来分散在农业(包括农业资源开发)、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涉及农田建设职能进行整合,实现农田建设职能集中归并和农田建设工作有序承接,进一步理顺农田建设工作管理体制,形成了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农田建设职能集中归并后,我厅积极与省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推进项目统一管理和资金整合。2019年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厅将以乡村振兴为统领,落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加快农田建设资源整合,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构建农田建设管理新体制,推动农田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9年,国家下达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3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41万亩。我厅及时分解建设任务到各市县,明确了任务安排重点地区、项目建设标准、设计及评审要求等,初步实现了项目的统一组织实施和规范管理。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农田建设统一管理,继续发扬过去好做法、好经验,细化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顺利推进农田建设工作以及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一是坚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机制,明确省、市、县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促进项目建设统一布局、统一标准。二是坚持规划引领。组织各地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修编工作,将农田建设规划与当地乡村振兴规划和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有机衔接,实行分类指导、科学设计、合理布局,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发展。三是坚持规模开发。大力推进整市、整县、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建一片、成一片,见效一片。四是坚持效益优先。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高效农业产业发展结合,每年建设一批优质稻米产业化基地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五是坚持规范管理。按照国家即将出台的农田建设管理办法,制定我省相关配套制度,规范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等,同时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开发农田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进农田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关于强化监管,提升农田水利设计建设整体水平问题
您所提的“提高准入资格”、“把好设计审查关”,“提高规划设计标准”和“提高工程设计的前瞻性”等建议,对我们加强设计工作,提高全省农田水利设计整体水平有很强的指导意义。2019年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中,我厅已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布置。一是规范设计单位选择。省级进一步明确,所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必须由有资质、有能力、有经验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专业范围以水利工程为主;设计单位由应由地方通过招标、政府采购等方式择优选择确定。二是加强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严格执行项目现场勘察制,要求设计单位做好项目现场踏勘,严格按初步设计编制规程做好相关设计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进一步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专家审查重点、审查要求,指导各市做好初步设计审批,不断提高项目评审质量。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农田建设设计监管工作,不断提高全省农田建设工作水平。一是继续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省级抽审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加大初步设计省级抽审力度,督促设计单位不断提高设计质量。二是推动地方加大设计单位的考核。按照诚信管理有关要求,督促地方加大对设计单位的管理和考核,对市级评审和省级抽审同时出现质量较差的,列入限制名单等。三是研究完善农田建设标准和定额。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进一步研究分区域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定额,不断完善农田建设标准体系。四是加强工程建设技术集成和应用。促进产学研相结合,积极吸收科研院校的农田建设先进科研成果,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推进工程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的集成融合。
三、关于因地制宜,保质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农业建设问题
2016年,我省开始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省水利厅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目标任务,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据统计,2016—2018年,全省已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4万亩。根据机构改革要求,我省高效节水灌溉管理职责由省水利厅划转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今后,我厅将把高效节水灌溉作为农业节水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按照政府统筹、多方共建、因地制宜、考核激励的原则,继续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一是认真落实高效节水灌溉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分解建设任务到县、到乡、到具体田块,指导各地加强资源整合,同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地农田建设评价重要考核内容之一,通过细化和实化工作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二是加强全省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工作的分类指导。根据自然条件、水土资源状况、农业生产布局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推广管道灌溉以及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模式。三是抓好典型示范。在高标准农田、高效农业等区域,建设一批设施先进、管理科学的农业节水灌溉示范区,放大高效节水灌溉示范效应。四是大力促进高效节水灌溉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新型管道灌溉以及喷滴灌等高效节水设施设备,发展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水量实时调控等技术,总结推广现代农业节水技术综合集成模式,积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四、关于完善制度,高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问题
针对农田水利设施管护问题,在机构改革前,原省农业资源开发局、水利厅已制定相关管护制度,省财政自2016年以来已累计安排专项奖补资金2亿元,各地也积极探索实践“五位一体”综合管理、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主管护、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管理、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等多种管护模式,全省正逐步建立健全农田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不断促进农田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和充分发挥效益。但我省一些地方对农田工程重建设、轻管护的现象依旧存在,农田工程设施管护机制还处于探索阶段,基层农田管护措施、管理经费、管护责任等工作仍需要进一步落实和加强。
下一步,我厅将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农田建设管理制度,促进构建工程长效管护机制。一是切实做好竣工项目的工程设施移交。完善竣工项目工程设施清单,项目竣工后及时移交给接管单位,并签订移交接收意见。二是合理界定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根据工程服务范围、服务对象,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分类分级确定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原则上村内工程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确定管护主体;跨村工程由乡级人民政府确定管护主体;跨乡镇工程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管护主体。三是推动地方政府建立完善农田水利工程公共维护资金保障机制。农田水利工程等农田基础设施是由政府公共财政扶持农业形成的公共资产,具有较强的公益性。积极推动县级、乡级政府有效统筹管护经费,按地方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益农户共同承担原则将各类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纳入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综合改革范畴加以整合和解决。四是积极推进全省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机制创新。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就将落实工程管护主体作为项目立项的条件之一,建立项目实施约束机制;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推行“五位一体”综合管理、政府购买服务、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等管护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工程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