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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实施政府环保监督管理职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坚持“依法依规监管,有力有效服务”,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改进监管方法,切实提高监督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注重管理前瞻性
全省生态环境系统高度重视企业发展,将其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制订修订政策、法规、标准时,一贯坚持在征求吸纳管理部门、专家意见的同时,关注广大企业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力争使其成为规范执法督察、维护市场公平、提升经营效益、改善环境质量的有力武器。我省现行实施的地方标准有8项,为进一步完善环境标准体系建设,2019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2年)》,计划利用4年时间,完成100项环境质量标准、排放标准及监测方法等制修订,着力构筑公开透明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
二、提升执法精准化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统筹协调,从政策落实、制度制定、完善机制等多方面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做到精准执法、公正执法。印发《江苏省企业环保信任保护原则实施意见(试行)》,明确要求严格禁止“一刀切”,在对客观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违法事实证据确凿充分的企业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予以处罚的同时,坚决防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行为。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制定出台《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对893家工业企业实行豁免管理,执行秋冬季错峰生产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时,免予执行停产、限产,充分调动企业治污积极性。
三、推进执法现代化建设
在监管对象面广量大、执法人员力量不足的情况下,着重加强执法的科学技术应用,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推行“互联网+监管”,按照执法全过程留痕、信息全实时上传、记录全方位可回溯原则,全面推行移动执法系统升级改造,全省13个设区全部完成硬件更新工作。推广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状况监管,依托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充分发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作用,打造监管大数据平台,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
四、提高服务企业水平
针对企业共性环保问题,加强对企业技术指导和支持。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帮助企业解决环保问题,省生态环境厅于2018年11月29日开通企业环保治理需求平台,企业在线填报环保治理需求,技术提供单位利用信息平台联系治理需求企业,对企业环保治理难题的解决起到了初步推动作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企业进行超低排放和深度污染治理、VOCs整治等。积极探索绿色金融政策,增加绿色金融产品供给,联合省财政厅、金融办、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协同配合,帮助企业解决环保投入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立“金环”对话机制,大力推进“环保贷”,累计65个项目获得银行贷款,投放贷款总额28.33亿元,其中63%为民营企业项目。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研究吸纳您的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规范执法行为,科学实施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职能。一是强化提前统筹,在制订修订各种政策法规标准前,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给社会、企业一个合理、稳定的预期;在制定修订时,进一步扩大征求范围,多倾听企业的意见建议;制定修订后,加大宣传力度,尽快将信息传递到基层和企业,让大家有充足的时间研究分析、对标改造,避免企业的重复投入,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2019年启动约50项标准招投标工作,研究制定《江苏省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各项标准研究进度及质量控制,开展已发布标准的宣贯和实施评估,完善我省地方环境标准体系。到2022年,完成100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二是进一步提升执法精准化水平,对生态环境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2019年底前,全省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完成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做到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科学分类分级监管,对生产工艺简单、污染物排放少、环境影响小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三是加强技术量支撑。加快推进全省移动执法系统升级改造,2019年7月1日起实现所有移动执法终端的网上运行。强化监测监控能力,加快建设完善污染源实时监控体系,进一步加大自动监控、卫星遥感、红外热成像等现代化手段执法运用,实施江苏省生态环境无人机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四是搭建环保技术信息服务平台,建立环保技术成果评估筛选体系,发布先进适用的治理技术,推动企业需求方与技术提供方的交流合作,为环保技术供需双方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交流和对接服务。制定奖励机制,定期对采用先进技术、高水平解决企业污染治理难题的技术提供单位进行奖励,提升平台的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更好地为企业环保治理提供技术支撑。
感谢您对江苏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