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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苏南地区村庄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很重要,我厅历来重视结合职能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和土地综合整治,近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推进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
镇村布局规划是我省优化村庄布局,加强村庄规划管理,统筹农村居民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早在2008年,我省就在全国较早完成首轮镇村布局规划工作,2016年完成了第二轮镇村布局规划优化调整。今年以来,为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中央农办等五部委《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我厅于2019年3月面向全省出台《关于做好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工作 支持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19〕144号),要求各地因地制宜抓紧开展优化完善工作,进一步优化城镇村空间布局,明确村庄布局、分类和相应的规划引导要求,并明确了工作进度要求和时间节点。
为加强对全省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工作的指导,提高规划编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规范规划编制与成果表达,提高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我厅于4月出台了《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技术指南(试行)》(2019年版)下发全省,进一步明确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的相关技术要求。按照要求,我省自然村庄对应调整为“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搬迁撤并类村庄”和“其它一般村庄”。
二、加强村庄规划管理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2017年8月,原省国土资源厅转发了原国土资源部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列入省政府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首批试点的村庄、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应结合试点工作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自身实际,有序开展相关工作。目前,全省已有部分市县组织编制了村土地利用规划,我厅也已经下发了规范报备的通知。
结合国家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有关要求,我厅在苏自然资函〔2019〕144号文中明确,对近期亟需建设的村庄,各地可按照急用先编的原则,依据现行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镇村布局规划等上位规划,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在村域内形成“一张蓝图、一本规划”。“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要重视调整优化村域土地利用布局,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统筹布局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合理安排经济发展、耕地保护、村庄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各类用地,明确各类设施建设要求。同时树立“存量规划”理念,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逐步提高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率。
目前,按照自然资源部相关要求,我厅正在着手部署“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研究工作,成立了《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课题组,并拟选择包括常州在内的我省不同地区、具有不同代表性的村庄,开展村庄规划试点工作。
三、加强土地综合整治和用地保障
我省在每年下达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中要求,各地要在年度用地计划中合理安排农业农村建设用地。在加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农业农村建设用地加大用地保障力度,特别是重点保障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等急需的基础工程建设用地。
为多渠道保障农村产业发展用地,推进更大范围资源统筹配置实现突破,我们稳步开展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工作。全面实施以总量控制、规模引导、验收跟进、规划实施为主要环节的“先垦后用”模式,合理规划建新区规模和位置,重构农村产业发展格局。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全部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减挂钩项目产生的计划指标均可用于保障现代农业、乡村旅游、休闲、养老、健康等项目用地。
四、开展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工作
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改革任务。2015年,经中央深改组批准,我省武进区成为全国首批33个试点地区之一。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厅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指导武进区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目前,武进区围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一系列的探索,成功打造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特色鲜明的“武进样本”,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全面有序开展,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快速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形成了一批改革经验成果,出台改革试点政策文件30余个,其他配套政策40余个。我厅已将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情况自查报告》上报国家部委。
今后,我厅将结合您的建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继续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和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支持苏南地区有序开展村庄整理,计划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的力度。我厅将按照国家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地镇村布局规划工作的指导,加强村庄发展的分类引导。规划编制过程中,做好与城市(镇)总体规划、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等充分衔接,促进“多规合一”。
二是科学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针对近期亟需建设的村庄,我厅将指导各地结合国家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有关要求,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在村域内形成“一张蓝图、一本规划”,做到农房建设有依据、村庄整治有安排、村庄功能布局逐步优化。
三是加强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合理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等工作的建设用地空间需求。建立健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制度,优化完善规划许可审批流程和管理措施,依法依规高效做好乡村地区各项设施建设的规划服务,逐步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
四是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我厅将加大对苏南地区村庄整理的投入力度,通过组织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提升农村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农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