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29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足额、及时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退休金的建议)
时间:2019-07-19 15:53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字体:[ ]

葛玉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足额、及时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退休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展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等文件精神,我省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直以来,我们坚持从政策、经办和信息化三方面同向发力,积极推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相关政策配套落地,印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通知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构建了全省集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系统。目前,全省已全面开展改革后退休“中人”养老待遇按新制度计发工作。2019年春节前,无锡市和省本级率先启动退休“中人”按新制度计发养老保险待遇,南通市本级(含区)也在今年3月份正式对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进行计发。6月21日,召开了到县的机关事业单位落地工作部署会,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后中人待遇开始计发。截至6月11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约20万退休“中人”中,已有47566人按新制度计发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占应发放人数23.4%,其中南通市本级(含区)已共计发放4863人。

二、部分地区基本养老金新办法暂未完全落地的原因

一是待遇计发要保证基础数据的完整准确。我们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各参保单位申报的参保在职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基础数据存在着大量错误现象,数据的不准确将严重影响待遇的准确计发。为此,自2018年7月以来,我们组织全省各级经办机构和信息部门进行了多轮次信息系统数据比对,指导各参保单位重新申报和数据补录,历时5个多月才基本完成,但仍存在少数人员数据错误的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基本养老金新办法落地的工作进度。

二是确定养老金计发相关参数国家公布较迟。尽管国家和省级层面陆续出台了一些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政策规定,但涉及养老待遇计发的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职业年金的记账利率、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规程等,却没有及时发布。如2018年度职业年金记账利率、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规程直至2019年1月后才正式发布,部下发的转移接续规程还有很多细节需研究细化,这都影响了部分群体基本养老金新办法落地的工作进度。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按照人社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后退休中人按新办法计发待遇必须在2019年底前完全落地的要求,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继续积极稳妥地分类推进,“成熟一地、启动一地”,力争九月底前完成待遇落地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落地工作。同时,高度重视、积极回应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后退休中人的关切,在加快档案审核、数据复核补录、信息比对以及针对特殊人群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开发的基础上,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赢得广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理解和支持。

感谢您对我省社会保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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