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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建议”提案收悉。经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商联、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民营企业是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生力军,是带动就业创业促进富民增收的重要动力源。为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烦”等问题,积极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我局会同驻苏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及省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引导,加快服务创新,引导各类金融资源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强化政策引领
围绕落实国家优惠政策、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等方面,我局牵头起草并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促进金融高质量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政策》,引导金融系统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共同研究起草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并加大政策宣讲解读力度,让企业加快理解运用相关政策。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出台了《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融资成本的指导意见》,从货币政策工具使用、扩大企业直接融资以及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等方面推动金融机构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江苏银保监局结合我省实际印发《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通知》,明确差异化考核要求,对法人银行机构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继续实施“两增两控”考核,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民营企业贷款在新发放公司类贷款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并将融资成本控制在合理水平”的目标,同时通过建立民营企业融资会诊帮扶机制、发挥联合授信管理机制和债委会作用等方式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二、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我局会同省国资委、省信用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部门推动设立省级企业征信平台。2019年6月14日,江苏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该公司将在依法归集政府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上,建设完善企业信贷信用数据库和企业公共信用数据库,研发提供企业征信产品,助力金融机构挖掘优质诚信企业客户,有效降低风控成本。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以江苏省企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托,开展以政策扶持、融资培育和信用创建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引导金融机构推行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产品,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可得性,降低融资成本。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江苏省企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已为247.4万户企业创建信用档案,入库贷款余额7.7万亿元。省发展改革委推动公共信用信息与金融信贷信息融合应用,先后与13家省内商业银行实现信息专线对接和共享交换。截至2018年末,金融机构已累计向纳税人发放贷款超过1400亿元,惠及企业31.2万户次,其中95%以上为民营小微企业。
三、畅通政银企融资对接渠道
为有效缓解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我局牵头建设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通过打造网络化金融服务基础设施,破解政、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为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在线获取高质量金融服务的便捷渠道。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平台企业用户注册数突破12.5万家,核准接入各类金融机构175家,上线金融产品890项,涵盖银、保、租、担、转等主流金融业态,累计帮助1.8万户企业获得融资6329.49亿元。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大力推广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打造在线供应链融资模式,提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效率。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全省平台注册机构用户达到1.89万个,累计通过平台促成应收账款融资2.73万笔,融资金额1.47万亿元。此外,我局会同省工商联、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组织召开江苏省促进民营企业发展银企对接会,会上签约项目30个,授信总额达到300亿元;各地方金融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发改、经信等部门推动银企对接合作,也取得积极成效。
四、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
我局积极鼓励各地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同时指导融资担保公司发挥普惠金融作用,体现准公共产品属性,不断优化担保业务结构,引导资金流向民营小微企业。截至2018年末,全省融资担保行业共有持证融资担保机构285家,其中政府性担保机构数量占比已达70%,国有股本占比达83.8%。江苏银保监局深入开展乱象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关注辖内银行业和保险业服务行为,加大对违反“七不准、四公开”,特别是存贷挂钩、质价不符等加重企业融资负担行为的监管处罚力度。省财政厅从2015年起,联合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创新开展以“两无四有”为审贷标准的“小微创业贷”业务。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全省“小微创业贷”有贷户已达11343户、贷款余额212.9亿元,3年来累计服务小微企业3.4万户次,累计投放低成本小微贷款710亿元,平均贷款执行利率5.09%;2018年,会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人社厅推动开办富民创业担保贷款,主要通过贴息支持加大对各类城乡创业者的金融支持。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全省富民创业担保贷款余额28.4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81.6亿元,带动就业25.9万人。辖内银行保险机构主动对民营小微企业减费让利,减并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通过承担贷款过程中抵质押费、评估费等方式减免涉企各项费用,以及实施贷款利率差异化定价、简化授信审批流程等方式,进一步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和时间成本。
五、积极推动转贷方式创新
为缓解小微企业续贷中的资金周转压力,我局会同江苏银保监局积极推动商业银行采取“名单制管理、比例还贷”模式,开展小微企业转贷方式创新。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全省已有4家城商行、62家农商行参与试点,累计为超过2.06万家小微企业办理30841笔贷款转贷,转贷规模达1339亿元,惠及产业链上小微企业超过4.2万家,直接帮助名单内小微企业累计节约融资成本超过6.7亿元。在此基础上,我局还牵头制定了《关于建立小微企业转贷基金的指导意见》,引导各地政府、社会资本出资设立转贷基金和转贷服务公司,切实提高银行参与转贷业务的积极性和可操作性。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全省已设立各类转贷基金83家,当年完成转贷业务超过345.9亿元。江苏银保监局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开发转贷续贷产品,指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转期贷、年审贷等无还本续贷或部分还本续贷产品,简化续贷业务办理流程,支持正常经营的中小企业融资周转“无缝衔接”,缓解 资金周转压力;同时,指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延长贷款使用期限、灵活支用、自主还款等方式提高企业信贷资金使用效率,资金按日计息,最大限度帮助企业节约资金使用成本。
六、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为提升上市培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局依托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建设了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按照已申报、已辅导、已股改、未股改等4个类别摸清拟上市企业总体数量和发展阶段,开展分类指导和梯队服务。同时,与江苏高投集团、深交所共建“深交所江苏创新创业企业上市培育基地”,举办全省企业上市与融资专题培训会,引导企业规范治理,有效利用资本市场开展融资。2018年,我省境内首发上市企业20家,其中民营企业达到16家。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落地,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我省已有13只支持工具顺利落地,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凭证19.3亿元,支持发行债券51亿元,有力支持了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七、加大各类基金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省财政厅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深化财政支出方式改革,经省政府批准设立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通过市场化方式加大对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实体企业的直接融资支持,已与159个主体开展合作,发起或出资参与设立54支基金,投资项目386个、涉及金额434.7亿元,有95%以上投向了民营企业。同时,积极支持江苏高投、江苏毅达等省内企业申报并成功中标国家基金在江苏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有限合伙)”,该基金总规模45亿元,累计直投项目48个,投资金额17.73亿元,对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帮助民营企业化解股权质押风险,2018年下半年至今,苏州、无锡和常州先后成立7只纾困基金,分别以股权或股债结合的方式对接辖区6家上市公司,涉及资金56.2亿元。在风险化解过程中,相关部门持续督促并协助大股东与质权人就债务展期、暂缓平仓等事宜进行协商,支持并引导金融机构参与股票质押风险化解。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省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问题的建议对我局制定出台相关政策举措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您的建议,会同驻苏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和省有关部门,多措并举、精准发力,打好政策“组合拳”,不断改善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
一是夯实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基础。积极发挥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功能作用,提升信用信息共享水平;合理制定民营企业“白名单”,引导金融机构建立“敢贷、愿贷、能贷”机制,促进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有效对接;加快设立省级融资担保贷款风险代偿补偿资金池,支持各地整合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鼓励各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担保业务给予适当担保费补贴;积极运用人民银行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加强技术产权、知识产权、环境权益等交易市场建设,为金融产品创新提供制度基础。
二是支持民营企业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充分利用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推出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和信用保护工具,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鼓励民营企业股改挂牌上市,进一步优化企业上市过程中的行政审批流程,激励更多企业通过股改、辅导培育上市;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成为重要的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基地和规范的私募股权市场;指导各地利用好证监会“小额快速”审核机制和“豁免/快速通道”,支持民营企业并购重组。
三是化解民营企业资金链和高杠杆风险。充分利用省属金融企业资管计划和省属股权投资机构并购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省级纾困基金;加强小微企业转贷服务,持续扩大各设区市辖内小微企业转贷基金规模;发挥我局和江苏银保监局联合建立的“精准帮扶企业融资联合会诊机制”作用,稳定民营企业融资环境。
四是营造有利于金融高质量服务民营企业的环境。优化国有法人金融企业考核指标,适当降低利润指标考核权重;规范民营企业融资收费行为,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金融失信行为,严格落实国家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要求,引导民营企业切实树立诚实守信、恪守契约、理性发展的鲜明导向。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恳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监督。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