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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林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统一创业扶持政策的建设”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5年,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之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将其视为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201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众创空间”的概念,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我省积极响应党中央和国务院号召,省委省政府出台《江苏省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2015-2020年)》,提出实施众创空间建设行动;根据科技部《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省科技厅制定印发《江苏省推进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支持措施和年度计划,加快推动新技术、新模式、新服务和新业态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截至2018年底,全省省级以上众创空间746家,其中国家级170家,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超过3万个(家)。与传统创新创业载体相比,众创空间主要有以下新特点:
一、服务对象早期化。众创空间作为一种新型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主要针对早期创客或创业团队,为其提供工商注册、创业辅导、科技咨询、财务管理等各类基础服务及资本、技术、人才、市场等全要素的增值服务,降低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长性。而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等传统科技创业载体主要孵育对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与众创空间联合,构成完整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创业企业和团队全程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化孵化服务。因此,众创空间作为链条的最前端,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目前,全省746家众创空间与720家科技企业孵化器、71家科技企业加速器形成接递有序、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孵化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优质企业和创新成果大量涌现,创新创业文化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已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科技创业载体建设与发展模式。
二、发展模式专业化。众创空间的建设更加突出专业化、市场化导向,围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不断推动龙头骨干企业依托主营业务方向、科研院所依托优势专业领域、高等院校依托优势学科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服务,孵化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目前,全省拥有先声药业、博特新材料等5家国家级专业化众创空间,数量位居全国第一。其中:江苏苏博特是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的龙头企业,投资建设了国家级专业化众创空间“材智汇”,专门面向新材料项目孵化提供全方位服务,目前“材智汇”在孵企业33家,其中产值过亿元企业1家,超千万企业2家。江南大学聚焦食品学科专业领域,依托食品学院、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粮食发酵技术与工艺国家工程实验室等优势学科资源,积极建设健康食品专业化众创空间,吸引食品领域科研人才和大学生人才创新创业,已经集聚了无锡德合食品、盛禾生物技术、恩菲科技等21家食品领域创业企业,推出了一批市场前景好的特色产品,为我省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运营主体市场化。众创空间不同于传统孵化器由政府主导建设的模式,更多的是由政府、大学、企业、创投机构等多元主体投资建设,按照市场化机制管理运营。目前,全省省级以上备案的众创空间,超过80%以企业为运营主体,其中68%以上的企业主体属于民营企业性质,在市场竞争中完善运营模式、不断发展壮大。例如:民营企业投资建设的国家级众创空间创客邦,集创业孵化、创业投资、创业教育三位一体,辅助创客金融和创客学院增值服务,不仅在较短时间内达到盈利,而且实现快速扩张。目前在全国布局建设了70多个创业孵化载体,孵化面积超过30万平米,孵化创业项目5000多个,累计投资项目300多个,成为我省众创空间建设和发展的标杆。
四、创业服务多元化。发展众创空间重在完善和提升创新创业服务功能,通过便利化、全方位、高质量的创业服务,让更多人参与创新创业,让更多人能够实现成功创业。围绕大众创业服务需求,众创空间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技术手段,集成技术、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探索“线上+线下”“孵化+培训”“研发+孵化”等新型服务模式,在为创客提供创业场所、宽带网络等基础服务的基础上,拓展提供创业辅导、技术转移、股权投资等增值服务,吸引更多优秀创客和创业项目入驻,在助力创业企业快速成长的同时实现自我良性发展。同时强化创业融资服务,利用互联网金融、股权众筹融资等方式,加强与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作,完善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初创企业。目前全省省级以上备案的众创空间,通过自身设立或与外部机构合作设立等方式,普遍建立了天使投资(种子)基金(资金),管理资金规模超过800亿元,累计有4000多个创业团队和企业获得投融资支持。
经过3年的发展,众创空间已成为服务大众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2017年10月,科技部火炬中心印发了《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明确了国家众创空间的主要功能与服务、备案条件、备案管理等内容,我省也在积极制定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的管理办法,引导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鼓励具备一定科研基础的市场主体建立专业化众创空间。鉴于目前在省级层面尚未设立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发展的专项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吸收您提出的“关于整合统一创业扶持政策的建设”的建议,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上积极争取科技部围绕众创空间绩效奖补等方面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同时,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参照兄弟省市做法,推动设立支持省级众创空间建设的专项资金,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接入费用和用于创业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给予适当财政补贴,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业孵化能力。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