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08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发挥协同创新优势提升产学研合作效率的建议)
时间:2019-08-15 10:58 来源: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字体:[ ]

刘燕代表、房文娜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发挥协同创新优势提升产学研合作效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加强产学研合作工作。从改革开放初期的“星期日工程师”,到上世纪90年代的“科技项目合作”、“共建研发平台”,再到现阶段“全面战略合作”和共建重大联合创新载体,我省产学研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合作模式日趋多样,为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人才支撑。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推动。省级层面成立了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构建了“两院三校”(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全面合作格局,2018年我省与中科院的合作项目超1600项、销售收入超1300亿元。二是搭建对接交流平台。省级层面形成了单年举办“中国•江苏产学研合作成果展示洽谈会”、双年举办“中国•江苏国际产学研合作论坛暨跨国技术转移大会”及专题对接洽谈活动的工作机制,各设区市也形成了“扬州418”、“常州518”、苏州“中国国际纳米技术产业博览会”、无锡“世界物联网博览会”等产学研合作活动品牌。三是支持开展广泛合作。支持地方政府、高新园区等引进高校院所创新资源共建新型研发机构400多家,建有企业院士工作站等各类人才工作站点3000多个,组织选聘“科技副总”2500多名,累计组建“校企联盟”12900多个。据不完全统计,全省企业与国内外1000多家高校院所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四是构建协同创新机制。布局建设45个省产学研产业协同创新基地,探索构建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的生态系统;支持组建“江苏省技术转移联盟”,目前共有成员单位158家,成为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重要力量。2018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项次42703项,居全国第二;技术合同成交额首次突破1000亿元,居全国第五。

虽然我省的产学研合作创新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您的《建议》对我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产学研合作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借鉴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推动产学研合作工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更加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加强政策引导,强化政策落实

一是全面落实“科技体制改革30条”。逐条细化“科技体制改革30条”各项任务,推动政策落实工作,确保各项操作办法按时出台,让科研人员享受到江苏科技政策的红利。二是深化落实省科技创新“40条政策”。进一步推进政产学研合作发展规划顶层设计,强化科技、财政、投资、税收、人才、知识产权等政策协同、衔接、落实和配套。三是推进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和《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构建完善全省技术转移体系为抓手,进一步增强基层产学研活力,培育区域创新发展的新动能。四是深化科技“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下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权限,扩大高校院所科研管理自主权,改革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机制。通过科技“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高校院所开展政产学研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整合优势资源,拓展合作路径

一是打造工作品牌。持续打造“中国•江苏产学研合作成果展示洽谈会”、“中国•江苏国际产学研合作论坛暨跨国技术转移大会”等产学研品牌活动;围绕区域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组织技术成果专场对接洽谈系列活动,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和创新集群培育。二是加快科技资源统筹。组建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整合科技人才、科研机构、科技数据、科技金融、科研条件等十大资源,搭建共享、交易、创业服务等六大平台,打造“一站式、全链条”的科技资源统筹体系结构。三是提升合作层次。继续深化与“两院三校”等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推动更多的人才、知识、技术、信息、资金、平台等创新资源落户江苏,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科技支撑。四是促进就近转化。大力支持省内高校院所与所在市(县)加快融合发展,推进我省高校“双一流”建设和科技服务能力,促进科技成果项目、新型研发机构就近落地、就近转化。

三、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市场引导力

一是推动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改革发展。深化市场化改革举措,围绕产业创新发展,布局建设关键领域创新平台和企业联合创新中心,攻克行业“卡脖子”技术难题;成立引导性专业创投基金,联合地方和社会资源共同推进早期原创性技术的熟化、转化和产业化。二是推进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二期建设。以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为龙头,加快资源整合、引导供需对接、打通转移链条、加速要素流动、规范技术交易,完善线上功能和业务模块,备案建设技术经理人事务所,通过互联网为全省开展政产学研活动提供技术需求、成果供给、专业人才、中介服务等信息服务。三是培育政产学研骨干服务机构。支持“互联网+科技服务业”融合发展,引导科技服务中小微机构向高成长、新模式与新业态转型,为全省政产学研活动提供政策、资本、技术评估、创业辅导、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方面的高质量服务。推进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队伍和市场化运营改革,引导国内外一流高校院所在江苏建立技术转移机构,培育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技术转移机构。

四、加快人才培养,构建技术转移专业队伍

发挥高层次人才在企业科技创新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将科技人才引入到企业,为全省政产学研活动提供人才保障。一是选派高层次人才从事技术转移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技术转移相关学科或专业、设置从事技术转移的专职岗位,鼓励科研人员到园区、企业、农村等基层一线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持续加强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等人才载体建设和“科技镇长团”、“科技副总”选派工作。二是选聘优秀企业家“产业教授”。鼓励省内外高校院所高层次人才到企业任职或兼职,继续选聘优秀科技企业家到高校担任“产业教授”,全面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三是培养专业化队伍。将高层次技术转移人才培育纳入省、市各类人才计划,设立技术经纪人专业职称序列,培育壮大高水平、专业化、职业化的政产学研活动人才队伍。

感谢您们一直以来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重点打好科技创新“五个攻坚仗”,全力推进体制改革六项任务,进一步深化产学研合作工作,努力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为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应有的贡献。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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