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480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9-08-23 10:23 来源: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字体:[ ]

许文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开展低碳能源应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发展战略思想为引领,以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目标,多措并举,积极推动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利用。

一是健全法规体系。我省2015年施行的《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新建的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应当至少应用一种可再生能源,实现了绿色建筑发展有法可依。二是强化规划引领。省“十三五”能源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均对光伏等清洁能源、绿色建筑发展提出了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并明确了保障措施,有力推动了清洁低碳能源发展。三是出台扶持政策。我省2008年设立省级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以来,已累计安排2.5亿元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项目,涉及政府办公建筑、科教文卫建筑等多种类型。2009年、2012年,我省又先后出台了两轮光伏发电电价补贴政策,优先支持利用建筑屋顶及其附属场地建设光伏发电。南京、盐城、镇江、苏州等地也配套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全省形成了上下联动的良好机制。四是优化政务服务。为切实解决行政审批时间长、盖章多、中介多、收费多、材料多等问题,省政府2015年印发《关于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规范中介服务的意见》(苏政办发〔2015〕15号),全面推进并网审批机制,进一步优化了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2018年我委以苏发改能源发〔2018〕638号明确,要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行业管理、优化投资环境,切实减轻可再生能源企业投资经营负担,降低项目开发成本。

截至2018年底,全省清洁能源装机容量2899万千瓦,占总装机22.9%。其中,光伏发电1332万千瓦,居全国第二;风电865万千瓦,居全国第八。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面积达5.5亿平方米,包括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面积51271万平方米、应用浅层地温能建筑面积3866万平方米。您在建议中提及的南京市,也积极采取了多种措施,推动清洁能源发展。截至2018年底,南京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50万千瓦,完成102万平方米既有建筑绿色改造。

下一步,我委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您的建议,继续推动全省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利用、支持南京市开展示范项目建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全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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