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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江苏省委:
《关于加强我省长江岸线资源保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江是我省得天独厚的岸线资源,是我省港口经济发展的基础和优势,你委提出的建议很重要,全省上下在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工作时,非常重视沿江岸线资源的保护。
一、关于“加强对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的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对推动长江经济带领导小组进行强化调整,由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分别担任第一组长和组长,常务副省长和两位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30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去年5月2日,省委娄勤俭书记率队从南京登船顺江而下,实地考察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岸线资源利用以及产业布局现状,就深入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吴政隆省长专门到长江沿线开展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专题调研。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深入开展本行业专项调研,全面查摆影响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束缚和障碍。去年5月30日,省委、省政府在南京召开全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推进会,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在宁各省委常委、副省长出席会议,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保护长江生态、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作出安排部署。今年4月25日,娄书记、吴省长又在南京召开长江大保护现场推进会,总结前期工作进展和成效,对抓好沿江环境问题整改和生态修复、优化沿江产业布局、打造标志性示范工程等作出部署。
二是关于“突出总体规划在长江岸线一体化中的作用”。在岸线规划方面,加强与《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和应急水源地布局规划》等衔接,《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将规划港口岸线总量较原来压减了12.6%。省政府印发了《江苏省港口岸线管理办法》,并制定了《江苏省港口岸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于2018年4月1日施行。办法和实施细则从动态监管机制、评估整合机制和许可后续监管等三方面进行明确,加强港口岸线审批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在港口岸线利用方面,严格使用岸线审批,严控码头能力超前的岸线审批,防止重复建设和岸线资源浪费。严格审查港口岸线利用方案,严禁通过占用陆域变相占用港口岸线,杜绝多占少用港口岸线资源。提高岸线利用的评价水平,开展《江苏港口岸线资源利用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更好的对已利用港口岸线进行评价,为岸线利用审查提供技术支撑,指导促进岸线资源优化配置。在产业布局方面,制订印发《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全省一个标准”的要求,决不搞“梯度转移”,强力推动沿江产业布局调整,以此带动我省产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在规划引导沿江用地布局方面,指导沿江各市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严格落实生态文明要求,综合考虑临江产业发展、城镇建设和生态保护的协调,严格长江岸线土地用途的变更,在维护生态安全格局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沿江资源。
三是关于“严格执法监督守护长江岸线”。扎实推进化工污染和排污口专项整治。结合我省“263”环保专项行动、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扎实推进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排污口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推进污染治理“4+1”工程(城镇污水垃圾、化工污染、船舶污染、农业面源以及尾矿库治理)和系列专项整治。按照国家长江办《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我省涉嫌违法违规项目的清理拆除和整改提升。省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治成果,严防反弹。开展共抓大保护联合执法、“清废2018”、“绿盾2018”、水质达标“百日攻坚”等,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深化跨界环境污染应急联动机制,保障长江生态安全。
四是关于“把绿色发展和生态保护放在首位”。坚持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不断强化系统治理,经过努力,长江江苏段水质稳中趋好。2018年,全省长江流域57个断面,水质达标或优于Ⅲ类比例为71.9%,无劣V类断面,好于全省平均水质。长江干流10个断面均达到Ⅱ类,同比增加4个;入江支流45个断面优Ⅲ比例为73.3%。编制《江苏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黑臭水体整治、消除主要入江入海劣Ⅴ类河流等目标任务提前1年完成。将泰州列入长江排污口排查整治国家试点,其余7市“压茬式”推进。完成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及“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确定环境管控单元2592个,划定生态红线区域231块。
下一步,我们将牢牢把握当下长江大保护关键年份的黄金时间段,坚持系统性思维、规律性把握、整体性谋划,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既加强统筹协调又加强协同配合,既注重整体谋划又注重推进落实,尊重客观规律、综合精准施策,谋划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关键举措。特别是坚定不移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重点推动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岸线清理整治、沿江重化产业腾退、立体交通走廊和长效机制建设,着力推动提升生态保护修复标准、岸线集约利用效率、产业布局优化水平、综合交通运输能力和绿色转型发展质量,积极探索具有江苏特色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径。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