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797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9-08-28 16:02 来源: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字体:[ ]

肖洋、薛国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长江江苏段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会商省有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为落实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2017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规划》。去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动江苏省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实施意见》,配套印发《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运输走廊规划(2018-2035)》,先后制订出台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沿江取水口排水口和应急水源布局、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等多个专项规划,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二、关于长江水环境生态现状。完成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及“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确定环境管控单元2592个,划定生态红线区域231块。查清饮用水源地存在问题,按照“水量保证、水质达标、管理规范、运行可靠、监控到位、信息共享、应急保障”要求,完成长江干流江苏段26个城市饮用水源地整治和达标建设,编制水利系统应急预案,组织多部门联合演练,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围绕重点污染企业,严把源头管理关口,采取多部门联合巡查整治方式,全面摸清全省所有入河排污口底账,完成违法违规排污口集中整改,排查清理固废点170个,规范重点排污口标志牌内容,利用无人机航拍,整理《江苏省长江干流排污口图集》,挂图作战,为全面监控整治打牢信息基础,为地域经济发展摸清环境底数。

三、关于岸线利用。目前省人大已将《江苏省长江岸线保护条例》列入2018-2022地方性法规正式项目,作为2019年的立法调研项目。省水利厅正在梳理长江岸线管理和保护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开展相关立法前期工作,并委托相关单位开展《长江保护立法研究》和起草《江苏省长江岸线保护条例》前期研究,争取年内完成《江苏省长江岸线保护条例(初稿)》起草。下一步,将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立法工作,力争早日出台《江苏省长江岸线保护条例》。开展岸线专项检查行动,完成沿江8市岸线利用项目大核查,初步摸清我省岸线利用项目现状。目前正按照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省政府关于我省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通过拆除取缔、整改规范的方式,对我省涉嫌违法违规的岸线利用项目开展清理整治。组织开展了固体废物点位排查工作,建立了我省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点位清单。

四、关于流域管理体制。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行政体制框架内,中央与地方、流域上下游地区、部门之间的事权与职责划分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交叉,缺乏有效的保护和统一管理,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在流域管理机构重点对长江省际边界及重点支流有效管控的基础上,确定分类分地区管理保护目标,建立多部门协调推进机制,依法依规发挥各自职责范围内管理、指导、监督职能。加强长效管理,通过遥感监测、信息化等科技手段,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实行动态管理,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五、关于防洪能力提升。有序推进江苏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省水利厅于2016年12月开始组织开展江苏省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规划编制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已完成长江堤防基本情况调查与现状能力评价、堤线调整对长江整体防洪影响分析两个专题研究,并形成了《江苏省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规划报告(初稿)》。下一步将在专家咨询审査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报告,按程序报批。

六、关于完善监督机制。落实生态环境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舆论监督方案,鼓励新闻媒体加大对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现和曝光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完善线索处理反馈程序,鼓励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群众参与长江大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舆论、社会监督机制流程。

感谢您对我省长江大保护工作的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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