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502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时间:2019-08-07 11:20 来源:江苏省公安厅 字体:[ ]

秋爽、果光、大初、传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城乡经忏从业人员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城乡经忏活动基本情况

经忏,指由佛道教教职人员为逝者念经拜忏、祈祷超生的仪式,是一种民间丧葬习俗,在我省城乡尤其是苏中地区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经忏活动以超度亡灵为主要目的,主要在“过世”“五七”“六七”“周年”时做法事活动,内容包括系念、放焰口、送三等。通常一场经忏活动需要请5至9个僧人、道士,除少数在寺庙、道院进行,大多数在事主家中进行,除固定的经忏仪式外,还增加了弹唱、歌舞、戏曲、杂耍等内容,形式丰富多样,费用从数千元到上万元不等。

据扬州宝应等地调研掌握,4县经忏活动从业者从700人到1300人不等,其中仅约30%人员系佛、道教教职人员,其它从业者系假借僧人、道士身份,这些人员有以下特点:一是基本为男性;二是以假借僧人身份为主,占八成多,假借道士身份的占近两成;三是年龄段跨度较大,以40岁到60岁年龄段较为集中,约占65%;四是初中及初中以下学历占90%以上,未受过任何宗教培训者约占25%;五是70%分布在农村地区,约30%在县城,由于历史原因和示范效应,经忏从业者在一些村组扎堆。调查发现,一些地区经忏活动日益呈现组织化、职业化特征,如盐城建湖的经忏从业人员有明确分工,“绞手”负责联络信息、寻找事主,“经担子”负责联络经忏活动的“和尚”,“和尚”则专门进行经忏活动,从事经忏活动成为其主要收入来源。

二、城乡经忏活动存在问题及危害

一是不符合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经忏活动作为历史传承的民间丧葬习俗,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与移风易俗和现代文明殡葬要求不相适应。由于经忏活动系宗教与民俗结合的产物,不能与宗教活动划等号,造成宗教管不了、民政管不到的现状,加之事主大多习惯于在家中举办经忏活动,缺乏管理约束,客观上成为封建迷信滋生蔓延的温床,成为现代殡葬制度改革的障碍。

二是加重了群众经济负担。据南通如东调查,当地经忏活动没有统一收费标准,由经忏从业者随意喊价,经忏活动期间还会随意加价。根据规模的大小,一场经忏活动的费用约为4000至5000元,一般不少于3场,整体费用在12000以上,加上请乐队、杂耍班子及其它丧葬费用,总费用超过2万元。此外,部分经忏活动从业人员抓住事主注重形式、讲排场的心理,鼓动事主大操大办,造成不少地区经忏活动攀比之风盛行,极大增加了群众的经济负担。

三是干扰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经忏活动焚烧纸钱、手扎纸库等,有的还焚烧大量塑制祭奠用品,造成周边环境污染;除唱念佛经、道经外,通常还伴有锣鼓敲击和高音喇叭,易引发邻里矛盾。据南通如东公安机关不完全统计,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接报经忏活动噪音扰民警情16次。此外,不规范的经忏活动还存在食品卫生、消防、交通、治安等诸多安全隐患。

四是极大影响了佛道教社会形象。经忏活动从业门槛低、民间需求大、经济利益高,加之缺乏有效监管,吸引大批人员假借僧人、道士身份非法从事经忏活动。绝大多数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缺乏基本宗教知识,传播封建迷信,且唯利是图,不少人低价招揽生意后,巧立名目增加费用,索要烟酒等财物,败坏了佛道教声誉,干扰了佛道教场所正常经忏活动秩序。

三、下步工作打算

目前,省内不少地方正在探索对经忏活动进行管理,努力构建党委牵头、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如扬州高邮对经忏人员实施登记和年审,盐城建湖组建佛事活动管理办公室。南通如东、扬州宝应等地依照《宗教事务条例》相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包括规范经忏活动在内的佛事活动管理意见。

下一步,我们将依据职责,积极配合各级党委文明办大力倡导丧事新办和殡葬制度改革,大力倡导移风易俗、节俭办丧事,坚决抵制封建迷信和不文明习惯。配合民政部门加强殡葬活动管理,规范相关活动,对丧事中的经忏活动严格管理,建立必要的准入制度。配合民宗部门根据《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依法查处假冒宗教教职员人员,指导佛协、道协规范管理经忏人员的从业资格认定,规范经忏活动等。同时,认真履行职责,严密防范和依法查处非法经忏活动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公安厅

201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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