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重奖生态环境违法举报行为
时间:2020-12-11 09:40 来源:徐州市政府办公室 字号:默认

12月10日,《徐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布,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可获政府财政奖励40万元。

2018年5月,徐州出台《徐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当时规定“举报问题一经查实,根据问题类型给予举报人50元至200元现金奖励”。由于举报奖励范围窄,奖励金额少,公众的参与积极性并不高。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持续推进,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越来越趋于隐蔽性,这就更需要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

今年5月,徐州市启动了有奖举报办法的修订工作。修订后的《办法,首次将奖励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以举报“倾倒化工废渣、医疗废弃物”为例,过去最多奖励200元,而现在,该行为一旦被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或“应当从重处罚”的,举报人可获得5万元至20万元奖励。《办法还明确提出,举报人为企业内部知情人员的,按照相应奖励标准加倍奖励,最高不超过40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