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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爱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泗洪融入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10月,国务院批复了《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规划全文。以规划出台为标志,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正式拉开帷幕。近两年来,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五省协同共进,在体制机制建设、规划体系完善、重大项目推进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淮河生态经济带在我省涉及扬州、泰州、淮安、徐州、盐城、连云港、宿迁共7个设区市。推进泗洪融入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对于泗洪县及宿迁市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一、建立健全淮河生态经济带联动推进机制
2019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由我省牵头,会同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四省共同建立了淮河生态经济带省际联席会议制度;同时,由淮安市牵头,以相关设区市和县为成员,建立了建立淮河生态经济带城市合作会商会议制度。2019年4月29日,首届省际联席会议和城市合作会商会议在淮安市召开。为加强对我省淮河生态经济带的组织领导,2019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发文,成立了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信厅等16个省级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和7市常务副市长组成的省淮河生态经济带领导小组。
下一步,我们将以健全完善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发挥省际联席会议制度、城市合作会商会议制度这两个协商平台以及省淮河生态经济带领导小组作用,协调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建议泗洪县梳理、谋划一批重点项目和事项,我委将积极争取,属于省际合作的,纳入省际协商框架,属内市际合作的,支持宿迁市将重点项目和事项纳入城市合作会商框架,协调予以推进。
二、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
一是严格生态空间管控。在全国率先出台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对洪泽湖及周边区域严格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机制,依法依规对洪泽湖及周边地区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实行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管理、区域环境质量的联动。
二是强化流域综合整治。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国家下达的COD、氨氮两项约束性指标的基础上,率先将总磷、总氮纳入洪泽湖污染总量控制范围。开展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非规模化畜禽污染综合利用和饮用水源地保护为主的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突出断面水质整治,对不达标断面制定达标整治方案,实施一批达标整治工程项目。每月对洪泽湖湖体和主要入湖河流开展监测,对洪泽湖调水保护区、主要支流保护区开展监测,掌握水质状况。
三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通过省级环保引导专项资金、省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省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等各类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安排泗洪县2.13亿元,用于区域性、流域性水污染防治项目、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及保护项目、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工程建设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2019年,省财政安排生态转移支付资金15亿元,其中,泗洪县获得基本补助及考核奖励资金8808万元。
四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健全环保公安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按照《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关于加强全省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常态联动,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支持泗洪县以洪泽湖生态环境综合保护为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湖泊生态系统保护,系统推进流域水污染治理,我委将在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项目和地方债项目申报工作中,加大对泗洪生态文明相关建设项目争取力度。
三、支持泗洪加大绿色发展步伐
一是支持泗洪走绿色循环发展之路。以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供给为保障,着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厚植绿色产业发展新优势;着力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增强绿色发展新动能;着力资源能源节约利用,坚持注重内涵的资源利用模式,摒弃外延扩张的粗放利用模式;着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努力建成良好人居环境;着力完善体系建设,夯实绿色循环发展的制度基础。
二是加快推进综合交通建设。已将泗洪通用机场列入《江苏省中长期通用机场布局规划(2018-2035年)》并加以推进,下一步还将与军方协调,待选址意见得到各有关方面确认后,方可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在水运方面,京杭运河以西淮河航道正在实施三级航道整治工程;京杭运河以东继续推进淮河入海水道二期通航工程前期工作,目前正在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航道工程与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同步投入使用。徐宿淮盐铁路已于2019年12月16日正式通车运营,开启了宿迁高速铁路时代,大大缩短了宿迁与淮河生态经济带城市的时空距离。
三是支持泗洪县相关园区建设。泗洪经济开发区综合实力较强,我们积极支持泗洪经济开发区条件具备时创建国家经济开发区。由省商务厅牵头,研究推进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创建省级经济开发区。按照《关于推动南北共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办发〔2019〕50号)的规定,我委将积极支持常熟泗洪园区对照文件要求推进共建园区高质量发展,做好指导和推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