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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绪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委已经于2019年12月23日会同省财政厅下发了《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19〕1195号),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省特检院和南京市锅压院收支情况和成本审核情况,本次降低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坚持理顺项目、降低标准、区分情况、分别对待的原则,既降低了绝大多数项目的收费标准,又根据形势发展要求取消了部分收费项目。
从收费项目看, 250个检验检测和资料审查项目,共降低180项,占72%;取消23项,占9.2%。降低和取消的项目数占总数的81.2%。调整后,共有11类242个检验检测和资料审查项目。
从收费标准看,根据3种不同计费方式分别予以降低:一是降低了锅炉定期检验等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降幅从1.2%至50%不等;二是降低了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收费的区间比率;三是降低了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收费计算公式的系数。经测算,此次降低收费标准,年可减轻企业收费负担约4000万元。
感谢您对收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