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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共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能源物流仓储模式推广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绿色物流发展,出台各项政策措施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在相关政策的指导和支持下,我省物流领域的新能源汽车应用获得了快速发展,新能源物流车已成为促进城市物流绿色高效发展的重要支撑。围绕绿色物流发展,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我委牵头草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十三五”物流业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16〕117号)中明确提出“倡导绿色物流理念,推广绿色低碳技术,提高物流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物流业的总体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促进物流业绿色低碳发展。”同时,鼓励企业采用节能和清洁能源运输工具与物流装备,推广应用节能型绿色仓储设施,建立第三方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网络。推进绿色物流评估标准和认定体系建设。此外,我委正在编制的“十四五”物流业发展规划中,也明确提出大力发展绿色物流等相关内容。通过规划引领,指导和推进全省绿色物流有序发展。
二是强化政策支撑。推进“绿色园区”建设,在《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创新发展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97号)中明确鼓励示范园区和入驻企业采用节能型绿色仓储设施、清洁能源运输工具与物流装备等,对园区内符合条件的绿色能源项目给予补助。鼓励企业购置符合条件的 LNG 燃料牵引车,2015 年至 2018 年,对甩挂运输试点企业购置使用LNG 燃料的牵引车按照 8 万元/台予以奖补。鼓励新能源车在城市配送中的使用,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2020〕2 号),要求各地“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对纯电动轻型货车原则上不得限行”,同时要求“加快推广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货车”、“推进新能源配送车辆充电桩建设”。
三是强化示范引领。开展绿色城市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将新能源车辆作为示范工程的重要达标指标予以考核。在第二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名单,南京、无锡、徐州、南通四市榜上有名,我省成为全国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数量最多的两个省份之一。其中,纳入首批示范工程的苏州市率先制定了新能源车辆的相关通行和奖补政策,截止目前,苏州市已新增新能源车辆 1000 辆以上。
下一步,我省将把新能源物流的发展作为深化交通物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运输结构,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和节能减排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快绿色运载工具的普及应用。加快新能源运载工具的普及应用。研究推广清洁能源(LNG)、无轨双源电动货车、新能源(纯电动)车辆和船舶,加快推进岸电设施的全覆盖,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鼓励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低碳环保配送车型。落实新能源货车差别化通行管理政策,提供通行便利,扩大通行范围,对纯电动轻型货车少限行甚至不限行。
二是推进绿色物流技术的集成应用。支持节能环保型仓储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在物流园区、大型仓储设施应用绿色建筑材料、节能技术与装备以及能源合同管理等节能管理模式。大力推广仓库屋顶光伏分布式发电技术、暖通、建筑和照明等节能技术、绿色粮仓、冷库建筑节能集成技术等。鼓励企业积极发现、推荐或创新其他有明显节能环保效果的新技术。鼓励使用绿色环保货架、自动化仓储技术、电动叉车、节能内燃叉车等,降低仓储内部能源损耗。
三是持续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鼓励南京、徐州、无锡和南通等纳入绿色城市货运配送示范的城市出台新能源车辆的相关政策,加快推进货运新能源车辆应用。改进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工作,明确城市配送车辆的概念范围,放宽标准化轻微型配送车辆通行限制,对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给予更多通行便利。
四是探索开展绿色供应链示范工程。围绕绿色包装、绿色仓储、绿色技术等领域,加强绿色供应链设施设备和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选取一批运作较为成熟的物流园区、物流企业作为绿色物流试点企业,全面推广应用新能源运载工具、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太阳能仓顶、绿色粮仓、共享快递盒、可降解包装等设施设备,以及高效恒温恒湿热泵空调系统、空调冷凝水回收利用技术、屋顶雨水回收技术、外墙垂直绿化及太阳能自动灌溉系统、屋顶喷雾降温系统、仓储纳米保温材料及导光窗帘等绿色技术。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