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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沿江八市生态环境治理联动机制 下好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先手棋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商有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区域生态一体化管理机制
我省高度重视建立生态环境治理联动机制,不断强化区域污染协同治理和联防联控,系统推进沿江城市群成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的“龙头”。近年来,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长江大保护的决策部署,以改善气、水、土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落实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一)充分发挥省长江办和省化治办等综合协调机构职能。省发改委充分发挥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职能作用,与各地各部门一道,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制定并实施好长江生态保修修复有关政策措施,推动重点难点问题整改落实,推进污染治理“4+1”工程等一系列专项整治工程,系统打造了一批各具特色的示范段,带动了沿岸整体环境提升。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发挥牵头、统筹、组织、协调、督导的职能作用,牵头推进了全省“263”减化、化工企业“四个一批”等一系列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推动全省化工产业落后低端产能的淘汰,扎实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着力破解“化工围江”问题。
(二)推进区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强区域应急联动,按照“全覆盖、可核查”原则,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协同执法,深入推进苏北等淮海经济区重点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不断健全区域大气污染协同防控机制。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要求,狠抓水岸联动、治本治源,强化区域水污染治理能力,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省生态环境厅出台《江苏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长江干流为突破口,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两手发力”,全面推进“三水共治”、“四源齐控”,不断把长江治理向纵深推进。
(三)优化调整生态环境管理体制。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大力推进省以下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生态环境机构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权责明确、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为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提供保障。调整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建立环境监察专员制度,成立五个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在省级层面组织开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协调处理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和跨行政区生态环境问题。
二、关于建立流域统一的长江环境治理机制
近年来,我省以持续改善长江水质为中心,以狠抓突出问题整改为抓手,统筹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扎实推进长江生态管控,着力提升生态承载能力,有效促进了长江江苏段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一)严格长江生态空间管控。我省自2018年起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以沿江1公里为纵深,划定岸线管控分区。将涉及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源地及自然岸线区段划分为优先保护区;将港口码头岸线与工业生产岸线划分为重点管控区,强化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将其他岸线划分为一般管控区,用于城镇生活及过江通道建设等。目前,正在推进“三线一单”技术成果落地,基本建成全省“三线一单”信息共享系统。
(二)持续加强长江污染治理。紧盯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和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问题,督促沿江8市切实做好整改,确保问题见底见效、不留隐患。严格执行断面长制,加强主要入江支流整治。持续推进入江排污口整治,全面开展排口排查整治行动及沿江八市交叉互查执法专项行动。2019年,长江江苏段入江支流水质持续改善,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1.1%,且无Ⅴ类水质断面;与2016年相比,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34.3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11.4个百分点。
(三)加快破解“重化围江”难题。今年省化治办启动开展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抽调40余名机关干部、150余名专家,组成30个工作小组,对全省化工产业开展全覆盖、拉网兜底式大排查大整治。充分运用综合整治手段,倒逼化工产业结构调整、布局优化,系统性构建本质安全、绿色高端的化工产业体系。认真落实《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协调解决政策、资金、要素保障等各方面问题,更大力度推动沿江重化产能向沿海转移,以沿岸重化工企业腾退作为撬动空间转型的关键,推进沿江生产空间向功能多元的城市空间转移。
三、关于建立沿江地区污染物协调治理机制
近年来,我省围绕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农村污水治理、化工污染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专项治理工作,强化区域协同监管,精准施策,着力推动沿江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加快沿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省住建厅印发《江苏省城镇生活污水垃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按年度系统部署工作任务,并严格落实月报告制度,跟踪项目进展情况。截至2019年底,沿江八市共建成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126座,处理能力1051.4万立方米/日;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50座,处理能力5.46万吨/日。积极推进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制定《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小区验收评价标准》,开展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研究。加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累计安排省级专项资金4.15亿元,支持沿江八市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截至2019年底八个设区市排查出的243个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治任务。
(二)扎实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排查,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污水治理与改厕衔接情况等进行摸底调查。制修订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已建设施。完善运行管护机制,强化监测监控和执法监管,保障治理设施长效稳定运行。加强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按照“摸清底数—试点示范—全面完成”的顺序,采取控源截污、清淤活水、水体净化等措施,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三)不断深化工业治污减排。全力推进沿江地区化工园区减污扩容,提高项目准入门槛,开展化工园区环境绩效评估,依法依规整治环保不达标企业。开展沿江八市“大保护”联合执法行动,积极采取驻点帮扶、强化督查、挂牌督办等措施,对环境质量改善的地区进行进一步指导。深入开展化工“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完成国家下达的COD、氨氮减排任务,率先将总磷、总氮纳入减排范围。
(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省农业农村厅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动测土配方施肥由粮食作物向果菜茶等经济作物拓展,持续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积极推进病虫害专业统防统治,2019年沿江八市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比2015年减少约13%、10%。推进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连续三年推动县级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开展治理认定,2019年沿江八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6%,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4%。加强农田废弃物回收处置利用,建立废旧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网络,沿江八市废旧农膜回收率从2018年的60%提高到76.5%。继续大力支持各地开展秸秆离田利用,稳步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2019年沿江八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不断健全生态环境管理机制和监测监控体系,完善跨区域生态环境执法协作机制,通过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严厉打击跨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力度,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三是深入开展固废危废环境隐患排查,加强危废贮存规范化管理和集中处置能力。四是统筹抓好畜牧渔业生产和养殖污染治理,聚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感谢您对我省长江大保护工作的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