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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成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延长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政策适用时间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1年5月,国务院批复了《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总体方案》,连云港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正式拉开序幕。九年以来,示范区在产业合作、科技人才、生态功能建设等方面不断加快,取得积极成效。
一、示范区建设情况
一是产业合作基地建设成效显著。位于徐圩新区的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是国家七大石化产业基地之一。近年来,基地内一批重大龙头产业项目已开工建设,其中,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将于2021年12月投料试车;中化循环经济产业园各子项目均已启动;瑞恒新材料一期A阶段项目于2019年11月投产试运行,B阶段项目力争2020年底投料试生产;卫星石化项目全面拉开建设框架,预计2020年底完成设备安装并试生产;斯尔邦石化丙烷产业链、山东海科锂电池电解液溶剂等一批产业链项目正在加快推进。此外,徐圩新区商务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形成以大陆桥产品展览展示中心、资源集中采购中心、智汇湾中央厨房等功能平台为主的云湖商务核心区,举办了2019年第八届亚洲炼油和石化科技大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产品展览展示会等大型活动。
二是科技和人才交流不断深化。着力打造科技和人才服务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资源集聚能力。与南京农业大学等知名院校签订校企合作协议,重点建设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与清华大学合作开发丙烯腊报警管理、MTO建模系统;与苏州大学合作共建国地联合研究中心连云港公共服务平台;与南京工业大学共同申报废水中水回用项目;与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合作成立徐圩新区高效农业示范研究基地。建设连云港生物中专(徐圩校区);2019年成功举办中西部青年英才训练营活动,来自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石油大学等6所高校的53名学员参加。
三是生态功能配套建设扎实推进。徐圩新区自2012年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以来,共投资72亿元,启动实施了石化基地公用工程岛、石化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厂、达标尾水排海工程、固危废处理中心等重大环保工程。加快绿色化、循环化和生态化发展,形成8条完整生态工业链,相继通过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科技部组织的专家技术核查验收。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应急备用水源、应急救援保障基地等一批重大产业支撑项目,大大提升新区产业发展服务保障能力。2019年7月被正式批准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二、政策制定及实施情况
一是推动出台支持示范区发展的政策意见。国务院批复《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后,我委牵头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由省政府正式印发(苏政发〔2012〕65号)。2018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同意赋予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部分省级投资管理事项权限的批复》,同意赋予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等5项省级行政权力。
二是加大财税和投资力度。自2012年以来,省财政累计下达14亿元用于示范区建设,其中用于徐圩新区的财政补助10.69亿元。对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及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成功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设立25亿元产业投资基金,促进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加快实施。
三是开展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根据《关于开展国家级区域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委在分专题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经省相关部门审查和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并报请省政府同意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推进连云港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是我省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举措,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纲要》中,明确继续推进连云港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接,争取延长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推动示范区建设和自贸区建设联动发展,促进东中西地区间资源互动、信息共享、发展互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