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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建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体制机制,推动跨江深度融合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加快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建立起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在江苏长江沿岸基础较好、条件相对成熟的地方,培育跨江融合、南北联动发展典型、探索高质量跨江融合发展新路径,是推动江苏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也是促进全省高质量发展和省内全域一体化发展的现实路径,对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具有重大意义。
一、完善机制,加强跨江融合发展整体谋划
我省《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实施意见》(苏发〔2020〕7号)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更有效的区域合作机制、区域扶持机制、区域互助机制及区域协调发展等机制,近年来,沿江两岸相关城市之间也纷纷探索并建立了促进区域板块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目前,南京都市圈建设、宁镇扬一体化发展、南北合作共建园区等多个跨江融合发展指标已列入我省高质量发展考核目标。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实施意见》中的相关要求,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创新合作机制为保障,统筹沿江两岸南北区域间发展现实需求,兼顾区域整体利益和各地相关诉求,加快苏中全面融入苏南步伐,推进南通沪苏跨江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支持江阴—靖江跨江融合发展和常泰联动发展。
二、深化合作,构建跨江联动发展新格局
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背景下,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导向,以重点区域融合示范、重点产业园区共建、重大基础设施对接和重要公共服务共享为突破口,注重发挥沿江两岸城市间的比较优势,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聚焦空间规划一体化、产业发展协同化、公共服务同城化、生态建设永续化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构建空间布局均衡有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发展分工协作、生态文明协同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共享、创新体系协同建设、对外开放合作共赢、社会治理共建共治的高质量跨江融合发展新格局,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和江苏全域一体化发展先行先试探路,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发展经验。
三、聚力突破,推动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
南北共建园区发展是江苏推动区域合作发展的重要制度创新和实践举措。截止目前,全省南北共建园区数量达到45家,实现了资源要素跨区域的有效传导,形成了南北联动发展新趋势。去年11月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南北共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苏办发〔2019〕50号),明确提出开展省级“南北共建园区高质量发展创新试点”,加快形成推动南北优势互补高质量协调发展的区域经济新格局。文件中明确了赋权苏南的政策要求,共建园区领导班子、基础设施投入资金、项目招商以苏南为主,并充分发挥机构编制资源的激励作用,对建设发展水平高的园区按规定程序明确相应级别,对挂钩援建任务较重的地区,按规定统筹核增园区处级专项领导职数。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园区共建”、“飞地经济”方面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苏南苏中地区共建产业园区,建立健全园区管理机构,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治理模式,探索建立跨区域产业转移、园区合作的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通过综合施策,以共建园区为突破口,推动跨江融合发展进入新阶段。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希望您继续关心江苏的区域经济发展,为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6月30日